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3, 2008

國立台灣師大附中學生社團輔導辦法96.10.01

               國立台灣師大附中學生社團輔導辦法96.10.01

 

一、目的

     本校為增進學生團體活動,培養學生領導才能與自治能力,提昇社團組織效能,特訂定本辦法。

二、各社團需送交訓育組資料

(一)指導老師資料表

(二)社團幹部名冊

(三)社團成員名冊

以上資料除社團成員名冊於開學後四週內提出,其餘皆須於開學後二週內提出。

三、社團活動申請

(一)申請時間

1.寒、暑訓:學期結束前三週提出申請,並附活動企劃書。

2.校外活動:活動前一週提出申請,視活動性質需附領隊名單、家長同意書及平安保險名冊(含電話)。

3.校內活動:活動前三天提出申請(非例行社團活動)。

(二)申請活動地點須會之場地管理單位

1.中正樓、南樓川堂:會總務處。

2.視聽教室:會設備組。

3.中興堂:會總務處及學務處訓育組。

4.戶外場地:會總務處。

5.體育館:會體育組。

6.樂教館:會音樂班。

(三)申請流程

     先至訓育組填寫活動申請表→訓育組→會各單位→學務主任。

(四)注意事項

 1.校外活動與外宿活動需指導老師簽名,並有老師帶隊

 2.活動後需清潔場地,恢復原狀。

 3.使用中興堂、樂教館及體育館後,需關燈、關水塔、關冷氣並鎖好大門方可離開。

 4.外宿活動,出發與返回時需當面或以電話向學務處或教官室報備。              

 5.團體活動為正式課程,每位同學皆需參加,課後社團活動為非正式上課活動,以自由參加為原則(管樂隊除外)。

 6.任何活動請務必轉知參加者家長。

四、社辦開放時間

 (一)週一至週四:下午5時至8時,週五延至9時。

 (二)週六:上午8時至下午5時。

 (三)注意事項:

       1.期中考前一週,所有社團均暫停活動申請。

       2.春假、過年期間不開放活動申請。

       3.特殊活動需知會訓育組並經核准後,方可進行。

       4.週日不得進行社團活動。

 五、場地借用申請

 (一)活動申請表附帶申請,校內場地會相關處室,並取得同意。

 (二)校外活動場地可自行接洽,如需公函可呈訓育組轉學校發文。

 (三)注意事項:

      1.場地使用後務須復原。

      2.資源得來不易,請務必珍惜目前所擁有的設備。

六、獎勵經費申請流程

 (一)先填寫經費獎勵申請表,並請指導老師簽名→送訓育組→學務主任。

 (二)申請時間統一於每學期末,並附財務支出表影本及單據,核准後由負責人簽領,並全部列入社團收入。

七、社團活動請假要點

 (一)所有公假之申請,須於活動實施日一週前向訓育組提出申請。

 (二)所有公假之申請,須經導師及指導老師簽名始得提出申請。

 (三)準備活動之公假得於二天前開始,但以不影響正常課業為準。

八、社團海報張貼原則

 (一)所有海報之張貼均須蓋有訓育組核准海報章。

 (二)南樓及舊北樓穿堂之海報欄為海報張貼處,其他地點均不得張貼。

 (三)僅可以膠帶張貼。

 (四)海報以半開為原則,特殊活動之海報(超過半開)需經報備核准。

 (五)張貼時間以一週為限,並於到期日下午五點以前自行拆除。

九、社團違規事項

 

 項目 扣分標準 
 違反上述各項行為之一  -2.0~5.0 
  未申請逕行在校內活動  -2.0~5.0 
  社長鑰匙管理不當  -1.0 
 借用場地未恢復原狀  -2.0~5.0 
 虛報活動(時間.活動.經費)  -4.0~7.0
  社辦整潔情況不佳  -1.0 
 公共區域未依輪值執行  -3.0~6.0 
 逾時活動(整理場地未算入) -2.0~5.0(第一小時1分,其餘每半小時1分)  
 違反校規事項 -5.0 

 ★負責人巡查時若發現違規情事,會先進行口頭提醒,若未改進則進行扣分。

   以上扣分採累計制,各社團以80分為基準,列入期末評鑑。

 十、社團幹部成績輔導

 (一)期中考後各社長成績,如超過三科不及格,將暫停社長職務,請社團推荐代理社長並知會導師及指導老師,待下次期中考恢復水準後,始得復職。

 (二)請各社團負責幹部注意學業成績,期中考後一週內造冊送訓育組核備。 


十一、考核與評鑑

 

