Login Free Sign Up
October 14, 2009

2009/10/14「控美案」所凸顯的「六大爭點」與「三項難題」—對呂前副總統質疑的回應與說明

針對呂前副總統對「控美案」的質疑,依陳前總統的指示, 謹做以下五點說明:

  1. 陳前總統對「控美案」的支持,表達了他認為應該全面揚棄及否認「 中華民國」憲政體制的新思維。 總結過去八年擔任由台灣人民直接民選總統的經驗, 陳前總統認為企圖以「中華民國」借殼上市,使台灣成為一個「 新而獨立」的國家,這一條路不但走不通,更是危險的。承認「 中華民國」的憲政體制就等於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及「 兩岸必須終極統一」的前提與條件,唯有徹底否定「中華民國」 對台灣擁有主權,才能為獨立建國開闢另一條活路。
  2. 中國對台作戰有所謂的「心理戰」、「輿論戰」和「法理戰」的「 三戰策略」,而「控美案」是對於中國「法理戰」的回應, 希望透過國際法的角度,釐清下列6大爭點:
      1.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中華民國」是否取得台灣的主權?
      2. 「開羅宣言」、「舊金山合約」及「台北合約」 於國際法的位階及效力為何?
      3. 日本是否有將台灣的主權移轉給「中華民國」?
      4. 美國等主要戰勝國是否承認「中華民國」取得台灣的主權?
      5. 「中華人民共和國」宣稱於1949年消滅了「中華民國」, 美國及國際社會是否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了「中華民國」 而對台灣擁有主權這樣的主張?
      6. 美國對台灣國家主權地位的主張為何?雷根政府的「六項保證」 表示美國沒有改變對台灣國家主權地位的主張,「台灣關係法」 也表示台灣應被視同為國家,但20078月布希政府公開表示: 「台灣或中華民國於現階段不是一個國家」, 其中的矛盾應如何解釋?
  3. 上述六個爭點的釐清,將影響三個關鍵難題的選擇:
      1. 民進黨重回執政是否就等同於獨立建國, 如果獨立建國仍然是民進黨的目標,除了積極贏得各項選舉外, 是否應有其他邁向一個新國家的宣示與作為?
      2. 既要獨立建國,又要參選「中華民國」的總統, 兩者之間的矛盾要如何調和?
      3. 如果美國及國際社會均認為台灣現階段不是一個國家, 台灣人民是不是有必要透過「公民投票」、「制定新憲」 或其他方式及手段,向國際社會明確宣告獨立。
  4. 呂前副總統在其著作對上述議題均有著墨, 應能深刻體會陳前總統的用心。 至於林志昇等人基於訴訟策略的考量,將「控美案」與「扁案」 予以連結,不但模糊了焦點更對陳前總統造成極大的傷害, 陳前總統認為此事誠屬不幸且深感遺憾。另由於林志昇等人以「 控美案」積極對外募款造成相關團體間的緊張關係, 陳前總統也感到非常為難,因此一再重申, 他不支持以他的名義就此議題向外募款。
  5. 「阿甘正傳」有一句名言:「Stupid is as stupid does.」(蠢人做蠢事)所有的人都說阿甘是個笨蛋, 阿甘並不以此為意,或許其他的人無法苟同他的行為, 但他堅信他所做的事是對的,「雖千萬人,吾往矣」, 時間終會還給他一個公道。(E)

Add a Bookmark:
Today's Visitors: 0 Total Visitors: 34
Personal Category: Uncategorized Articles Topic: creation / literature / column
[Trackback URL]

Reply
  • 1樓

    1樓搶頭香

    阿扁加油!

  • at October 15, 2009 04:19 AM comment
Post A Comment









Yes No



Please input the magic number:

( Prevent the annoy garbage messages )
( What if you cannot see the numbers? )
Please input the magic number

誰來收藏
Load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