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20, 2009

我是摩登原始人!

最近開放了女王Facebook粉絲俱樂部噗浪Plurk讓粉絲加入...

老實說,我開放Facebook和Plurk粉絲俱樂部真的算是很晚的了,許多藝人、名人、作家、部落客們...都早已經營自己的噗浪和FB很久,也有聲有色,更老實說,我自己也從沒打算經營FB和噗浪,我也沒加入過任何名人作家部落客的帳號,也沒在看別人寫的東西,因為我很忙,也很懶。

從事寫作出書、網路Blog創作這樣的工作,讓許多人覺得我一定是3C達人、重度資訊焦慮者、電腦通、網路應用高手...,但是事實上,我買3C產品都只看外表不看功能,我一點也沒有資訊焦慮症,甚至希望到一個手機收不到訊號、沒有網路的地方睡一個大覺(所以我很喜歡搭飛機或許也是這個原因),我跟電腦不太熟、只會打字和上網,我不會做網頁、不會寫語法(這是什麼火星文),連blog都是用無名提供的樣式版型,別人問我怎麼增加blog人氣、怎麼經營blog,我只會回答:「用心寫作,內容最重要。」

每次人家介紹我是e世代、網路世代、Blog界的名人代表,我都會覺得很不好意思,因為我只是個看起來很摩登的原始人,我並沒有很厲害,網路我不熟,我只是熱愛寫作,剛好blog是我一個平台,如此而已。

我再一年前才擁有第一台筆記型電腦,大部分時間我還是在家裡用著舊舊的PC,15吋的螢幕和用了5年用到鍵盤掉了好幾顆仍捨不得換新的電腦,3C產品對我來說就是用到壞掉才換新,雖然我逛3C賣場仍然看著20幾吋的大螢幕流口水,漂亮的家用電腦性幻想,但還是忍住了購物衝動,想著以後再買。

我的筆記型電腦只在外出和出國時使用,雖然它功能好又實用,但我愛上它只是因為它粉紅色的殼和嬌小的外表。有一段時間我一直以為很多地方都不能無線上網,後來才發現,是我電腦旁邊有個無線上網的開關忘了打開(囧)我以前最討厭那種出國旅遊還要帶電腦的人,但後來我卻成了這樣的人。

現在BBS還是很紅,但老實說,我從學校畢業之後就再也沒有上過BBS站,所以每當人家討論什麼表特版(我前陣子才知道這是Beauty版的意思)、八卦版,我都不知道BBS上流行什麼,這也剛好讓我完全不會知道人家說什麼流言。

我每天逛的網站很少,我買書都是去書店買,因為我喜歡在書店翻到書的感覺,即使網路書店比較便宜,我還是要去實體書店買書。

我不太會網路購物,如果真的很想買,我會打電話叫我妹上網幫我買,我再給她錢。

我每天逛的blog不超過10個(基本上應該是低於5個),我沒有訂閱任何人的網誌,也沒有用書籤的功能。人家都說要用什麼功能...一大堆我聽不懂的功能火星文,這樣可以吸引更多人。但我只覺得如果喜歡我的文章的人就會每天來,不想來的、不喜歡的,也不必要他們來,但雖然他們每天都會來。

我認識的部落客不多,也沒打算認識太多,真心的朋友不多要好好把握,因為我知道有太多不真心的人會在我面前微笑,在我背後刺一刀。即使如此,我只能被刺幾刀後繼續微笑。我可以接受他們寫文批評我,但我絕不會批評任何一人。

我的msn帳號永遠是「離開」,會認真聊天的朋友不超過20個,其他都是談公事,我會說無事勿擾,或乾脆裝離開。

我的Facebook個人帳號其實只有100多個朋友,我不加我不熟、或不認識的人,我也懶得用Facebook認識帥哥或交新朋友,我從沒有在FB送過禮物給朋友,沒有玩心理測驗(我不需要心理測驗來告訴我我是怎樣的人)、沒有玩開心農場(我還不能理解種菜和偷菜的樂趣在哪),除了偶爾放和朋友的合照,如此而已。

