躁動-3
(二)鎮靜劑之使用原則
理想的鎮靜藥物,最好能夠不影響心臟血管系統,不抑制呼吸,作用快,代謝快,容易滴定及使用有效,在躁動病患應先處理疼痛或其他可能引起焦躁的原因後再考慮使用鎮靜劑。重症病人躁動治療的主要目的在於無痛、無慮、安眠,以避免留下加護病房治療期間無愉快經驗。急性躁動病患需要快速鎮靜或危急病患需要短時間使用鎮靜劑時,可以考慮使用Dormicum或Propofol。
2002年美國重症醫學院及重症醫學會為提倡重症病患治療過程的安全及舒適,聯合美國健康藥師學會,針對ICU鎮靜劑使用提出建議,摘錄重點包括:
1.躁動病患先確認是否為心理問題並給予止痛,仍未改善者應給予鎮靜劑。
2.使用鎮靜劑應有一套標準程序,且定期評估治療效果。
3.急性躁動病患須快速鎮靜時,優先使用。
4.propofol用於停藥後必須快速甦醒,如需要定時評估意識程度的腦部手術。
5.Midazolam 不能使用超過48-72小時,當停藥後會不易預知病患何時才能清醒,會導致甦醒與拔管時間無法預測。
6.propofol為脂類製劑,使用時須監測是否有脂類代謝異常,靜脈輸注兩天後應監測血中三酸甘油脂濃度。
7.高劑量輸注Opioid、Bensodiazepine、Propofol或使用大於七天時,停藥宜採漸進式減量,以避免戒斷徵候群(顫抖、頭痛、噁心、盜汗、疲倦、焦慮、抽筋、睡眠障礙、瞻妄)。
8.處理病患的睡眠應以安排愉悅環境,而非以安眠藥為主。
臨床上因科別不同、使用目的、藥師習慣等,而選用不同鎮靜藥物,如外科手術或管路留置較多病患,是合使用含有鎮靜效果的止痛劑,如Fentanyl;神經科病患會使用停藥後能快速甦醒以隨時評估意識變換藥物,如Propofol;住院天數長且未進入脫離呼吸器者,可適用較便宜的Midazolam。
六、使用鎮靜劑之照護重點
(一)評估鎮靜治療成效
定時監測成效,依據病人變化調整劑量,以維持適當的深淺度。白天或會客時間,維持Ramsay scale為2~3分,讓病患聽到醫護人員或家屬的聲音,維持一定的心理社會刺激,夜晚睡眠或侵入治療則維持Ramsay scale為4~5分,以減輕疼痛及協助睡眠。
(二)監測生命徵象
鎮靜藥物可降低交感神經活性,具有心臟抑制、血管擴張的作用,使血壓降低,應先評估血壓值及有效血容量。多數鎮靜藥物會抑制呼吸,影響有效換氣量,進而影響氧氣飽和度;若病患未插氣管內管,會因為呼吸抑制或呼吸道阻塞導致缺氧,所以要定時評估呼吸音、呼吸型態、次數、血氧濃度,及早發現呼吸方面的問題。
(三)監測腸胃道功能
鎮靜藥物會降低腸蠕動,尤其是嗎啡類藥物,因此要定時評估腸胃道血流灌注情形。
(四)監測擺位極神經系統
協助病人維持正常解剖功能姿勢,以避免壓迫骨突處,防止周邊神經受損,當停止藥物後要持續評估意識變化,及評估病患之感覺與運動功能是否逐漸恢復。
(五)避免耐藥性產生
若使用建議最大劑量而效果不彰時,則應考慮改用其他類鎮靜藥物以避免藥物本身及代謝產物過量於體內堆積。
(六)給予心理支持
病患處在鎮靜狀態,仍保有意識及聽覺,故執行任何措施前都應向病患說明,並適時給予心理支持。會客時間可以減輕鎮靜藥物的劑量,讓病患可以聽到聲音,感受到家屬的觸摸及給予正向的鼓勵,以降低病患及家屬的不安。
Previous in This Category: 躁動-2 Next in This Category: propofol
新分類目錄(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