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不是蒐證工具連署
主題:記者不是蒐證工具連署 連署訴求 海協會會長陳雲林來台引發連串抗議活動, 11月6日的「圍城」遊行更發生嚴重警民衝突, 現場民眾、警方和媒體工作者多人受傷, 任何人使用非和平手段解決爭議, 我們都不表認同, 對於此次因採訪而受傷的新聞同業與基層執勤員警, 我們均深表關切, 更感同身受。 身為媒體工作者, 因工作而承受的任何風險, 原是媒體從業人員所該有的心理準備, 但近來警方向媒體與記者要求提供當日拍攝的影帶及畫面, 以供查緝滋事者, 此種作為早有前例, 不僅嚴重威脅媒體中立角色與專業倫理, 也摧毀民眾對記者的信任感。 經常處於新聞現場第一線的新聞攝影是高度危險性的工作, 尤其在衝突性場合記錄影像的過程, 其不可動搖的專業角色, 是讓攝影記者能安全執行工作的最大保護, 但警察單位卻為了蒐證辦案的便利, 破壞了這道維護攝影記者工作條件的關鍵界線, 使攝影記者今後可能面臨更高的工作風險, 甚至影響採訪類似新聞的機會。 警方做為社會秩序維護者採取職務上所應為的作為, 我們與予尊重, 但不表示可以任意破壞媒體在社會機制所扮演的功能, 任何可能造成言論與新聞自由限縮的做法, 都應該受到嚴厲的譴責。 攝影記者做為新聞事件的第一手報導者, 主要向閱聽人傳播訊息, 提供民眾知的權利, 或扮演政府的烏鴉, 而不是警方辦案蒐證的工具, 不論警方向媒體索取衝突現場畫面是制度性或員警個人權宜, 都不該混淆這一社會所期待的專業角色; 以報導衝突與戰爭著稱的國際知名攝影工作者James Nachtwey在1998年為時代雜誌拍攝印尼回教徒與基督徒衝突事件, 之所以能夠拍得令人震懾的割喉現場畫面, 很重要的因素之一即因他的專業與媒體中立形象, 讓他在許多類似的採訪中得以獲得信賴並全身而退。 媒體公信力與專業形象的建立有賴許多新聞工作者的堅持及努力, 才得以積沙成塔, 但卻可能因為警方便宜行事而輕易毀於一旦, 身為捍衛社會安全的執法者不僅僅應恪守本分, 也應為捍衛更高層次的言論與新聞自由而扮演積極角色。 基於捍衛媒體專業倫理與自主性, 我們主張: 1.媒體及新聞工作者應嚴守中立角色,堅拒成為警方蒐證工具。 2.警方今後不應再向媒體要求提供影像做為蒐證之用途。 發起團體:台灣新聞記者協會 聲援團體: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卓越新聞獎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傳播學生鬥陣 發起單位:台灣新聞記者協會 轉貼自http://campaign.tw-npo.org/2008111504384100/index.php?serial=2008111504384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