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有罪嗎?

照片在相簿裡頭了,
有興趣的人可以去看看唷(愛心)
是的,
首先我們先鼓鼓掌感謝孫式同學達布小姐(先生?)提供的這張照片。
當他收到照片時,
我就抱著滿心期待與歡喜的心情迎接照片的來臨。
果不其然,
在剛剛看到的那一霎那之間,
我有種,
飄飄然的感覺。
正義終於降臨了。
是的,
他正是那位"死同性戀"老闆娘。
有go to dmc的加持耶!
http://www.wretch.cc/blog/emopistol/12174332
剛剛從朋友的朋友那邊聽到一件非常令我詫異的事情,
令人久久無法釋懷。
說真的長那麼大還沒聽過這麼有趣的事,
我以為現在這個社會對於同性戀應該是保持中立的態度,
不去影響他人,就不會有人來干涉。
這是一個灰色的中間地帶,
但很令人莞爾的是逛個夜市買衣服也會被人身攻擊侮辱,
於是我很有感觸的想把朋友的這件事情說出來給你們聽聽,
事情是這樣的。
今天晚上朋友去逛高雄有名的瑞X夜市,
兩個女生。
逛到其中一個賣衣服的攤位,
看到有幾件衣服似乎還不錯,
於是停下來看看翻翻。
剛開始其中一個女生看完衣服之後,順手的把衣服大致折了一下,
不小心稍微不留神的拋了回去原位,
老闆娘就慎重的說了:
「我們的衣服不能用丟的喔」。
我那兩位朋友便馬上道了歉說了不好意思,
小心翼翼的繼續看著並且也盡量避免弄亂的翻了一下其它衣服。
看完後的確是有滿意其中一兩件不錯的款式,
不過他們的用意本來就只是逛逛夜市閒晃一下,
因此也沒多想,準備要前往其他地方繼續看看,
老闆娘這時問了
「沒有看到喜歡的款式嗎?」
其中一個朋友說:
「有阿有幾件滿喜歡的,不過可惜我們今天剛好沒有多帶錢出來」
然後他們準備轉身離去。
此時老闆娘卻丟了一句令人聽到差點噴飯的話:
「你沒帶錢還翻人家的衣服幹嘛!!!!!(然後是非常不爽的表情)」
好,這是傻眼狀況一。
我那兩位朋友的其中一位很狐疑的問了:
「怎麼什麼時候開始規定沒帶錢就不能翻衣服的?我們有帶卡阿」
老闆娘說:
「我們這裡又不能刷卡!!」
朋友說道:
「我知道阿,我可以先去便利商店領錢後再過來買吧?」
講著講著,
老闆娘臉色非常不悅的看著他們,
接著就丟了一句:
「好,請慢走」
便伸出她的食指指向別處請我那兩位朋友馬上離開。
「她態度不是很好耶。」其中一個朋友離開時對她的女伴驚訝的說了這句話。
事實上她是真的很驚訝,
驚訝的點是,
他們覺得他們並沒有做錯任何事情,
也沒把整個攤位的衣服翻箱倒櫃像澳客一樣亂找一通然後拍拍屁股走人。
從頭到尾的過程他們都還是想著要小心翻開人家賣的衣物,
然後雖然不是很整齊的摺放但起碼這是基本的禮貌,
他們應該是有做好的才對。
但是老闆娘強勢的態度,
從聽到「她的態度不是很好耶」這句開始,
轉變成誇張又讓人憤怒。
老闆娘在他們轉身之後以非常大聲的分貝罵了句:
「死同性戀!」
我那兩個朋友當場超級傻眼。
已經走遠了還可以聽到老闆娘邊摺衣服邊謾罵。
他們說,
剛開始其實並沒有那麼生氣,只是非常非常震驚和詫異,
想說他們到底做錯了什麼被這樣性別歧視?
等到他們要去牽摩托車的時候愈想愈不對,
靠北,她這是"人身攻擊"耶!
