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險惡*
這兩天體認到人心險惡這個道理。
男人說:「凡事只要想要自己,必要時,連家人也可以不要!」
女人說:「就是因為你的單純、你的真,才可以交到朋友,不要改變自己!」
突然發現,這個世界也存在著很多不公平!
社會可以接受男人娶一個相差十幾二十歲的女人為妻;
女人若和一個相差十幾二十歲的男人交往,就得接受社會異樣眼光及批評。
社會可以接受男人曾經讓一個女人懷孕,甚至墮胎;
卻不能接受一個女人曾經懷孕、墮胎。
男女之間始終無法達到平等。
如果自私和無情是可以保護自己的方式,是不是該學著去改變?
一但改變了,就再也不是原來的自己了,這樣還要改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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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言自語◆◇(1)
Sealed (Aug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