螳螂之愛 Mantis' Love
有次不經意地在動物星球頻道看到一個介紹螳螂的節目,這種昆蟲交配的畫面也如同其外星生物般的長相一樣驚悚。當交配時,公螳螂下半身仍在動作,母螳螂竟開始吃起公螳螂的頭,旁白說:「有些昆蟲即使失去頭仍能活一陣子。」當公螳螂下半身已完成任務想逃走,身材大得多的母螳螂輕鬆地一手把它摟過來吃個精光。孕婦的食量可真是驚人!
“哇塞! 「性」加上「謀殺」,這種在大自然真實上演的戲碼,人類那灑狗血的連續劇根本不能比!”這是當我看到那令人震撼的畫面時心裡第一個念頭。這節目並沒被列為限制級,因為一般認為昆蟲是低等動物和我們人類不同,昆蟲沒有情感,它們並不知道自己在做甚麼,只是依著生物的本能、體內的荷爾蒙,“不自主”的反應,這是大自然【物競天擇】的定律。
諷刺的是,自認為有情感的高等動物:人類,似乎常常也用這低等動物的法則來合理化自己的行為,例如:電影"停機40天”(No sex for 40 days & nights)裡有句台詞,“The male was biologically designed to spread his seed.”「在生物學上,雄性是被設計成要散播他的種子。」這類的論點,的確合理化了花心、劈腿男人的行為。人妻的競爭對手:小三,最近廣受社會的批判,但卻很少聽到對不忠丈夫的責難。因為好色是男人的天性,他們只是受荷爾蒙的驅使而身不由己。況且一個成功男人背後,不只有一位能忍氣吞聲的女人,對此大家也都睜隻眼閉隻眼,因為在父權社會裡,性能力等同競爭力。好似有錢、有權的成功男人,如果不玩女人,就怕被懷疑性能力有問題或他的性傾向。
奇怪的是,如果雄性動物必須盡可能地散播他的種子來確保他的基因能延續下去,那為何大多數的公螳螂一生只做愛一次(常常那一次還不一定成功,就被當食物吃掉了)還能生存至今? 甚至螳螂還跟它的近親-蟑螂一樣也是地球上已生存很久的昆蟲,據說年代最久遠的螳螂化石有四千萬年之久,並且其體態與構造與現代的螳螂很相似。看樣子,擁有較多的交配機會並不一定是物種生存的必要因素。
這裡的重點不是要同樣受荷爾蒙驅使的無辜男人向更無辜的演化界前輩-公螳螂看齊,而是對達爾文進化論的一種質疑。人類只能以自己好惡的角度來看待其他的生物嗎? 如果螳螂也是有靈性、有感情的生物呢? 萬一公螳螂是自願選擇一生只愛一次;甘心讓自己的身體成為母螳螂孕育下一代的養分;讓只有一、兩個月長的生命在狂喜中結束呢? 它们不能選擇為愛犧牲來表達其生命的價值嗎? 甚至或許對公螳螂而言這並不算犧牲,而是將全部的身心與母螳螂徹徹底底地合一。他構成肉身的原子、分子將成為他下一代的原子、分子而重生。這昆蟲界的羅密歐難道不能因為如此另類的愛的表達方式而值得存活於這美麗的地球千萬年之久? 或許生物並不需要競爭,也能自由地以自己的方式展現其存在的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