然後他們兩個很幼稚的帶著相機走回去原本的地方拍照,
因為他們說他們很想讓大家看看是甚麼樣的人態度這麼惡劣。
老闆娘看到她口中所謂的死同性戀又出現的時候整個大發飆了阿,
又是一連串謾罵:
「你們無不無聊阿」
「拍什麼拍阿」
「死同性戀,死T婆,沒看過這麼沒水準的同性戀」
我其中一個朋友跟老闆娘這時候開始有了點口角爭執,
旁邊攤販的人也在一旁勸說不要吵架之類的話,
我朋友就問了:
「到底是甚麼樣的規定說沒有帶錢就不能翻衣服的?」
另一個朋友並不想鬧事,息事寧人,
趕快安撫她的女伴一起先行離開。
(反正他們照片也都拍到了)
他們說老闆娘還在她們邊離開的時候邊罵:
「死同性戀沒水準,要拍一起拍阿,你們要拍我是不是,來阿,有種留下來讓我拍阿」
他們也沒多做理會就先行離開,
結束非常不愉快的一晚。
打到這裡其實我真的腦袋還是非常空白。
因為這種事情真的活生生的發生了,
我要在這裡講出來,重點根本就不在於為我朋友抱不平,
也不是在沒錢不能翻衣服這一點上,
是她憑什麼莫名其妙的因為自己憤怒做出這樣的人身攻擊?
什麼叫做:死同性戀?
因為沒帶錢出門逛街,剛好又看的出來是女同志,
所以就要因為這樣的身分被當作侮辱的理由嗎?
因為做不成生意就拿人家的性別取向大做文章嗎?
因為瞧不起同性愛就可以這樣在大庭廣眾之下汙辱嗎?
到底是因為沒帶錢翻她家的衣服讓她惱羞成怒,
還是他自己態度不佳惱羞成怒所以憤而借題發揮?
如果今天他們的態度有問題,
再怎麼樣那裏都是公眾場合,
假設不對的是她們,旁人也會看在眼裡,
他們也會感到羞愧。
誰都知道擺攤賣衣服的辛苦和辛勞,
下雨天還要出門賺錢養家餬口大家都想像得到你背後可能有多少壓力,
所以怎麼可能無緣無故的去弄亂你賴以維生的工具,然後拍拍屁股走人?
如果你們硬要挑毛病說我朋友也有不對的地方,
我這樣看下來,
坦白說,
他們做錯的就是兩件事情:
1.沒拍到她的正面清楚大特寫。
2.去逛她的攤位。
如果今天他的小孩選擇了性別相同的人當伴侶,
在外面被人用這樣的眼光看待被人這樣的辱罵,
我很想知道老闆娘會做何感想。
這樣以後同性戀還趕出來逛街嗎?
還敢不帶錢嗎?
還敢翻衣服嗎?
上廁所還要先問問大家能不能進洗手間嗎?
是穿衣服還要問店員同性戀能不能試穿,沒帶錢可以試穿嗎?
難不成以後會出現這些規矩抵制沒有錢的窮學生和同性戀嗎?
今天你汙辱到的不只是同性戀,
你汙辱到的是人的尊顏和人格,
你憑什麼瞧不起兩個女生?
你自己又多有成就了?
不要逼人把話講的難聽,
我真的非常看不過去這樣不入流的生意人。
惡有惡報,人在做天在看,
會有比你厲害的人在你後頭等著制裁你。
罵別人沒水準?
隨便一個同性戀知識水準都比你高,
你少瞧不起人了。
就祝福妳生意興隆,多福多壽。
ps. 留言當中有人似乎不相信事情真實度,
的確,在不是當事者的狀況下,
我不會多做其他自私的言論,
一切都是根據我所得知來闡述。
而他們也有相關證人可以澄清所述不假,
當天夜市也有上百人來去穿梭,
附近攤販也目睹一切經過。
他們願意負起相關責任。
但你說這老闆娘是不是也真的太沒口德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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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說的秘密
Sealed (Aug 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