我到現在還不會操作iphone,因為我有莫名的手指肢體障礙,所以我不太會用螢幕觸控功能的手機,手機沒有鍵盤讓我恐慌,手機功能太多也讓我緊張,雖然我有試著在進步、跟的上手機的時代潮流,但最後決定要買哪一台手機,還是因為「它的外型好看」。

我認識許多人玩噗浪,沒想到現在手機也可以上噗浪(科技真神奇),一堆人叫我用,但我實在很忙、也很怕如果沒有時間每天噗浪或回應,或只變成一個嚼舌根說八卦製造是非的地方,這非我的興趣和本意。雖然我很喜歡跟人聊天,但我很怕沒有時間一直掛在上面,想東想西,顧慮太多,帳號有了一年到現在還沒開始啟用。


這樣說下來,想必各位也同意,我真的只是一個工作很摩登、看起來很摩登,骨子裡卻是原始人的怪胎。

下定決心要設立Facebook的粉絲俱樂部,因為太多粉絲一直在問,決定不能再逃避下去了(因為其實,我是怕我不會用FB的粉絲俱樂部功能啦),後來在朋友土法煉鋼教學後(她一個步驟、一個步驟存成好幾張圖檔寄給我看,用白癡教學法教我),我才知道怎麼放連結、放影片。於是玩著玩著也玩上癮,看著大家瘋狂加入粉絲,留言跟我聊天互動,我也慢慢摸索怎麼經營使用。

知道自己遲早有一天要開始用噗浪,於是今天晚上我叫我剛升大一的妹妹教我:「拜託教姊姊怎麼用噗浪嘛~」(因為我都有看到他跟同學在噗浪)於是我18歲的妹妹一步一步指導我怎麼弄噗浪、換底圖、設定等等,我一邊在旁邊說:「哇!好神奇!」、「妹妹你太厲害了!」一邊也害羞自己居然這麼晚才跟上潮流。

好不容易剛搞定噗浪(其實現在還跟噗浪不太熟),又有朋友說要不要也弄個Twitter,我一聽傻眼.......怎麼這麼多東西啊!我能好好經營FB和噗浪就要謝天了,資訊太發達的讓我開始資訊恐慌了起來,我完全不想變成資訊焦慮症或重度依賴症,而且重點是我好忙(打哈欠~),所以大家請多體諒。努力經營這兩個粉絲俱樂部,因為我還要寫書、寫blog、寫專欄、接採訪、演講、通告、參加活動、拍照、接電話、回email、每天跟不同的人開會,而且還要談戀愛、跟朋友見面......(黑眼圈熟女開始焦慮了起來)

不過,即使如此,人生最開心的事情之一就是,我何德何能、何其有幸能有這麼多人的支持(黑眼圈熟女振奮了起來),有了粉絲俱樂部,看到大家直接的留言鼓勵和聊天分享,一切的辛苦都是值得了。好感謝你們的鼓勵!

雖然我還是不會上BBS、不太會上網買東西(還是叫我妹幫我買)、msn還是掛離開、只會去書店買書、上網逛的網站不超過10個、用了超過5年的鍵盤和15吋的螢幕還是繼續用、blog依然使用無名基本款版型......你問我怎麼經營blog我還是會回答:「用心寫作。」

但是,我會試著瞭解更多社群經營的介面、也會試著克服手指肢體障礙試用螢幕觸控機、會用心維持我的粉絲俱樂部、會繼續體諒那些不真心的人、會多花時間回留言互動辦活動、會改進我的惰性、慣性去接受更多新資訊,學習成為一個保留原始美好,又能越來越摩登的人。


雖然說,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


即使你接觸太多資訊,你瞭解太多科技,


別忘了,最重要的還是只有四個字:


「感動人心!」




★女王的Facebook粉絲俱樂部 / 女王的噗浪帳號illyqueen 歡迎加入粉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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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常欣賞這段文章 把心中那股思緒傾瀉而出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Facebook? 噗浪Plurk? Twitter? 網頁語法? 最新3C產品? 坦白說 這些東

  • 言之有物最重要 潮流只是參考 【小桐】 at October 20, 2009 09:55 AM Trackback | prosecute
  • ▂ ▃ ▄ 專瘦小腹下半身分享▄ ▃ ▂ 大家知道嗎?過去我從來沒想過我可以瘦到45公斤! 過去我體重56,可是我下半身非常胖 腿很粗, 永遠都穿黑

  • ▂ ▃ ▄ 專瘦小腹下半身分享▄ ▃ ▂ 【就算是天生肥胖也能瘦到美體標準】 at October 29, 2009 03:16 PM Trackback | prosecute

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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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樓

    1樓搶頭香

    夜深了自己來搶頭香!

