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13, 2010

我們的故事(五) CN大的故事

作者: cn091103 (戰千里) 
標題: [分享] 我們的故事(五)
時間: Tue Apr 13 00:56:11 2010

很抱歉,比較有趣,比較有意思的內容大概都寫完了...

之後的內容就真的比較偏向心得分享

會比較沉悶一些...

寫到我自己都睡著了 (遮臉
















第五章:家人反對

我想這是大多數姐弟戀都會碰到的過程

我和心姐姐當然也不例外




我母親與心姐姐的父親都是公務員退休

這兩位老人家的想法其實都相當傳統...

當初心姐姐在16歲結婚時,就已經把她老爸給氣的半死

更別說,現在有個小他女兒5歲的小鬼,要來請求他老人家成全我們..

也因此心姐姐的父親一直到最後,都只願稱呼我為 『那位同學』


既然女方家長那邊難搞定

因此我轉而先回來解決我母親這邊的問題...




母親親的觀念相當簡單,就是要求門當戶對

男女交往也一定是男大女小

女方學經歷不要太糟糕,家世背景清白

慘的是

我和心姐姐是女大男小

女方學歷有點不足

家世...娘家這邊是還可以

不過因為結過婚,所以並非為完全清白

從我母親的角度而言是全部爆光光阿...( ̄□ ̄|||)a

若要我母親接受,看來得想點辦法才行...



由於我妹妹在比較早之前就已經和心姐姐見過面

而且對心姐姐的印象也不錯

因此最早的策略是我和我妹兩人,三不五時的給我媽洗腦一下

想到就在我媽面前稱讚心姐姐一下

結果這個方法...似乎完全沒有效果 XD

我媽依舊裝死,依舊不改她的態度

甚至還嗆聲說 『你在我面前說好話,也無法改變她荒唐的過去啦 ~』

...........=.=

不得以,只好進入下一個作戰計畫....




母親所看到的,的確是心姐姐的缺點沒錯..

但是心姐姐的優點,我娘完全沒看到...

而這些優點,是要面對面相處的時候比較容易被發覺

因此第二個計畫就很簡單,

營造一個氣氛以及場合,讓她們見面...

結果...

第一次是約吃飯,我娘沒來..

第二次也是約吃飯,我娘說看狀況,但是仍舊沒來..

第三次乾脆直接帶回家啦....我娘說臨時有事要出門...

整個就是閃躲 ˋ(′_‵||)ˊ

這下可好

我夾在中間真的兩邊不是人...

並且認真思考,是否真的要和我母親拉椅子坐下來

好好溝通一下彼此的想法



仔細審視我母親的看法,其實她的看法並非全無道理

古人求門當戶對,除了面子問題外

相同環境下生長的人,

思考事情的方式比較類似,

發生糾紛的情況也較少,

同樣教育背景,磨合的也比較快,比較有話題聊


不過,回頭看我的想法...

雖然說門當戶對是很重要

但是我從小就跟著妳的決定在走,走到現在幾乎都沒忤逆過

難道說連,影響我後半輩子的牽手,都還要由妳來決定嗎?

我認同妳有反對她的意見,不過妳連認識她都不願意

只顧著反對,為了反對而反對

從這方面來看,非常難令我接受

假設今天母親妳認識心姐姐後,發現她有什麼什麼缺點...很糟糕

因此以長輩的角色反對我們兩繼續交往...

這樣比較能讓人信服吧?


一陣攻防之後,只記得母親很激動的喊

『你給我出去!!!』

『好,出去就出去!!!』

於是進入最後的,也是最糟糕的抗爭階段----離家出走 Orz



說真的,這真的是最糟糕的狀況...

好孩子真的不要學...

在古時來看,我這行為根本就是孽子 ╮(╯_╰)╭

不過我也不是完全沒思考過,就貿然進入這情形...


首先是經濟情形

當時我有家教,外加寫文章的稿費,經濟對我而言不成問題


接下來是我與我娘的感情問題

假設...

我母親對我根本毫無感情,真的是要我滾出去

那我出去外面,尋找自己未來的幸福

這也剛好而已


假設我母親對我還有感情

那現在這狀況其實不會維持太久...她的態度應該就會軟化

就算她是死硬派脾氣

那未來5年,10年後,帶個孫子回去...

『來 ~ 這是奶奶,快給奶奶問好』

『奶奶好 ~ 奶奶我要抱抱 ~』

『唔...乖孫好乖,來...奶奶抱.....』

『喔~~~承認這是妳孫了齁,要不要我叫媳婦進來....?』

『( ̄□ ̄|||)a (中計了』

時間拉長,依舊對我有利 (  ̄ c ̄)y▂ξ



果不其然,這次的抗爭大概三個月左右我母親就要我回家了...

當然

這次回家我也帶心姐姐一起回去,讓我母親見見她

心姐姐對長輩也很有一套...

行為舉止也相當合宜,也沒有草莓的缺點

我母親與她相處後,相當喜歡她...

一直到最後我倆分手,母親都還責備我

一定是我的問題,才會鬧到分手,要我好好檢討..

一整個力挺心姐姐...讓我不平衡了好一陣子 >"<




最後還是要提醒一下...

離家出走是最後一招,沒事不要亂用,用多了會反效果

況且真的要用,一定一定要先想清楚

並且確定,你/妳 的另一半,要值得你這樣做

最糗的是...離家出走了,結果兩人分手...

這樣你/妳 會連家都回不去...

可能不是只有九品芝麻官裡的吳孟達要寫個慘字...

你/妳 也要寫...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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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rry late

and

to be contin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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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
  • 1樓

    1樓搶頭香

    ^^
    沒想到,

    實習中的你,

    還真有閒情逸致寫小說。

    還蠻好看的說。

    只是,

    人生怎會有這麼多巧合啊?!

    (我不信)

    雖然,

    之前曾被同生日學伴抽中

    還有個學伴的直屬學長

    恰好是我高中學長~

    這些我都覺得巧合的離譜了說XD

  • miranda0224 at May 15, 2010 04:04 PM comment | prosec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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