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海上假期 ─ 消費者真是弱者?
回國後:
回國後我們立刻跟旅行社抱怨當地旅行社與導遊,並要求對於無法住宿的飯店與無法完成的行程,旅行社應賠償相關的損失。
其實就算能得到賠償,也無法彌補這趟旅程的缺憾。只是不希望看到如此的旅遊品質還有誇大的當地導遊,畢竟好的旅遊品質要靠消費者的爭取。
後續處理:
原來報名的旅行社願意賠償部分損失,但是出團與當地旅行社卻不願承認疏失。
他們一再以當晚船班取消不是他們的過失,卻不承認當天變動行程在先的疏失。所有前往薄荷島的行程,都是早上就搭船前往,而不會搭晚上6點的船班,這樣一來到飯店都9點了,晚餐肯定被延誤!而由於不當的變更行程,造成後續行程的延誤,難道不是旅行社疏失?
而關於當晚的替代飯店,他們也表示是同等級的,儘管我們已經親身體會也有照片為證。事實上離島住宿一天與住宿兩天的行程,原本就有千元以上的價差,住宿離島費用自然是比較高的,而這也是這個行程的特點,更何況住宿離島享受的是整個度假的氛圍,不是市區飯店可以替代的。
現在我們只好經由其他途徑解決,請教處理過旅遊糾紛的網友,有甚麼建議?
該透過消基會/消保官/品保協會協調?
還是透過媒體/網路,直接公布旅行社名字,訴諸公評?
無奈的消費者 Jere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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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1樓搶頭香
請問你是參加那家旅行社呢?
因為我們12/15出發,行程跟你一樣
很怕遇到跟你一樣的情況呢!
請告知,謝謝!
2樓
2樓頸推
不管跟哪家旅行社報名,當地旅行社好像都一樣
我們這團來自6家旅行社,不知該回答你哪一家
不景氣時,併團似乎是無可避免了...
其實若沒有被更改行程,應該是一趟輕鬆的旅行
沒有血拼點,頂多就是在車上推銷東西,不買沒關係
還有跟當地導遊換菲幣時價差有點大,在飯店櫃臺換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