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21, 2009

偶爾來譴責一下社會

對於上個禮拜四的那張單

我還是非常的不爽

台北的警察 你們是業績缺很大?

這麼缺業績去辦些大案阿!抓走私 抓通緝犯都可以阿

只會罰我們這種善良小民的錢

也不給解釋的機會

這種小案子抓再多又有什麼用?

社會上有更多需要你們出現的地方也不見你們出現

也罷 反正也不是沒聽過"警察就是穿著制服的流氓"這句話

只是現在更加相信這個說法

反正 這社會病很久了

就好像前幾天的煮女嬰事件

對 那個男的是不可原諒

但那女的就沒問題嗎?

我很想問問看那個女的

你們兩個不是同居嗎?平常難道還不了解男的有多惡劣?總不可能這男的是一時興起才丟的吧?

看他事後也沒悔意這點應該也沒人會信他是一時失控 絕對是慣性

既然知道是慣性 那還要跟他同居?

根本只是再把自己跟小孩往虎口推

為了愛情而盲目? 算了 反正現在這種人多的是

以後應該會出現更多

打這篇網誌的同時 我一直在思考要不要按送出

畢竟這跟我網誌的形象"差很大"

也罷 就真的只是"偶爾來譴責一下社會"

0推薦此文章
Today's Visitors: 0 Total Visitors: 30
Personal Category: 今天不搞笑 Topic: feeling / personal / murmur
Previous in This Category: Mayday   Next in This Category: 亂七八糟
歷史上的今天:
[Trackback URL]

Post A Comment









Yes No



Please input the magic number:

( Prevent the annoy garbage messages )
( What if you cannot see the numbers? )
Please input the magic number

誰來收藏
Loading ...
unlog_NVPO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