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12, 2010

原來

原來,世界上沒有不可能的事。


原來--
    
    每天寫雜記(筆記)也可出書。
    還可以為了它成立讀書會。討論如何寫好它,藉此嗜好相互鼓勵,使之持之以恆。


原來--

    每個人都能寫。
    只是記記當天該做的事,排定當週的schedule,計畫一個月,一年甚至更久遠的夢想。
    讓自己變成為一位不健忘的人。
   
    再把當天突發的事、有趣的事、反省後的心得也一併加入。
    最好還有個美美的插畫、tickets、相片為證。
    如此就能成為一本值得珍藏的雜記本了。


原來--

    
    小敗家女也可出書。(「購物狂」的小咖)
    雖然,她只是多愛自己一點。
    雖然,她的文筆並不怎麼樣。
    可是,人們愛看她的部落格。
    也許,是人們不懂得如何愛自己,想向她學習吧!
    我覺得,她的長相沒有特別好,氣質也不出眾。
    但是,她敢嘗試,愛嘗試。
    所以,她有了她的一片天。



原來--


    只要用心去經營一件事情(小到芝麻綠豆都可以),就可以提升妳的價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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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onal Category: Uncategorized Articles Topic: goups / clubs / book cl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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