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30, 2010

出書找名人推薦,有效嗎?

老實說,寫這篇文章真的內心掙扎許久,到底要不要寫...寫了怕會得罪人,不寫又覺得難受...

老實說,自從被一些人冠上「公眾人物」或「名人」這種稱號後(老實說,我還在適應中,但請不要叫我藝人或兩性專家),寫文章有時難免有了壓力,單純的暢所欲言、抒發心情不再是那麼簡單的事情,因為每個人都會拿放大鏡來檢視我寫的每一句,然後再依照自己的曲解來無限放大,或誤解、找碴、批評那些我從沒表達的意義。寫文章,成了公眾人物的「社會責任」,因為有影響力,也成了一種壓力。

(譬如說:我寫「不爆奶,妳才會遇到好男人」,有人就誤以為我批評大胸部的人,或有人來質疑我「怎麼知道會遇到好男人」、「難道爆乳就不會遇到好男人」,Come on...我的文章意義很單純,請別以碩博士論文的規格來字字刁鑽、無限放大,甚至以「盲人摸象」的方式,摸到什麼就說大象長怎樣,自己解讀我那些「我從來沒有要表達的意思」,難道我每寫一句話都要註解十句嗎?唉!沒關係,大多數的人看的懂就好了,懂得我的人就會懂,不懂的怎麼說也不會懂,就這樣吧,生命自有出處...)

不過不用擔心,女王我這麼多年來已經練就刀槍不入、無法激怒、正面樂觀,看到什麼都能一笑帶過,對批評能「理直氣和」,化敵為友,並且絕不打筆戰或罵別人的豁達人生態度。

別以為女王多了不起,其實我的身段很低的。哈哈!

------------

回歸正題,我一直很想寫一篇文章探討「出書找名人推薦」這一個現象。其實我還沒看到任何一個作家公開寫過這個主題,那麼我就來寫寫我的看法吧。

許多的書籍,封面上都會列上許多的名人推薦,許多作者和出版社都相信,只要有名人推薦,書一定會賣。就因為這樣的想法,許多書上紛紛列了名人推薦,你有認真的思考過,這真的有效嗎?

或許有效,因為若作者知名度不高,名人推薦有加持的作用,可以吸引消費者去翻閱此書,這就達到了一個宣傳的目的。更有甚者,名人推薦多到根本看不到作者的名字,搞了半天,你根本不知道這是誰寫的書。但是捫心自問,你最後會拿去櫃臺結帳,是因為名人推薦,還是書本的內容?何者的比例比較高?

好吧,在這裡我就要講我自己的例子了....

記得我出第一本書「我是女王- 那些好女孩不懂的事」時,我只是一個新人,即使在blog上有點名氣,但在出版書這一方面還是沒沒無名的作者,當時出版社覺得應該找一些名人來幫我推薦,才能讓書增加一些能見度。當然可想而知,因為我只是個新人,很難找到名人推薦我的書......,出版社必須把書的試讀本寄給那些名人,請他們看了覺得想推薦再回覆...等了很久,本以為沒有希望了,沒想到陳文茜和蔡詩萍兩位名人願意掛名推薦,我這麼小咖能夠有這兩位名人推薦,出版社很訝異,我也很開心!還簽了兩本書,寫上我對他們的感謝送給他們。(陳文茜是我心中的偶像啊)

當然也很幸運很感謝的是,我的書大賣了,漸漸有了知名度,我繼續出版了到目前「女王 力」共四本書,這三年來,一切變的不一樣了。我從沒想過以前我還是個小咖,四處希望別人可以推薦我的書,而現在是,我每天都接到一堆出版社請我推薦他們的書...

人生還真是難以預料啊!誰知道三年後一切變的不同,我已經沒有邀請別人推薦我的書的必要了,但是卻必須面對接踵而來邀請我推薦的書......

