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魂記 後續報導~ 和解篇
話說去年底發生一場小意外
事情發生後 自己並無多想
當天打過電話給對方問過狀況後
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了
經一位大哥提醒 最好與對方簽下和解書
才知道 原來事情並不是這樣就ending
雖然心裡有個底 得簽下和解書 事情才算了結
可是生性懶散 一直不願再與對方聯絡
直到一月初 某天夜裡 接到對方電話
問我對於後續有何想法
我提了簽和解書的必要 對方也指出那是打電話的最大目的
再一番道歉 不好意思 支支吾吾後
他提出了 如果可以...希望我能幫他支付一萬多元的醫藥費
隨後也說 如果不行也沒關係
自己聽到 一時無法反應 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自己是有點嚇到
告訴對方 我無法當下給他答覆
需想一想再跟他談
事情就這樣一拖又過了近兩個禮拜
事情終要面對
上網找了和解書範本
依我們的狀況草擬了一份和解書
說明自己的能力 僅能負擔部分費用
將草擬的內容e-mail給對方看過後
請他表示意見 待雙方溝通協調 取得共識後 簽訂
對方看過內容後 表示不再要求賠償
將事故經過稍做修改後
雙方和解條件為 各自負責機踏車修理費及醫療費用
昨日 終於見面 握手簽定和解書
事情總算圓滿解決
事情發生至解決剛好一個月
這個月 過得並不輕鬆
第一次面對這樣的事
除了身體上的不適外
心裡上 是有點慌的
不知道自己到底該怎麼做才是對的
謝謝一些朋友給的意見
還有親愛的同事們 幫了很大的忙
祝大家 日後一切順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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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1樓搶頭香
同學
這種事當然是問我ㄚ,你同學專門處理這種事的ㄚ,基本上如果是你錯 盡量不要
找警察,
賠越少越好,盡快跟對方和解,最好有第三者陪同簽和解書一式三份(連公正第三
者,最少
兩份雙方各一份),如對方不願意和解或是要求過於誇張,找當地調解委員幫忙調
解(各
區公所都有,寫申請書須知對方住址電話,調解委員會會幫忙寄掛號通知一起到調
解委員
會調解,基本上調解委員也部會讓對方獅子大開口,重要的是事發後你要多關心對
方,慰問
如果是對方錯 一定要找警察備案,,如受傷不要馬上跟對方和解,,帶一運檢查後在
約時間
談和解,一般備案後都會有一段時間供申訴,切忌不要聽對方說的,很多人說會處理,
不要叫
警察,道頭來死不認帳,總歸一句,都怪你不常跟我聯絡,所以下次有事記得打給我,
2樓
2樓頸推
奇怪怎會我的名字變成kellyㄋ,我是駿霖啦(陳志民)
同學 知道啦
要保持聯絡喔
3樓
3樓坐沙發
以後騎腳踏車記得戴安全帽 裝後照鏡
請問樓上同學
是哪位呢??
4樓
福樓
還是一樣,很多事情不一定一直都只要一個人面對處理,
意見與鼓勵也是將來幫助別人的經驗
現在看起來,我是否好像參予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