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2, 2012

台權會:外勞按指紋 違反人權

台灣人權促進會今天表示,外交部宣布今年開始,越南、印尼、泰國、菲律賓外勞申請來台居留簽證,必須到駐外館處按捺指紋,這是歧視性的作法,也違反國際人權兩公約。

台權會發布新聞稿指出,台灣2年前已簽署兩個國際人權公約,外交部宣布這樣的政策,根本是自打巴掌,除向國際社會做出最糟糕的宣示,也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第2條平等權及第14條無罪推定的保障。

台權會說,2005年,台灣政府因為換身分證要強制全民按指紋的政策,就已引起許多學者、社團的不滿,而發起「全民拒按指紋運動」,大法官也於2005年做出釋字603號解釋,判定政府要求強制全民按捺指紋違憲。

台權會認為,當台灣政府簽署了兩個國際人權公約,就表示對於基本人權的保障,應擴及所有在國土境內的人身上,而非只限於保障國民;當對於隱私權的保障,大法官已做出釋字603號解釋,外交部的強制蒐集指紋政策就不該如此充滿任意性。

台權會表示,用指紋辨識身分並非百分之百不會出錯,世界上有一定比例的人口是沒有指紋的,這項措施也將對於這些人帶來權利的侵害;政府對於指紋、DNA等科技辨識系統產生盲目崇拜,卻完全沒有思考這種大型集中資料庫所可能衍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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