還記得我出第二本書「我是女王2 - 那些壞男人教我的事」時,有請同為blog的好友寫序,但就已經沒有再請名人掛名推薦我的書了,出第三本旅遊書「女王 i 曼谷」時,我邀請了同樣愛曼谷的好友和媒體朋友幫我寫簡短的序,當時出版社要把朋友的名人推薦放上新書的宣傳時,我跟企畫要求把他們的名字在宣傳介紹上拿掉,所以在我的書封面上並不會看到他們的名字。因為,我根本不希望拿他們的名字來做宣傳,他們幫我寫序,是因為友情、因為同樣愛曼谷的熱情,而不是我要用他們的名字去吸引人來買我的書。

因為我知道,會買我的書的人就會買,我對我自己的內容很有自信。所以第四本書「女王 力」我也照樣沒有請名人推薦。

為什麼會這麼做,是因為我常逛書店的時候,會被名人推薦的書吸引,但老實說,最後會拿去結帳的大多都不是那些眾多名人推薦的書。相信許多讀者有跟我一樣的經驗,往往一本書因為封面有名人推薦而吸引你的目光,但如果內容不如你的預期,或有名人推薦的價值(甚至你猜想都知道推薦的人都是因為人情壓力、利益關係),你會更加的失望。

在我出書後、成名後,認識了比我知名的作家,真的有人是走「我再也不推薦書」的路線,謝絕一切的邀約。我可以明瞭,因為常常都接到一堆希望我推薦書的信和電話,一開始當然會高興自己受人歡迎、有影響力,但是後來真的感到壓力很大、非常害怕!因為很多書我根本就壓根不想看,如何推薦?或是看了就知道不是我的菜,我怎麼會推薦?於是許多人會透過苦肉計(每天寫信)、人情壓力(透過認識的朋友打電話關切)、媒體壓力、名人壓力(因為xxx也推薦所以你是不是也可以推薦),甚至作者直接找我(我這人又很容易心軟)......如雪片般飛來的推薦邀請,真的是讓我非常驚慌失措。

當然,有我很愛的書、很欣賞的作家,或是內容真的很棒,我當然可以一口答應!但是,十個有八個是我沒什麼推薦意願的,有的出版社說:「沒關係,妳不用寫序,掛上妳的名字就好!」、「不然我們幫妳寫一句話,當作是妳的推薦序OK吧!」......無所不用其極。通常要我推薦一本書,我都會要求對方寄上內容給我試讀,但是忙碌的我真的沒有什麼時間看完,更何況有這麼多邀約,我甚至合理懷疑,其實大部分的名人推薦是根本沒看過那一本書!

我曾經推薦過一些書,有的是我真的很喜歡,打從心裡推薦,但老實說,真的有一些推薦是基於「人情壓力」,讓我感到非常的懊悔與不愉快。對不起,這是我的真心話。我也遇過許多不開心的是,譬如請我推薦書,然後再書的封面印上「女王」大大的兩個字,作者名非常之小,搞的好像那本書是我寫的一樣,有欺騙的嫌疑。我這輩子從沒想過自己有一天會面臨到這樣的狀況,我變成了許多人爭相邀請的名人,但是我一點也不開心(也有開心的時候但並不多),於是我必須面對成名必學的一件事,就是「拒絕的藝術」。

我終於可以理解那位知名的作家堅持走「不再推薦」的路,因為你今天推薦了誰,明天又怎好意思拒絕誰?但我不會說我「不再推薦」,而是我會嚴格的讓自己選擇適合的、拒絕不要的,如果遇到我很喜歡的,我會大力推薦,如果沒那麼喜歡,我不想勉強自己。因為,我不能濫用我的名氣去欺騙別人。

記得跟我同出版社的陶子姐出的暢銷書「我愛故我在」,出版社企畫告訴我,陶子姐這麼有名氣的人,也不要任何人掛名推薦她的書,因為她也不希望讀者看到名人推薦會有受騙的感覺,甚至,她還告訴出版社的人說她自己的名字不要印太大。有趣的是,越有名氣的人,反而越覺得不需要利用別人的名氣。

因為我們都有太多這樣的經驗,被書封洋洋灑灑的名人推薦吸引,翻閱了一下卻失望內容並不是那樣的有料。

現在出一本書很簡單,三萬字、五萬字,字體大一點、字距寬一點、紙張用厚一點,就可以看起來是一本書。甚至有的人只是找個攝影師出國拍拍寫真集就能出旅遊書(而且內容也不是自己寫的),有的人只是想出一本書來證明自己也能擠身作家行列,但是內容慘不忍睹。這些人,即使有再多名人推薦,也不會讓讀者掏錢買單,更不會擠身排行榜上(除非買榜,各位朋友!排行榜很多是買來的)。

