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很煩!
真的是夠了!
我知道我要離開,所以你的房子需要租出去,我很願意配合。我知道我上班的時間有時並不能接電話,為了讓你方便,所以我選擇給你另外一條路,給你我男朋友的電話,因為我不想要讓你們因為我工作上的特殊性,影響到新房客的看房。但我沒辦法接受的是,你告訴我「如果你們兩個的電話都不接,那我還是得開給他們看!」我感到不受尊重,我真的真的真的真的很不喜歡有人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打開我的房門,所以我很堅持無論如何你一定要讓我知道,因為你對我和新房客對我來說是「陌生人」。你告訴我,你已經很尊重我了,因為你有打電話給我或是我男朋友,如果我們不接電話你也沒辦法,你還是會開房門。我當然知道你不會進我的房間亂翻東西,但我介意的點是「有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再開我的房門」這是一種對人隱私的基本尊重。你說你沒有不尊重我,的確,你幫我修廁所洗手槽的時候有先告訴我,我讓你從另外一個門進來,因為我不喜歡陌生人踏進我房間;你說「不能不信任房東」、你說「這是我的房子,你吵什麼!」,但房東,我是承租人,房間是我的私領域,沒有經過我的同意不能踏進來的私領域,我願意給你方便,但我需要尊重,我不一定需要在現場,但我需要被告知。我想保護我的領域,這樣不對嗎?
另外,養寵物這件事情是經過你的同意的,我並沒有偷養,在當初簽約的合約書上,我堅持要劃掉這一條,但你說我已經說了給你通融了就不需要劃掉了,你要我信任你們。但現在,我告訴你們,我有寵物,看房最好的情況是有人在,你告訴我,「你養寵物本來就不對」,反而拿合約來綁我,這樣你要我如何信任你?你要我怎麼相信你會聯絡我再開房門?就算你聯絡不到我,你也會開房門,所以我才想要堅持,我才會努力的想跟你解釋並表達清楚我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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