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5, 2008

生活法律分享─交通事故

這篇不談拍照改談法律XD,交通事故在現今交通繁忙的時代中,所牽涉到法律問題,使用頻率已經相當高了,大家都喜歡平安出門、快樂回家,
台灣人又不喜歡詛咒自己的感覺,導致許多人未能在第一時間內保護自己,為自己做保護措施,而事後多了許多麻煩,所以寫這篇文章!!


我的文筆不好,法律也沒學的很透徹,
所以如果有不懂或疑問的可以盡量問,我能力範圍內的可以幫各位解答!!

交通事故發生之時,有可能是兩車對撞、擦撞、推撞等等許多種情況!!
在文章的開頭,必須先說明的是,
如果各位在路上遇上事故,
必須保持冷靜的做幾個簡短的處理步驟,千萬不能罵髒話XDD
機車族也可以這樣做蛤~~別覺得麻煩,先麻煩可以省去往後的不便!!

一、確定當事人或是自己的傷勢,以「不幫助移動」為原則,讓傷患用說的告知哪邊不舒服以便判斷是否需先行呼叫救護車,具「醫療相關資格」者則可進行初步的動作。

二、將車子熄火,但是「不移動」,在警察到場測量、或是雙方現場和解前,除了自己不能移動現場車輛或消除煞車痕跡外,也要請對方不得移動!!!

三、請隨行友人或是好心路人幫忙做簡單的交通疏導,避免後方車輛回堵過於嚴重,此時就是要開始對現場做第一階段的處理。



處理該類意外,我簡單分為兩種,
其一是報警處理;
其二是自行和解。

報警處理的話,現場一定要到警察來之前完全保持原狀,否則無法建立現場圖,對於日後訴訟糾紛上的釐清會造成很大的問題!!!
所以報警處理的情況下,
簡單的需要做,

一、保持事故現場的完整性,等候警察的到來。

二、身上不論有相機、照相手機、傳統相機,請拿出來對現場做簡單的拍照與紀錄
EX:
1、兩車相撞的各角度,包含路口的廣範圍照片,車體上明顯可辨識為該次事故導致的傷痕,多角度拍,多紀錄總比少紀錄來的好,記得拍一張有路牌的廣範圍照片。
2、可明顯辨識之兩車事故前造成的煞車痕,可用鈔票或是相關通用大小的東西作為比例尺,拍攝下來。
3、不是拍藝術沙龍,看的清楚比例、位置、傷痕等等事故處理相關為主。
4、儘可能拍下對方駕駛!!!(感謝Mango1109網友熱情提供分享^^)

三、與對方做簡單關於事故處理上的溝通或是打電話請保險人員、家人、友人前往協同處理。(不是找兄弟蛤..囧)
(PS: 若為人身安全考量,尤其女性朋友,則是在發生事故後隨即以電話連絡家人或友人,即使沒有前來協同處理,也先告知對方車牌車體外觀以及事故地點。)

這樣的話,基本處理就到一個段落,請等待警察到場協助雙方處理。
PS:拍照後的記憶卡請保留,可將檔案備份至電腦,但是請勿將記憶卡刪除或是格式化;底片的話請勿送去沖洗,等事後上法院再依照情形看是要沖洗還是呈上底片。



自行和解的話,前開步驟與前述雷同,

這裡我要特別聲明每個人處理這類事故牽涉到談判能力、法律運用能力等等
不可能因為看了這篇文章而有長足進步,所以,建議一定要請警察到場協同處理並完成前開三項注意事項。
請警察來也是可以用和解的方式處理。

一、保持事故現場的完整性,維持到雙方簽立和解書,始可移動!!!

二、身上不論有相機、照相手機、傳統相機,請拿出來對現場做簡單的拍照與紀錄
EX:
1、兩車相撞的各角度,包含路口的廣範圍照片,車體上明顯可辨識為該次事故導致的傷痕,多角度拍,多紀錄總比少紀錄來的好,別忘記拍一張有路牌的廣範圍照片。
2、可明顯辨識之兩車事故前造成的煞車痕,可用鈔票或是相關通用大小的東西作為比例尺,拍攝下來。
3、不是拍藝術沙龍,看的清楚比例、位置、傷痕等等事故處理相關為主。
4、儘可能拍下對方駕駛!!!(感謝Mango1109網友熱情提供分享^^)

三、與對方在事故處理上做溝通或是打電話請保險人員、家人、友人前往協同處理。(不是找兄弟蛤..囧)
(PS: 若為人身安全考量,尤其女性朋友,則是在發生事故後隨即以電話連絡家人或友人,即使沒有前來協同處理,也先告知對方車牌車體外觀以及事故地點。)

四、當雙方對於賠償問題達成協議後,一定要以書面形式留存,即「和解書」,千萬不要口頭諾成,太多被反咬的例子了,請記得對方與你素昧平生,口說絕對無憑!!!




