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天
其實
是19天
距離我下線日期還有19天
說好的複習完諮商理論各學派
到如今
連前半部都還沒看完呢~
不過沒關係
我重讀一次的意義不在於絕對要完成進度
而是在一次的複習於省思
這個月完成了退伍前最後一次與我個案弟兄們的晤談
下次如果有機會
可能帶著學弟一起談 算是交接吧~
多少也是要盡到一些倫理的義務
是說在結案的晤談中
我很例行的詢問幾次以來有什麼改變? 幫助是什麼?
得到了不少回饋
主要回饋就兩種:
一、傾聽的耳朵
二、感覺到沒什麼變化,重新體驗到軍中心輔工作的限制
有幫助~當然還是可以更有幫助 諮商畢竟絕不是傾聽而已。
有限制~當然還是可以做些什麼 諮商不是萬能但多少會有些效果
希望之前學弟可以繼續照料這些弟兄們。
祝福了~ㄎㄎ
BTW
這星期我做了件蠻令我在意的事情
就是個案來談我卻想拒絕接案。
這件事將系統合作與諮商員本身狀態之重要性重新提了出來。
原則上我是不會拒絕接案的
但這時候接案對我來說卻是一種挫敗的表現
這事要從辦公室的分工說起~
辦公室有兩位心輔老師,我們的業務相同,但電腦只有一台
比較認份的我就選了有電腦的位子,平日業務就變成我來辦,資料由我來更新
而個案方面,奇怪的是也是我的個案數最多,談的次數亦是 (真不清楚為什麼他哪來這麼大膽子...論梯次我還是學長哩)
但奇怪的是沒做事的同事確也表現的理所當然貌
"你比較專業,所以就交給你了。"這樣的道理似乎是很合理的樣子
但是我並不同意亦不接受,"不會做就可以不做" 這是不公平的! 都給你爽就好啦!
所以這週我直接表明了我不想接案
但我還是基於公平原則,用丟硬幣的方式決定誰來接案。
荒謬 但我們還是都接受了這方法
最後正義得以伸張
偷懶的人最後還是要做事的~~~ 真開心
只是他接受要接案後,還碎碎唸說自己很忙,上週才了接一個...
我都無言了...
顯然每個人對於"公平"的定義可能是天差地遠的。
至於為何我會在意呢...
首先 其實我真的是蠻不認同他的輔導作為的...
其次 這樣像兒戲般的決定方式將個案的權益福祉至於一旁 我有些罪惡感
但至少這樣做之後
那股情緒減弱了不少~
是有幫助的。

Take a note II
1樓
1樓搶頭香
是大耳多的兔子!!! :D
兔子!!!
是說這跟我寫的文有關聯嗎?
2樓
2樓頸推
沒有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