身為讀者,我知道最重要的一個不變的真理就是:「內容」

這就是我無法多產的原因(當然也是因為我沒這麼厲害可以有效率的寫書,這是我要改進的一點),一本書沒有七八萬字、沒有印到最後一頁印不下,沒有用心的生產它,我不會輕易的出書。因為我不放名人推薦,所以我必須更紮實的把內容寫的更好,或許「女王」已經稍有名氣了,但我更應該把內容寫的更令人服氣,讓那些不知道我的人,因為翻了我的書欲罷不能、停不下來,而決定買下它!我更相信我的讀者是因為我的內容而買書,而不是我去找了誰來推薦。

我不會要求出版社找名人推薦、或把名人名字印在封面,但如果將來會有大名人願意推薦我的書、幫我寫序,我會很感激,但我不會把他的名字拿來當作書的宣傳重點。書的重點應該是我、是我的內容,而不是名人的名字。

寫到此,或許會得罪一些人。但是我一定要說的是,請出版社不要再迷信名人推薦了,也請作者們不要再把名人推薦當作書的重點,而忽略了本質。認真的、好好的寫一本書,用心把關,把質感做好,讀者會看的到。

當然還是歡迎好書來找我推薦,但也請體諒我不一定會答應你。我必須要愛惜我的羽毛,勝過人情壓力。也請體諒我為難之處。

一本好書最具影響力的銷售方法不是名人的推薦,而是每個沒沒無名的讀者願意真心推薦給他們的朋友。

讓那些讀者願意花錢買下你的書,絕不是因為封面上的名人,甚至作者非得是名人,而是書本內容的紮實與感動。我永遠抱著感激的心謝謝那些即使可以在書店站一個多小時看完,卻還願意買書的讀者。

文化產業即使很難經營,但還是要回歸文化的本質。




內容才是一切!

214推薦此文章
Today's Visitors: 2 Total Visitors: 28795
Personal Category: 女王我愛寫文章 Topic: society / politics / public affairs
歷史上的今天:
[Trackback URL]
  • 跟你分享我自己的經驗! 過去我從來沒想過我可以瘦到 45 公斤 ! 過去我體重 56 ,可是我下半身非常胖 腿很粗, 永遠都穿黑色的褲子,體育課的時候都

  • ★★專瘦小腹下半身 ★★ 【★6月不減肥→7月徒傷悲】 at May 31, 2010 08:15 PM Trackback | prosecute
  •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aPure除臭襪以幫助全球上萬人解決腳臭的困擾 品質保證無效退費

  • 一個動作 讓你沒有臭腳鴨 【一個小動作 讓你沒有臭腳鴨】 at June 1, 2010 04:00 PM Trackback | prosecute

Reply
1 2 3 4 Next
  • 2樓

    2樓頸推

    女王真的很酷耶:D

    超期待女王明天高應大的講座~~XDD!

  • Qo520o at May 30, 2010 10:53 PM comment | prosecute
  • 阿唷我明天八點就要搭高鐵耶~要早點睡...

  • Blog Owner at May 31, 2010 12:48 AM Reply
  • 3樓

    3樓坐沙發

    ㄜ...太前面了吧 = =...
    事情很多角度
    看用什麼樣的心情 去看待

  • olivia731220 at May 30, 2010 10:53 PM comment | prosecute
  • 4樓

    福樓

    女王加油!!
    我們會懂妳的!!

    好開心第一次這麼前面~~~

  • emma112153 at May 30, 2010 10:53 PM comment | prosecute
  • 嘻嘻~謝謝妳ㄟ

  • Blog Owner at May 31, 2010 12:49 AM Reply
  • 5樓

    專業的5樓

    女王加油:)

  • taiker93 at May 30, 2010 10:59 PM comment | prosecute
  • 6樓

    6樓

    女王 要繼續加油 :)
    最喜歡讀妳的文章

  • Rachaholic at May 30, 2010 11:00 PM comment | prosecute
  • 7樓

    7樓

    女王寫的文章 寫的很貼切女孩子的心
    世上有那麼多人 存在著那麼多的想法、看法

    沒有那個人 說過的哪些話都會被一致認同
    我們懂就好了 ^^

  • cute0127 at May 30, 2010 11:01 PM comment | prosecute
  • 是啊~懂就好!