(一)目的:考核各學生社團辦理活動成效,藉以交換工作經驗,提升學生自治水準,培養學生學以致用能力。

 

(二)對象:所有本校核准成立之社團。

 

(三)考核時間:於學期中隨時進行

 

(四)考核項目及內容:

 

1.    基本資料:

 

1)社團組織章程

 

2)社團活動紀錄

 

3)社員名冊

 

4)其他

 

2.    社團活動實施紀錄

 

1)招收及訓練社員情形

 

2)社團負責人改選及交接情形

 

3)社團財務管理情形

 

4)歷年活動資料整理

 

5)各項會議記錄

 

6)本學年度活動總計劃書

 

7)各項活動辦法或實施計劃

 

8)學校交辦事項之處理

 

9)其他

 

3.    社辦整潔維護:

 

1)社辦及公物使用維護情形

 

2)社辦整潔之維護

 

3)公共區域之輪值

 

4)其他

 

4.    社團違規紀錄:

 

1)社團巡查

 

2)教官巡查違規情形

 

3)海報設計

 

4)張貼及拆除情形

 

5)舉辦活動是否依照規定步驟辦理申請

 

6)其他

 

5.    社團成果發表:

 

1)各項活動成果之整理(含文字、圖表、相片等資料之蒐集與裝訂)

 

2)社團成果發表計畫及實施

 

3)社團或所屬社員參加校內外各項競賽成果

 

4)其他

 

 

(五)考核方式:由訓育組就各社團平日之表現進行紀錄,並定期統整。

(六)獎懲辦法:視各社團之考核結果核定「社團獎勵補助金」,表現績優之社團負責同學予以敘獎並頒發優良社團幹部證書;違規次數頻繁之社團視情節暫停社團活動,情節嚴重之社團則以讓出社辦或封社處份之,若完全無社團運作,則廢除該社,中止一切權益。
(1)積分計算以80分為基準分、60分為及格分數。 
(2)如剛好及格者,請製作書面報告(包含:成果發表、社課活動……等內容)送交社聯會,會內將針對該報告之內容及該社活動情形進行檢討會,若未滿40分者,將廢除該社,40分以上未滿60分者,封社處分。
3)本考核活動每學期將進行一次,且個別計算積分分數不進行累積。

十二、其他規定
(一)各社團須全力支援配合學校活動(迎新、校慶、社團成果展、幹訓及校外各項競賽等)
(二)社長負有管理鑰匙、社辦整潔維護、及督導社員之責。(三)器材維修、請購,於開學日起二週內向訓育組提出申請,逾時不再接受辦理。
(四)社團幹部每天至少到信箱取物乙次。
(五)社團幹部每天需要到學務處公佈欄觀看社團公告事項,如未注意以致權益受損則該社自行負責,並扣社團常規分數。(六)社團活動廣播請依規定時間至訓育組填寫廣播單並置於表夾內。
(七)社團招生於每學期開學後一週內實施完畢。
(八)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需修正,得由社聯大會提出,經學務處通過後修正之。
(九)本規章所列各條款如有不明確者,由學務處決議解釋之。

 


十三、本辦法陳請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Today's Visitors: 0 Total Visitors: 44
Personal Category: Uncategorized Articles Topic: feeling / personal / murmur
[Trackback URL]

Reply
  • 1樓

    1樓搶頭香

    ◎◎史上最強最多人同時上線的實境遊戲外掛補給站正式上線◎◎
    國軍Online為了體恤辛苦的國軍弟兄,本站所推薦之產品,
    最能了解滿足阿兵哥的性需求,歡迎英勇的國軍弟兄參觀選購!
    宅配~超商取貨~貨到付款~隱密~速度~最快~品質保證滿意~
    ※商品最多-貨色齊全-包裝隱密-價位最廉-自用送人兩相宜
    ◎▇▆快上 http://www.abinggo.com 歡迎免費加盟!

  • 輔導長 at August 3, 2009 03:30 AM comment | Homepage
Post A Comment









Yes No



Please input the magic number:

( Prevent the annoy garbage messages )
( What if you cannot see the numbers? )
Please input the magic number

誰來收藏
Loading ...
unlog_NVPO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