到這邊,算是簡單的交代完注意事項了!!!

接下來要講的部份是「和解書」的內容。

先講「和解書」的基本觀念。

一、形式不拘、需具體對於事故發生做敘述,並且雙方「簽名」、「蓋章」或「打手印」!!!
PS:雙方簽名具結的時候須在雙方姓名下,著名「身分證字號」、「聯絡電話」、「地址」,這部份請雙方自行填寫。

二、和解雙方因適用民法之緣故,故雙方須年滿20歲,方具備簽署和解書之法定能力,若未滿20歲,請對方家長到場處理吧,
(不能因為對方苦苦哀求心軟,事後對方家長若要究責,問題會變的更複雜與對自己不利,對方不請法定代理人,就叫警察到場。)

三、不論是簽名、蓋章、打手印都具有法律效力,具備其一即可,當然台灣之於國外相對重視蓋章而不是簽名,所以才說能蓋章或打手印更好!!!
(PS:美國與台灣相反,美國重視簽名大於印章;這與各地民情有關,美國人認為簽名偽造機率低、印章容易被盜用,台灣人認為印章大家會好好收藏,簽名容易模仿。)

四、一定要親自核對雙方身分證明文件,是否於和解書中簽署的相同。

五、如果當下無法對於賠償金額做推論達成和議,則可載明「甲乙雙方同意指定AA修車廠,並由O方(肇事者)負擔所有修繕費用。」。

六、和解書係諾成契約的一種,並不需有「證人」在場,僅需雙方合意即可。
(PS:買賣也是一種諾成契約。)

七、建議麻煩一點,簽署一式兩份,兩份內容相同,雙方留存
(也可以用影印的方式,但是請將在影印完之前自己留著正本,因為須要離開現場勢必要先進行現場的清除,至少要留有和解書,免得被對方破壞,影印完後,請記得在影本上加註「正本與影本內容相符合」,並請甲、乙雙方在該條文下簽名蓋章或打手印。)

八、事後要是有任何一方反悔,相對方可提請訴訟請求履行和解契約。





二、和解書內容中須具體做陳述,包含幾個要點!!

1、兩肇駕駛姓名、各自駕駛何種車輛、請註記車牌號碼

2、肇事經過,需詳細寫明雙方行經路線行駛車道、是否有轉彎或變換車道,若有的話註明是否有打方向燈行車大約速度有無闖紅燈或紅燈左右轉等等。

3、記載下當時事故的時間

4、簡單敘述事故地點,EX:XX路與OO路交會口,擦撞位置靠近OO路分隔島之類的,如果有拍照的話這邊就會拍進去。(第二點中也需做簡單載明較妥當)

5、紀錄車輛有無受損,需簡單敘述損傷位置與狀況;紀錄人員有無受傷,需簡單敘述受傷位置與狀況;最後註明O方願賠償X方多少金額或是做何種處置

6、茲因事出意外,甲乙雙方願以和解結案,故開具本和解書,除陳述上開事故經過外,並條列下述雙方合意之和解內容。

(1)、由O方負擔X方該次之車輛之修繕金額(或人員受傷賠償金額),總計新台幣.........元整。(須註明如何支付、何時支付、或是業已支付。)

(2)、於此和解書具結後,甲、乙雙方或任何人皆不得要求賠償亦不得有異議,並願意拋棄民刑事訴訟法上一切追訴權;若已提告,應即無條件辦理撤銷告訴。
PS:亦可寫
「與此和解書具結後,受賠償方或任何人皆不得向肇事方提出其他賠償並不得有異議,並願意拋棄民刑事訴訟法上一切追訴權;若已提告,應即無條件辦理撤銷告訴。」

(3)、上述和解書之各項內容與和解條件業經甲、乙雙方合意並同意遵守,特立此書為憑。

7、於和解書最下方簽立甲方與乙方之相關資料,可由甲、乙兩肇各自填寫個人的「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電話」、「地址」。
PS:地址請留戶籍地址,與身分證相同


以上是和解書中需要詳細載明的事項,請各位謹記。

下方簡圖是對於上述和解書做簡單的示範。



我終於打完了,
相信各位看倌眼睛也快花了吧XDDD
希望這篇解說能讓各位能在發生大家最不願意出現的交通意外時,
給予自己最直接也最有用的保護!!!

