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籃球規則的爭議
一、投籃未碰觸籃圈、籃板、籃網等,再由投籃者拿到球,合法(除非故意)。此時它可以從新運球。
所以投籃動作,投籃者球投出後即喪失控制權,可以再行爭搶,不須接觸籃框板、地面、或其他球員~!!投"肉包"再由自己搶到不算違例哦~!!
二、球觸及籃板邊緣或越過籃板但未觸及後方支架,球不算出界。
所以投球出去碰到籃板邊緣或從籃板後方投籃進都算得分哦~!!但據我所知NBA是不算的(因為很多奇人會從籃板後方投籃)。
三、球出界前將球觸及在界外的的球員,則在界外的球員為使球出界的人。
也就是說,如果對方站在界外,你把球撥向他而造成球出界,算是對方使球出界,是我方球。
這是三個平常打球常遇到的爭議,在這裡跟大家分享一下,也歡迎大家加入討論。因為我弟是有執照的裁判,若真的很有爭議的我再請他向大家解釋啦~!!
參考資料:EZ話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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