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30, 2010

你想結婚嗎?

結婚不等於戀愛,這淺顯易懂的道理,應該連白吃都知道。
戀愛的人,眼裡只看得到愛慕的對向。
這很簡單處理,所做所為只要考慮彼此接受度就OK。
頂多吵架>不爽>分手...

那結婚呢?
在我看來,這並非兩個人的事,除非是孤兒...
結婚是兩個家庭甚至兩個家族的事,
如果你夠會牽拖,也可以變成藍、綠的對決。

那我到底想說什麼?
幹!我想說的是,
媽的!什麼叫愛烏及烏?
我有七個姐夫,每一位姐夫都很疼惜老婆,以及娘家,
剛好娘家有兩個兒子(包含我),很不成材(我還好),常有事要麻煩姐夫,
也許出錢,也許出力。從沒聽他們"啍"一聲過...
這就叫愛烏及烏,又為什麼會這樣?
因為在娘家生活的人,是老婆的雙親及手足啊!
我一直認為,這些付出雖然不是責任更不是義務,
但卻是愛的一種表現。
愛老婆,所以也愛她的家人這是很自然的一件事。
跟把飯放進嘴裡咬一咬,然後吞下一樣的自然。
反之姐姐也是全心照顧夫家,
從來沒有聽過那個姐姐說:「飯是我煮的,小叔不能吃!」的這種屁話。
互相--是夫妻組成很重要的要素之一。

每個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及享福的期盼,
但,在此之前是否該問問自已又付出了什麼?且憑什麼得到?
現在小家庭社會,孩子少得跟寶一樣。
從小父母呵護著,
不懂幹苦活的心酸,只懂當千金大小姐的甜蜜,
就算外出工作所掙來的錢,
也只是花費在自已的他媽的名牌包上。
然後結婚了,就說什麼養家是男人的責任...
哇咧看電視!!
那去嫁金龜婿就好啦!
窮人也想結婚啊!窮人也要養父母啊!

真的是會被中國字害死...
「男」在田裡出力工作的就叫男
「女」在家裡翹腳看報紙就叫女
這是小時侯姐姐教我寫字,說過的一段話。
這兩個字讓我發現兩件事
一、打從心裡就覺得,男人做給他死,女人爽歪歪...
二、姐姐唬爛我。幹!最好古時侯有報紙好看啦!!

我真的覺得是要互相啦,
結婚了,
在自已要站穩的前提下幫忙照顧另一伴的親人,
這不是很自然的事嗎?
而成"家"
這個「家」字,代表在能摭風避雨的環境下養一頭豬,
意謂著夫妻倆都該一起打拚來維持家的生計,
難道只靠一個人,那另一個人真的要在家裡當一頭"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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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onal Category: Uncategorized Articles Topic: feeling / personal / murm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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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樓

    1樓搶頭香

    Sealed

  • Sealed at July 1, 2010 09:54 PM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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