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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1, 2009

之前來我們學校演講的魔戒翻譯者──朱學恆寫的一篇短文


某小牌黑澀會不記得名字之女藝人:宅男不該生活在這世界上。


基本上,不久前的那個綜藝節目跟宅男的事件,我一點興趣也沒有,因為這類型的綜藝節目不就是不斷的以妖魔化小眾群體來討好所謂的大多數嗎?


而等到小眾群體反撲之後,也不過就是替原先已經沒有版面的節目又再度製造話題而已。又被人家妖魔化,又幫人家打知名度,豈不是雙重損失嗎?所以,我還是宅在家裡打我的NDS,繼續過著人畜無傷的生活。反正,被消費和抹黑又不是第一次了。


不過,在我看了廢業青年的[Otaku] 今天,你有資格活在這世界上嗎? 之後,那畫面讓我內心的怒火稍稍燃起了一些些...


然後又剛巧在古怪筆記本的宅男事件後感的文章中看到連結到另一篇已經以瞎混道歉了事的阿宅妖魔化文章...(點選圖片可以去好好看看...警告,內含極度歧視及變態之文字!)


有趣的是,這個BO2的Blog作者的職業是什麼?是個插畫家,沒錯,也就是在不久之前,很多人還會覺得混不出什麼名堂來的職業。坦白說,搞不好很多主流衛道人士並不會覺得這傢伙勝過宅男多少。


但是,挖靠,主流媒體和街頭賣唱藝人之流也就算了,現在連同為次文化的,檔次低到拿客戶的產品來耍低級的插畫家都可以騎在宅男頭上,都可以拿Cosplayer的胸部和腋毛來意淫,最後隨便關了留言版,毫無誠意的道歉了事,這種感覺就像是穢多笑賤民說我的筆畫比你多,白毛豬笑黑毛豬的肉黑一樣荒謬!


幹你媽的世道淪亡已經到了這種地步了啊?


所以,以下這段文章是給那些爛節目的小編劇,和名字我也記不住的小龍套,以及文筆不堪入目的三級小插畫家...


是的,我確實宅。


在那個宅字還沒出現的年代,我可以連續打十幾個小時的電動不用離開電腦前...

我在週三的今天,特別跑出去買寶島少年...

我會講261的笑話...

我一直分不清楚立花裡子和鄭麗文誰是誰,但我對前者比較熟...

我家有PS2、Xbox和PSP,NDS我還買過兩台...

我可以二十天不出門,不刮鬍子...

我可以一整天大部分時間都坐在電腦前面上網...

我最近沒有時間運動又坐太久,確實符合大部分宅男略微肥胖的外表...(不過「略微」這個字可能見仁見智)

我家裡有全套的Keroro漫畫和各種玩偶...

我不喜歡看涼宮春日,但我看奇諾之旅...

而且我還在其他人沒做的時候,先引進了一些輕小說...

我曾經一個月看完一千本漫畫...(因為那家租書店慶祝週年慶,一本只要一塊錢)

我曾經在捷運上穿著破爛打PSP打到附近媽媽說兒子將來要好好讀書,不然就會變成這樣...

我經常逛光華商場...也經常去新瑞書店...

我每次去日本必去秋葉原和中野...

我每年都會去東京電玩展,還每年會很認真的寫報導...

我也寫過一篇(類似這篇)的Showgirl經濟學研究,但被以不健康為由被30雜誌前總編給退稿,憤而中斷該專欄...


所以我很宅,大家可以儘管認為我沒資格活在這個世界上...


但是,等等,在討論我有沒有資格活在這個世界上之前,讓我跟你分享一下...

我這個不是很專心的宅男,除了密集的宅生活之外,我還撥空做了一些無足輕重的小事...

雖然身為一個沒資格活在這世界上的宅男很羞愧...但是,再讓我掙扎一下吧...

搞不好這些事情對主流價值觀來說有那麼一點點的意義耶!我們來試試看吧!


我至少翻譯了三十七本書。


我至少是三本書的作者。


我中文化過好幾款遊戲。(小時候作的,不太記得有多少款,說明書就更別說了。)


我二十三歲的時候一年的版稅收入就破兩百萬。


我因為翻譯魔戒這套書至少賺了三千萬。(因為又快花光了,所以有點不太確定)


我是一個基金會的創辦人。


我訪問過五名以上的奧斯卡獎得主。


我在中國時報、自由時報、聯合報、蘋果日報、TVBS週刊、時報週刊等很多我都記不得的刊物開過專欄。


我是總統文化獎青年創意獎的得主,據說也是他們有史以來最年輕的得獎者。


我畢業的學校,中央大學頒給我傑出校友獎。(雖然我當年用髒話罵校長)


我的團隊是? x灣極少數和美國麻省理工學院簽訂合作協議的單位。


我是新聞局金鼎獎的評審。


我是元智大學的諮議委員。


我是交通大學數位學習小組的顧問。(好像還是資策會創新研究所的顧問...但最近好像沒事做?)


我是教育部技職司的各校研發中心的訪視委員。


我是教育部技職司獎勵大學卓越教學計畫的訪視委員跟評審委員。


七月初,北京大學請我去講文化創意產業。


八月底,泰國教育部請我去跟他們一千位大學教授和學生講數位學習。


ㄟ,其他還有一些事情我都記不得了。


但請各位千萬別誤會,我絕不是覺得這樣很了不起,事實上,我覺得這些職稱和獎項比起宅在家裡打電動和看漫畫,並沒有什麼特別偉大的地方。只是搞不好可能主流價值觀比較接受這些努力而已。


我也認為大部分的宅男、宅女只是比我專注在他們各自的喜好領域,沒有時間符合主流價值觀而已。


我也相信如果宅男、宅女願意像我一樣分那麼多心去搞嗜好以外的東西,以他們的能力和集中力,絕對會超越我許多。


所以,在宅的領域中,我不過是個小咖而已。


最後的幾句話要問那些爛節目的小編劇,和名字我也記不住的小龍套,以及文筆不堪入目的三級小插畫家...


如果我,沒資格活在這個世界上。你有資格出生嗎?


如果你,連呼吸我經過的空氣都覺得厭惡,你,有資格呼吸嗎?



OK,換我講話了。(有人要聽嗎?)

朱學恆會寫這篇的動機其中應該是包括文章開頭的第一句吧。

朱學恆似乎沒考慮到「那個女的並不清楚御宅文化」這個可能因素。

畢竟媒體總是惡化「宅」這字眼,

所以大眾們的認知也是「那媒體所謂的宅」吧。



老實說,宅這字眼還未出現前。

台灣早有「繭居族」這個詞出現,

但媒體漸漸地把它以宅來取代了,恩。



中間有提到Cosplayer(羊我比較習慣講Coser)的鄙視。

呃...我真的想說,多少不是Otaku的臉和身材比不過多數的Coser,

化妝技巧Coser們也是一等一,

儘管斜眼那些又正又型的Otaku們吧,無知者。



Otaku們不是會出現在你身旁,

儘管他是正妹或是型男抑或是潮男。

有一次羊在中山路的湯X熊打劍魂,

被對面的高手墊了,

走過去一看,

咩幹!穿西裝打領帶的中年男子(那時陳麒文也在旁邊)

他怎麼看也不是那所謂的宅男嘛...身材不臃腫也沒有大肚子,

臉龐直是個上班族。

看來,我要多練劍魂了(不是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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