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
原來,世界上沒有不可能的事。
原來--
每天寫雜記(筆記)也可出書。
還可以為了它成立讀書會。討論如何寫好它,藉此嗜好相互鼓勵,使之持之以恆。
原來--
每個人都能寫。
只是記記當天該做的事,排定當週的schedule,計畫一個月,一年甚至更久遠的夢想。
讓自己變成為一位不健忘的人。
再把當天突發的事、有趣的事、反省後的心得也一併加入。
最好還有個美美的插畫、tickets、相片為證。
如此就能成為一本值得珍藏的雜記本了。
原來--
小敗家女也可出書。(「購物狂」的小咖)
雖然,她只是多愛自己一點。
雖然,她的文筆並不怎麼樣。
可是,人們愛看她的部落格。
也許,是人們不懂得如何愛自己,想向她學習吧!
我覺得,她的長相沒有特別好,氣質也不出眾。
但是,她敢嘗試,愛嘗試。
所以,她有了她的一片天。
原來--
只要用心去經營一件事情(小到芝麻綠豆都可以),就可以提升妳的價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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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今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