  • illyqueen at October 20, 2009 03:39 AM comment | prosecute
  • 2樓

    2樓頸推

    第一次留言 哈哈 請多指教:D
    之前有去你的演講~

  • muserholic at October 20, 2009 03:49 AM comment
  • 4樓

    福樓

    看完文章才回覆結果就搶不到女王樓下這樣...

  • chaokelly at October 20, 2009 03:52 AM comment | prosecute
  • 5樓

    專業的5樓

    You should go to sleep! You need your beauty sleep :)

    I was crazy about all these networking websites when I was still in college a
    year ago, but now I don't have time to catch up all the new technologies! I
    am becoming a 原始人 too!!

  • Anita at October 20, 2009 03:54 AM comment | email
  • 7樓

    7樓

    嗯..我也跟女王一樣
    是個對3C產品重度焦慮的人
    呵呵!這樣也不錯阿

  • saiiy1339 at October 20, 2009 04:05 AM comment | prosecute
  • 9樓

    9樓

    其實名人真的不需要用太多東西
    會紅的會有人喜歡的就是會有人愛
    有時最簡單的反而最吸引人


    為你學會許多新的東西鼓掌!
    期待你再次出書~

  • kitty01231 at October 20, 2009 04:29 AM comment | prosecute
  • 謝謝你!我會加油的!

  • Blog Owner at October 20, 2009 10:51 AM Reply
  • 10樓

    10樓

    我也要加入女王的粉絲俱樂部^^
    早點睡喔!!!常常熬夜會傷身體......

  • Nico52099 at October 20, 2009 04:33 AM comment | prosecute
  • 我該去做健康檢查了

  • Blog Owner at October 20, 2009 10:51 AM Reply
  • 11樓

    11樓

    我有加女王的FB!!
    我還是覺得無名比較簡單易了~"~

  • daima at October 20, 2009 04:53 AM comment | prosecute
  • 12樓

    12樓

    女王只要懂得血拼好的便宜又好商品介紹給大家就好啦
    3C不用董太多拉^^

  • daima at October 20, 2009 04:54 AM comment | prosecute
  • 13樓

    13樓

    哈...是這樣沒錯....
    我的手機也是能接能打就好...頂多傳訊息...
    外型好看...但功能不會用

  • backy2008 at October 20, 2009 05:27 AM comment | prosecute
  • 14樓

    14樓

    我也是不太了解這些東西的人耶~女王說的沒錯~感動人心最重要!!!

  • hhib at October 20, 2009 06:42 AM comment | prosecute
  • 15樓

    15樓

    女王,妳不是原始人,只是太過忙碌,做妳自己就好哦^^ 永遠支持妳!

    不過我是發現,以前還沒臉書或噗浪,有什問題我會上網找,找不到,就
    去知識,但還好等很久才有人會回。但自從噗浪出現後,常常一個問題po
    上去,沒幾分鐘就有人給答案了! 網路上各行各業,什麼人才都有~他們
    都很熱心提供自己的專業。

    所以我想是看自己怎麼使用這些社交網站吧!

  • sebx at October 20, 2009 07:57 AM comment | Homepage
  • 16樓

    16樓

    3:36﹖太晚睡了哦!!! 這樣不行啦!!

  • sebx at October 20, 2009 07:58 AM comment | Homepage
  • 17樓

    17樓

    呵呵~~
    說的沒錯 以前是無名 現在是FB 以後不知道又是什麼了!!

    老是這樣換來換去 別說人會累 連電腦記憶體恐怕也會記不住呢!

    與其不穩定的事情 不如好好經營固定的興趣 ^_^

  • Mike4ND at October 20, 2009 08:31 AM comment | prosecute
  • 18樓

    18樓

    女王真的很認真經營自己的BLOG,所以才有廣大的群眾喜愛,雖然常有不速之客來鬧場,也
    是冷處理不至於讓BLOG模糊焦點(佩服妳的EQ),正因為有這樣的認真才會有忠實的粉絲,
    女王加油喔!!

