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嗆聲」的人有福了
案例:
阿強拿著便當,打開蒸籠的門,正準備要把便當放到蒸籠裡時,阿國竟搶先把便當放了進去,還推了阿強一下,阿強火大,就狠狠的撂下一句話:「你給我注意,下次不要再被我碰到,要不然就給你好看」,這句話算不算是恐嚇?
解析:
(1)只要是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五種中之任何一種或數種的事情,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就會構成刑法第三百零五條之恐嚇罪。
(2)只要被恐嚇的人會感到害怕,就會構成恐嚇罪,不以發生客觀上之危害為必要。
(3)本案如阿國對阿強恐嚇的行為會感到害怕時,阿強就會構成恐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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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今天:

Sealed (May 28)








1樓
1樓搶頭香
是這樣哦!
嗯呀,看對方要不要告而已,如果被錄音起來,賴都賴不掉。妳快十八歲了,注意一點哦。
2樓
2樓頸推
哈哈
不會啦!
我那麼有氣質的人,怎麼會那樣做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