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入境3個月內逃逸責任由仲介承擔 勞委會近期欲修法 引發業者反彈不滿
外勞逃跑人數日愈嚴重,勞委會為遏阻外勞逃跑,近期欲透過修法,將入境3個月內的外勞逃跑責任歸咎於仲介承擔,並以兩年內仲介業者所辦理的聘僱許可外勞人數為基準,如逃跑人數超過一定比例,將面臨被迫關門歇業的危機。勞委會此舉,已引發仲介業者的普遍不滿。多數業者並表示,外勞逃跑的原因錯綜複雜,但勞委會卻修法要仲介業者扛起全部責任,對業者極為不公。
為瞭解仲介業者對勞委會將修法,把入境3個月內的外勞逃跑責任由引進的仲介業者承擔。本社特於10月1日至10月10日 止,針對仲介業者進行問卷調查,藉以瞭解仲介業者的心聲;有效回收問卷300份。
首先詢問業者是否瞭解勞委會將修正「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中的部分條文,將入境3個月內外勞逃跑的責任,轉由仲介業者承擔?結果在回收的問卷中,回答「瞭解」者幾乎佔全數,顯示業者十分重視這項攸關經營生存權益的訊息。
外勞逃跑並非仲介造成 應從整體面向深入探討
接下來詢問受訪業者,勞委會這項修法對仲介業者是否合理?表示「不合理」者亦佔全數。也說明,仲介業者明確地表達出,對勞委會這項修法的不滿。
其次,請受訪業者對認為「不合理」之處,略述原因時?有業者強調,外勞逃跑的原因眾多,如個人、感情、工作環境、朋友引誘等等,絕不能從單純的面向檢討。但勞委會反將外勞逃跑的原因歸咎於仲介管理不當所造成。不知勞委會真不瞭解?抑或是不願探究面對真實的原因?
另有業者指出,外勞逃跑應屬於整體外勞政策的一環,不應由業者支身承擔。更何況勞委會並沒有對逃跑外勞制定有效的罰;甚至在逃逸外勞查獲後,僅做罰鍰懲處後即可離境,而非法仲介與雇主真正受罰的又在少數。但勞委會卻將責任歸於合法仲介業者,當然不合理!
法令不具遏阻力為關鍵 仲介沒有權利限制外勞
亦有業者表示,就算仲介知道外勞有逃跑的企圖,也沒有權利限制該名外勞的行動自由;即便是請移民署或警察局處理,也因為沒有逃跑的事實而不被受理。請問勞委會,碰到類似狀況時,要仲介如何處理?
再者,也有業者認為,勞委會應先檢討現行相關法令及有關查緝外勞逃跑的單位,為何無法遏阻外勞逃跑;而不是把仲介業者推上第一線充當政策失敗的「犧牲品」。
面對目前外勞逃跑人數的日愈嚴重,調查中請受訪仲介業者指出「助長外勞逃跑最主要的原因」?在可複選的情況下,多數業者表示,「法令不具遏阻力」、「非法集團猖獗」、「市場供需失調」、「移民署專勤隊等相關單位查獲不力」、「外勞本身好逸惡勞」、「勞委會諮詢保護措施失敗,如「1955」專線功能不彰」等6項原因,是助長外勞逃跑的主因。
Previous in This Category: 警抓逃逸外勞 熱心騎士幫忙追 Next in This Category: 超馬女警負傷勇逮 外勞認栽

1樓
1樓搶頭香
我需要 有空去了解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