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爾來譴責一下社會
對於上個禮拜四的那張單
我還是非常的不爽
台北的警察 你們是業績缺很大?
這麼缺業績去辦些大案阿!抓走私 抓通緝犯都可以阿
只會罰我們這種善良小民的錢
也不給解釋的機會
這種小案子抓再多又有什麼用?
社會上有更多需要你們出現的地方也不見你們出現
也罷 反正也不是沒聽過"警察就是穿著制服的流氓"這句話
只是現在更加相信這個說法
反正 這社會病很久了
就好像前幾天的煮女嬰事件
對 那個男的是不可原諒
但那女的就沒問題嗎?
我很想問問看那個女的
你們兩個不是同居嗎?平常難道還不了解男的有多惡劣?總不可能這男的是一時興起才丟的吧?
看他事後也沒悔意這點應該也沒人會信他是一時失控 絕對是慣性
既然知道是慣性 那還要跟他同居?
根本只是再把自己跟小孩往虎口推
為了愛情而盲目? 算了 反正現在這種人多的是
以後應該會出現更多
打這篇網誌的同時 我一直在思考要不要按送出
畢竟這跟我網誌的形象"差很大"
也罷 就真的只是"偶爾來譴責一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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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onal Category: 今天不搞笑
Topic: feeling / personal / murm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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