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10, 2008

以 後 都 要 帶 兩 把 傘 。




今天真的是有夠誇張。



走到公車站牌的半路上開始下大雨,幸好我走在一棵大樹下,
否則準變成落湯雞。
下了公車跟丁丁一起走,噢 ! 尬的 ! 

引用一下九把刀書裡寫的:


雨一直下,一直下,一直下。
直的下,橫的下。
居然橫著下。


是的,早上的雨就是橫著下,
風猛從前方拼命吹來,一方面擔心雨傘開花,一方面擔心自己的鞋子溼透。
大概30秒吧 ! 
就在我跟丁丁說『真的有夠誇張 ! 』的時候,正式宣判鞋子無救 ! 
幸好今天有補習班發傳單讓我墊腳,
一整天都光著腳丫子上課,感覺格外新鮮,
也見識到大家做勞作的功力。


丁丁的拖鞋真不是蓋的 ( 拇指 ) XDD


以後都要帶兩把雨傘,一把遮上半身,一把遮下半身XD

0推薦此文章
Today's Visitors: 0 Total Visitors: 10
Personal Category: - 寫下我生命中的每一天 Topic: goups / school-wise
Previous in This Category: 到 底 補 不 補 物 理 ?   Next in This Category: 怎 麼 這 麼 混 。
[Trackback URL]

Reply
  • 1樓

    1樓搶頭香

    然後順便宣傳中摻有瘋子XDDD
    左手遮下右手遮上
    不要忘了哇兩個動要看路用的

  • yuki0518 at April 12, 2008 01:35 AM comment | prosecute
  • 2樓

    2樓頸推

    XDDDD

    哎唷 那個拖鞋只是突發奇想 XDDDD

  • kairkft at April 13, 2008 03:12 PM comment | prosecute
Post A Comment









Yes No



Please input the magic number:

( Prevent the annoy garbage messages )
( What if you cannot see the numbers? )
Please input the magic number

誰來收藏
Loading ...
unlog_NVPO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