  • Blog Owner at May 31, 2010 12:46 AM Reply
  • 8樓

    8樓

    心裡想什麼的人 看到的事物就是什麼嘛 別太在意

    期待你的新文章中~~

  • iamlily0613 at May 30, 2010 11:07 PM comment | prosecute
  • 盲人摸象囉

  • Blog Owner at May 31, 2010 01:42 AM Reply
  • 9樓

    9樓

    最近買了你的新書,真的鼓勵我好多好多,我第一次看書看的這麼認真這麼仔細,每看完一些字句我都深深的思考然後在看一次,失戀一陣子的我,因為你的文章讓我知道我可以變的更好:)
    附註:我也是魔羯女唷!看到女王的想法和我有點像或者是說過一樣的話,都讓我驚奇的拿給朋友看呢!!女王要加油喔!非常非常愛妳^^

  • shin90220 at May 30, 2010 11:09 PM comment | prosecute
  • 感恩ㄋㄟ!祝福你看完書更加快樂自信

  • Blog Owner at May 31, 2010 12:46 AM Reply
  • 12樓

    12樓

    我支持妳
    物以類聚很正常不是嗎??
    爆奶不爆奶 其實我覺得不是重點
    重點在於個性 雖然爆奶也有遇到好男人
    前幾天 看到某某節目 就有在討論 這個問題
    主持人 也說了 穿著暴露 讓人感覺就是比較開放
    所以常常會引來一些 又帥又酷又有型的小蒼蠅
    要遇到好男人當然會比較困難
    台灣是個言論自由的民主國家
    所以常常 很多口水戰 也是缺點之一
    很多人都有一種惡習 對於不會或不知的人事物時
    常常會先去批評
    說殘忍一點 摁 就是物以類聚

  • raiedr88 at May 30, 2010 11:28 PM comment | prosecute
  • 所以囉,我只是提供我個人想法,人各有志、生命自有出路...
    大家開心就好,哈!

  • Blog Owner at May 31, 2010 12:45 AM Reply
  • 13樓

    13樓

    女王,我們懂你就好了。。。
    快快寫下文哦~~

  • gool3399 at May 30, 2010 11:31 PM comment | prosecute
  • 早寫好囉~今天進度真快

  • Blog Owner at May 31, 2010 01:42 AM Reply
  • 14樓

    14樓

    我都看內容

    誰寫書這都無關

    自己喜歡的書最重要

    我是這樣認為啦~

  • anniemqoo at May 30, 2010 11:47 PM comment | prosecute
  • 15樓

    15樓

    從來沒看過推薦啊!~"~

  • pgmejo3 at May 30, 2010 11:54 PM comment | prosecute
  • 16樓

    16樓

    女王的口頭禪="老實說"
    光前兩行就出現了三次..

  • beautyw at May 31, 2010 12:19 AM comment | prosecute
  • 可見本文是非常的「老實說」

  • Blog Owner at May 31, 2010 12:44 AM Reply
  • 17樓

    17樓

    女王我就是愛你這麼敢言又率真
    我愛你沒有因為成名後就變得不親民
    我愛你沒有因為成名壓力就做很多事不像妳
    加油!
    在你的書大賣後很多商品上都看得到你的推薦~
    因為喜歡你加上你愛的風格都跟我很像(粉紅粉紅!!桃紅桃紅!!)
    所以會因為這樣點進去看,可是隨著看到你推薦的東西越來越多
    心裡難免會有這樣的疑問『真的是女王推薦的嘛=ˇ=?』
    <不過那台粉紅色的相機我相信是你的推薦拉!所以你別亂推薦
    一看就知道是不是你喜歡的類型了,很容易被愛你的人抓包喔>
    繼續做自己! 因為我們愛的就是這樣的你

  • babymina0108 at May 31, 2010 12:31 AM comment | prosecute
  • 哈~對啊!我推薦的東西都很明顯是「我的菜」啊!
    粉紅GF1相機也不是廠商找我推薦的,是我自己愛寫的啦~很三八哈哈!
    廠商找我,那就真的要看我自己愛不愛了,沒必要為小錢壞名聲啊

  • Blog Owner at May 31, 2010 12:48 AM Reply
  • 18樓

    18樓

    女王去年也有到高應!!