  • mygardening at October 20, 2009 08:46 AM comment | prosecute
  • 我的原則是,絕不在blog打筆戰或批評別人。
    我不是EQ高,我只是覺得人生很美好不該浪費時間在不值得生氣的人事物上浪費自己的生命

  • Blog Owner at October 20, 2009 10:50 AM Reply
  • 19樓

    19樓

    twitter是有點像嘀咕的東西 英文介面 而且設計很乾淨:)
    不過性質其實很像FB和撲浪, 所以女王妳就忘了他的存在吧哈

  • qmo45 at October 20, 2009 09:10 AM comment | prosecute
  • 20樓

    20樓

    歐 這篇好棒 我喜歡>v<
    and
    期待新書誕生!!

  • vam666 at October 20, 2009 09:20 AM comment | prosecute
  • 21樓

    21樓

    嗨,女王:

    我是馬來西亞的讀者,
    潛水了一段日子,
    我也是原始人,
    只是想說,
    女王的部落設置的黑底白字,
    每次都很吃力的用眼力讀完,
    因為黑底白字真的很傷神耶。
    也許這是女王喜愛吧,
    所以也遲遲沒有開聲。
    女王加油!妳的書籍,我都買了!三本!^^

  • wasabi at October 20, 2009 09:58 AM comment
  • 最近發現我蠻多馬來西亞的讀者耶!(聽說那邊買書不容易)
    不好意思,我有點版面潔癖和美感強迫症
    我覺得字太大很醜、太花俏不美、黑底白字很優雅,請多包涵啊

  • Blog Owner at October 20, 2009 10:45 AM Reply
  • 22樓

    22樓

    我也是原始人唷!!!!!
    找到自己最需要最順手得東西最重要~~~

  • 小鷹 at October 20, 2009 10:21 AM comment
  • 23樓

    23樓

    呵..我也是哩..
    即使大家都在用,我還是不為所動,除非需要,
    像以前的bbcall,我也是等到快莫落了,才去辦..(好久沒聽到bbcall
    這個名詞..呵)
    以自己方便輕鬆為主,加油哦..科技是一直會變的,怎麼趕得完..
    一直覺得,是科技來配合人類,怎麼是人類去趕上科技..
    呵..個人小小感覺啦!!

  • vionna at October 20, 2009 10:23 AM comment | email
  • 你說到bbcall讓我覺得我們是同個年代的人,哈

  • Blog Owner at October 20, 2009 10:43 AM Reply
  • 24樓

    24樓

    Sealed

  • Sealed at October 20, 2009 10:43 AM comment
  • 25樓

    25樓

    i joined ur facebook fans club already :)

  • vivipink218 at October 20, 2009 10:50 AM comment | prosecute
  • 26樓

    26樓

    女王是摩登原始人...
    那我就是...宅女原始人ㄌ...=_=

  • nihneu at October 20, 2009 11:24 AM comment
  • 27樓

    27樓

    為什麼會對漂亮的家用電腦性幻想= =?

  • 小 at October 20, 2009 11:50 AM comment
  • 這只是搞笑的說法:P

  • Blog Owner at October 20, 2009 12:06 PM Reply
  • 28樓

    28樓

    看這篇文章

    只是覺得女王真的很可愛

    噗浪一言既出有點駟馬難追

    雖然可以刪但是其實隨時有人盯著看的 但我還是會看看朋友的趣事 只是不追卡馬

    FB是個公告好平台 遊戲... 女王大概真沒那美國時間 (夾克是宅男例外)

    感動人心的確是基本

    無論何時都勿忘就好(其實大家都應該是)

  • xmen at October 20, 2009 12:21 PM comment | Homepage | prosecute
  • 29樓

    29樓

    我喜歡你最後那四句話!!!

  • ting at October 20, 2009 01:49 PM comment
  • 30樓

    30樓

    好好把一個地方經營好最重要
    畢竟沒那麼多時間去一一經營
    女王~加油

  • pamela3243 at October 20, 2009 02:08 PM comment | prosec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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