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1, 2010

邪淫

在宗教倫理學上,各宗教對情欲與婚姻的看法有異有同。
在此但舉基督宗教與佛教為例。兩者的相同處是
都贊同
依婚姻來規範情欲(亦即適度的「節欲」
)。不同處是:
基督宗教將情欲範限在互允貞潔之婚姻,把它當作是天主
應許給人的一種「聖事」;反之,非婚姻關係的情欲,當
然就是「罪惡」。若從佛法以觀,欲界眾生都有情欲;無
論是「情」還是「欲」,其根源不外乎是「自我愛」——
「欲」來自生理的需求(是「自體愛」的一種),「情」
則填補了生命中自我實現的缺陷(是「我所愛」的一種)
。情欲既無關乎神聖,亦無關乎罪惡,只不過是一種非善
非惡的「動物本能」而已。

男女兩人相互間的「忠貞」承諾,是情欲世界裡雙方相互
繫著(互相佔有)的一種心理需求。
一方倘有不貞,對配
偶乃至子女,自然會帶來極端強烈的痛苦。仁慈之人不
忍任何人因自己的行為而受苦
,所以除非他/她選擇「不
結婚,不生育」,否則無法不將其導致配偶、子女精神痛苦
的「男歡女愛」,納入道德層面的考量。此所以
佛教雖係
「無神論」,未視婚姻為根源於神的「聖事」
,卻依然在「護念眾生」的前提下,要求在家佛弟子節欲
實踐「不得邪淫」的根本戒律,男子、女人都不例外。

原來,情欲這種動物本能,雖然非關乎善惡,但深層審視
其本質,它還是有一種「覆障清明」的作用——情令智昏
。在佛法中歸納情欲為「有覆無記」——無記,在道德上
屬非善非惡的中性;有覆,是於心性的解放有所遮蔽,而
且由此也會進一步發展出麤分的煩惱。

大凡感官所帶來的快樂,都帶有一種類似毒品「容易上癮
」的誑惑性(當然不似毒品那般危害劇烈)。快感無法持
久,所以不是需要加重刺激,就是需要變換花樣。
老子說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馳騁
畋獵,令人心發狂。」他可真洞燭了「五欲」的本質

本文節錄自 釋昭慧刊於九十年十二月三十日《自由時報》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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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onal Category: Uncategorized Articles Topic: goups / clubs / book club

Reply
  • 1樓

    1樓搶頭香

    現下社會
    邪淫者多如牛毛
    只要喜歡
    褲子鬆鬆
    比比皆是
    反正肉體之慾為要
    騷癢難耐
    戒律天規如果在乎
    就沒有"偷腥"一詞

  • 人生海海 at June 2, 2010 02:50 AM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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