    可惜畢業了 今年沒法聽~~

  • jayfans427 at May 31, 2010 12:34 AM comment | prosecute
  • 我有去過?我去過太多學校,自己都不記得了ㄋㄟ

  • Blog Owner at May 31, 2010 12:47 AM Reply
  • 19樓

    19樓

    說得真棒!!
    我好愛你~

  • ginny1118g at May 31, 2010 01:00 AM comment | prosecute
  • 20樓

    20樓

    說真的誰推薦我其實也不會有什麼注意
    重要的是自己引起興趣的書比較重要吧=ˇ=

  • sh910605 at May 31, 2010 01:07 AM comment | prosecute
  • 是啊

  • Blog Owner at May 31, 2010 01:41 AM Reply
  • 21樓

    21樓

    說實話
    我第一次看到你的書在我高中的時候
    翻了兩頁,一次就買了兩本(我是女王1.2)
    而且我到現在還不知道有誰幫妳寫了序
    哈哈哈..

    那時候正逢失戀
    你的書真是我重建自信的特效藥欸
    害我現在信心十足
    結果沒人追...

  • angel1991811 at May 31, 2010 01:09 AM comment | prosecute
  • 哈!沒關係,有人追也不一定是好事啊!
    如果被不喜歡的人追,還不如圖個清靜好。
    我就很不喜歡別人追我,不喜歡的話只是浪費彼此的時間。

  • Blog Owner at May 31, 2010 01:14 AM Reply
  • 22樓

    22樓

    女王加油!
    我很喜歡妳在環球科大的"聊天"

    別有一番風味的演講。

  • pats at May 31, 2010 01:14 AM comment | prosecute
  • 我都走聊天路線的啦~哈哈

  • Blog Owner at May 31, 2010 01:15 AM Reply
  • 23樓

    23樓

    女王也來台北大學嘛!!

  • qmo45 at May 31, 2010 01:15 AM comment | prosecute
  • 台北大學又沒有來邀請我,哈哈~歡迎大家來邀請啊

  • Blog Owner at May 31, 2010 01:16 AM Reply
  • 24樓

    24樓

    你的第一本書業是我剛好分手後看的...
    那時候覺得你說的好犀利

    但現在過了幾年
    似乎是成熟點了,再回去翻


    覺得,恩,說的好。


    女孩們都需要你這樣的作家
    :)


    好適時的讓迷惘的思考清醒。

  • starcat824 at May 31, 2010 01:17 AM comment | prosecute
  • 25樓

    25樓

    再補一句,
    男孩也需要多讀讀你的書。

  • starcat824 at May 31, 2010 01:19 AM comment | prosecute
  • 哈~其實我不少男生讀者說~男女一起切磋一起進步囉

  • Blog Owner at May 31, 2010 01:36 AM Reply
  • 26樓

    26樓

    Sealed

  • Sealed at May 31, 2010 01:19 AM comment
  • Sealed

  • Blog Owner at May 31, 2010 01:36 AM Reply
  • 27樓

    27樓

    內容才是一切!! 這才是正確的~

  • a19890918 at May 31, 2010 01:19 AM comment | prosecute
  • 是啊~(題外話,我發現我的讀者正妹好多喔)

  • Blog Owner at May 31, 2010 01:35 AM Reply
  • 28樓

    28樓

    內容才是一切... 我愛這句^^

    女王讚拉XDDD

  • tarepanda821 at May 31, 2010 01:21 AM comment | prosecute
  • 謝謝支持ㄋㄟ

  • Blog Owner at May 31, 2010 01:41 AM Reply
  • 29樓

    29樓

    女王妳說的好中肯啊!內容真的剩過於推薦人是誰

    之前妳剛推出女王力,我是先到書局翻看看,原本想要買後來又放回去,
    然後又再一次去書局再翻了一次又再次放回去,終於第三次我買下它了。



    女王,可以問妳一件事情嗎?我們這些讀者粉絲真的要一輩子都叫妳女王嗎?沒有
    別的可以替代了嗎?嘻嘻:)

  • herwretch at May 31, 2010 01:26 AM comment | prosecute
  • 感謝你三顧茅廬買下它~(淚)
    可以叫我里長伯啊~哈哈

  • Blog Owner at May 31, 2010 01:34 AM Reply
  • 30樓

    30樓

    很誠實的一篇文章,希望女王繼續當一個誠實的女性作家!

  • pation1976 at May 31, 2010 01:36 AM comment | prosecute
  • 不小心要得罪很多人,讓我頻頻冒冷汗啊

  • Blog Owner at May 31, 2010 01:37 AM Reply
1 2 3 4 Next

Only members can post a comment, Login first

誰來收藏
Loading ...
unlog_VPO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