打這篇總共花了將近4小時,
如果各位覺得這篇文章有用,懶的按推文也沒關係,
但是可以引用到大家的Blog,
讓更多人能夠知道相關的資訊。


時候差不多了,該來去冬眠了XDDD
今天又變冷啦~~大家衣服多穿點蛤!!!!




有看不懂或是相關問題的話,
可以問我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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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關於交通事故的處理和因應之道 朋友寫的滿詳細的 把文章轉到這邊讓大家參考

  • 交通事故如何保護自己 【More than Words】 at December 5, 2008 09:57 AM Trackback | prosecute

Reply
  • 31樓

    31樓

    恩..
    這真的很重要耶!!!
    推~


    畢竟現在車禍發生率真的太高了!!!

  • shan31312 at December 9, 2008 10:41 PM comment | prosecute
  • 寫規寫~~
    還是希望大家可以遵守交通規範,
    最好是永遠都用不到這篇文章^^

  • Blog Owner at December 9, 2008 11:30 PM Reply
  • 32樓

    32樓

    別緻的拍法令人激賞!

  • jusunteam at December 10, 2008 01:06 AM comment | prosecute
  • 感謝賞圖唷^^~

  • Blog Owner at December 11, 2008 03:41 PM Reply
  • 33樓

    33樓

    因為長很像
    而且我們也沒有證據說他跟之前的撞車的人不是同一個人!

  • Mago1109 at December 10, 2008 09:32 AM comment | prosecute
  • 這倒是真的要注意QQ..
    算是找頂罪的人吧..
    這樣真的感覺很可惡耶~~~

  • Blog Owner at December 11, 2008 03:43 PM Reply
  • 34樓

    34樓

    Sealed

  • Sealed at December 11, 2008 04:37 AM comment
  • Sealed

  • Blog Owner at December 11, 2008 03:43 PM Reply
  • 35樓

    35樓

    還是照片漂亮....
    文字省略!! (誤~)

  • maggie2260 at December 11, 2008 04:19 PM comment | prosecute
  • 呵呵~~感謝賞圖啦XDDD
    文字部分寫的太冗長了..囧..

  • Blog Owner at December 19, 2008 08:53 PM Reply
  • 36樓

    36樓

    推~
    很實用的一篇文章

    圖很美
    都是版大自己拍的嗎
    真厲害阿~

  • ain0415 at December 19, 2008 12:01 AM comment | prosecute
  • 感謝賞文+賞圖XD
    照片是偶在淡水漁人碼頭附近拍的!!
    厲害就不敢當嚕XD
    是景色好看偶才拍的下來低...XDD

  • Blog Owner at December 19, 2008 09:02 PM Reply
  • 37樓

    37樓

    真的看完你的分享會有很多感觸耶!!

    這陣子車禍事件頻傳~我自己也接連發生了兩起車禍
    當時就算自己知道些該注意的點
    但是自己是受傷的當事人
    嚇都嚇傻了~腦袋也空掉了
    只能靠旁人的指引與協助

    所以多了解一點保護自身權益的知識也不錯
    之前有跟警察局的警員要了一些資料
    也可以提供可需要的朋友們
    大概過陣子會找個時間來打篇文
    順便提供索取方式吧...

    感謝你的分享啦~~很棒!!還可以順帶欣賞美圖!!

  • basswei1126 at December 19, 2008 11:47 AM comment | prosecute
  • 出門在外還是安全重要的說!!
    偶自己是當事人的時候也是會手忙腳亂..囧
    但是常常都是脾氣上來了所以導致腦袋一片空白..><..

    其實靠旁人的協助也沒有不好,
    只是有些事情需要有根深蒂固的想法,
    就算完全無法思考也要想辦法執行的!!
    像是現場的維持,
    台灣大多的人都很熱心,這點我絕對相信!!
    但是有些時候好意帶來的未必都是好的結果,
    台灣很多人都會好心的扶起人、把車扶正牽到路邊,
    用意當然是很好,但是卻可能讓警方無法建立事故現場圖,
    對於日後責任上的歸屬釐清自然就會有一定的障礙在!!

    期待您日後的分享文囉!!
    也祝您出門永遠都平平安安的^^

  • Blog Owner at December 19, 2008 09:07 PM Reply
  • 38樓

    38樓

    可以把和解書的檔案寄給我嗎?
    是對方闖紅燈,本身有上班請假可以請對方賠嗎?
    kitt@ms31.url.com.tw

  • hieve3 at December 17, 2010 10:45 AM comment | email | prosec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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