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16, 2008

2008.5.16 自由時報 [ 瑞莎亮居留證 證明合法工作 ]

瑞莎亮居留證 證明合法工作


瑞莎GQ 超美照片

「大東」汪東城的烏克蘭籍緋聞女友瑞莎,昨天出示在台居留證與工作證,

證明自己沒有在台非法工作,她同時表示:「4年前因在烏克蘭辦理離婚,

所以證明文件都在家鄉,但我確實離婚了。」

瑞莎強調她很喜歡台灣,希望未來在演藝圈好好發展。


瑞莎之前為ASUS拍攝平面

工作證到10月底 為期半年

上個月瑞莎被爆19歲時與在台北當記者的俄羅斯男友結婚,

但只維持3個月便離婚,不料她的住戶卻指瑞莎前年、去年多次與一名外籍男子出入住家,

遭影射有可能仍未離婚,只為演藝事業隱瞞已婚事實。

對於子虛烏有指控,昨天瑞莎親上火線,出示上個月向勞委會申請的工作證明,

期限自今年4月1日至10月31日止,而居留證也到10月31日,強調在台工作都是合法。

無居留證時 3個月來台1次

至於今年4月以前的工作證,瑞莎經紀人阿蔡表示,她之前是以「模特兒」身分申請工作證,

依法只給3個月期限,「因時效較短,故無居留證,必須每3個月出境一次」,

阿蔡透露,去年瑞莎曾在韓國待了4個月,也曾回家鄉長達1個月,

如今有了居留證,她待台灣的時間更長,可以努力打拼演藝事業。

自由時報 記者林南谷/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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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
  • 1樓

    1樓搶頭香

    請問......
    pk版的專輯
    開始寄出了沒
    我很想快拿到ㄝ
    快寄快寄

  • at May 20, 2008 11:12 AM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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