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台灣的政治經濟制度
在了解到台灣社會的價值觀後,我們可以發現構成這個社會價值觀的中心主軸為「金錢至上」,而追求金錢的原則為「自由競爭」,這兩項價值觀建構了社會的各種政經制度。
第一節 自由市場經濟
自由市場經濟是現代資本主義國家普遍採取的經濟制度,其涵義為:人民在擁有財產私有權的基礎上,藉由追求自己利益的引導,自由經營各行各業,國家除了提供法律、仲裁外,尊重市場機能,不參與也不干預各行各業的經營。
市場機能,又稱價格機能,意即商品的生產量與價格視生產、販售、消費之間的需要而變動。亞當斯密認為:容許每個人自由地追求自己的利益,自由選擇、變更、生產商品的種類、數量、價格,自然會有一隻看不見的手來引導各種種商品的供給量適合於有效需求,生產適合於消費。
在每個人都要追求最大利益的出發點下,藉由生產、販售、消費者之間的自由競爭,互相制衡牽制,使的商品的生產、分配、價格都能儘可能符合大多數人的需求。因此它的正面意義在於:
一、減少政府干預資源(商品)分配時所耗費的人力、物力:
現代社會關係型態複雜,商品成千上萬,如政府要事事干預、管制,勢必得耗費大批人力、物力從事物資分配工作。而市場經濟正可藉由「看不見的手」取代了這個分配的功能。
二、商品的價格趨向平均化,並儘可能讓大部分顧客消費的起。
三、提供消費者多樣性的選擇,並藉以激發生產者不斷改善產品;銷售者削價競爭,使商品更便宜更好用。
但是市場機能也帶來了下列的負面影響:
一、既然是「市場」,當然要出的起錢的人才能消費,沒錢的人就被摒棄在這個制度之外。
二、消費者雖然享受到廉價的商品,但是大多數的消費者本身同時也是勞工、原料來源者、商販……等等從事生產或銷售業者,為了換取購買商品的金錢,必須彼此激烈的競爭廝殺。權衡消費者獲得的效益與付出的成本,實際上並未得到利益。
三、由於政府不干預生產,人人都想拼命生產賺錢,造成生產過度的浪費。
四、市場機能下參與競爭的成員實力必須相當,才能均勢的互相制衡,但基於自由競爭將導致「強者愈強,弱者愈弱」的結果,財富逐漸集中在少數人手中,最後壟斷市場,操控商品的生產和價格。
第二節 民主政治
十六、七世紀的歐洲,由社會資本主義化新生的中產階級,為了奪取政權,提出「民主政治」的口號,藉以否定當時君主和貴族統治的正當性,並以「人民當家做主」的觀念利誘、煽惑平民階級幫助其鬥爭奪權。然而他們在取得政權統治社會之後,貪婪的心、剝削的手段卻更遠勝於舊統治勢力。
由人民集體主導施政的「民主政治」其實是一個違反自然的荒謬思想,我們觀察自然界,各種動物族群都是由一個領袖來領導,從來沒有一個族群可以靠集體領導生活的。
或許你說:「人是高等生物,不同於動物,其智力可以實施民主政治。」,我則認為:事實正好相反。在資本主義制度下,提倡的是追求個體利益,鼓勵自由競爭,每個個體擔心的是自己和身旁幾個人的競爭問題,看到的只是眼前的利益,社會、國家利益對他們太遠,未來更遙不可及。放任人民自由決定公共政策的話,那每個人必然要把自己的私利放在第一位,犧牲群體的利益。
資產階級在奪取政權之後也知道「民主政治」事實上窒礙難行,況且他們也不想真的讓出權力讓人民當家做主,所以設計出最有利於自己統治和攫取利益的政治制度:
一、選舉制度:
選舉制度設計的本意原為人民考核從政者的言行、政見、政績,藉以篩選出社會的統治者的方法,並非政治行為的目的,所以選舉應該只是一個過程簡單、嚴肅的活動。就如同考試,是測量學習效果的方法,而非學習的目的,在考場上,學生只須把學習到的知識誠實作答即可,不用去打擊其他考生,更不能作弊。
反觀今日社會,統治者在乎的不是施政的成敗,而是「選舉戰術」是否成功,選舉變成了政治行為的重心,變成了政治行為的目的。
這些政客藉由選舉取得政權之後就誇口:「我施政的合法性來自於人民的選擇,我的意志就是人民的意志。」,儼然有「朕即國家」的味道,這些行政首長或代議士取代了舊日君主或貴族的地位,成為今日社會的「新貴族」。
舊君主和貴族因為世襲的關係,不必急著一時將資源收刮殆盡,反而為了自己長遠的未來和子孫的利益考量,必須要有永續經營整體國家社會的思維。
在台灣經由選舉產生的公職人員為四年一任,四年後必須再度經由選舉取的權力,也就是說這種特權只有四年,由於對於未來充滿了不確定的安全感,新貴族及其部下(樁腳)必須利用這短暫的四年特權任期內竭盡所能的強取豪奪、榨取資源。
或許你說:「經由下次選舉,可以約束政客的行為。」,我認為選舉固然有約束的作用,但是在目前的選舉制度下,政客最重視的還是是競選期間一兩個月內的口號,再了不起的就是上任四年內的政績,至於社會的長遠發展則因無利可圖,根本不會去關心。
何況新貴族可以透過賄選、濫開支票、紅包賄絡、買通媒體、製作文宣美化自己、裝扮小丑、轉移人民焦點(如將統獨爭議、攻訐謾罵個人、施政小議題大為炒作,使人民忘記其任期內之貪婪、無能、怠惰)……等手段,讓自私的選民漠視新貴族在任期內對社會所造成的傷害,再度選擇他們執掌政權。
二、代議制
「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是台灣政治理論中是不容懷疑的真理,議員代表選民立法或干預政事,而行政部門必須向代表人民意旨的議會負責。
議員既然以選民的代言人自居,從政考量當然也要以選民利益為最高優先,才符合代議制的理想,然而這正好與自由市場經濟體制下鼓勵人民追求自己利益的心理互相矛盾。在現實上議員從政的優先考量是符合後者的:議員個人利益>背後財團利益>選民利益>社會利益。
目前台灣的代議制就呈現了以下的風貌。
(一)議員講出來的話都自稱是「選民的心聲」,是民主政治的「聖旨」,再怎麼荒唐、甚至違法也都要受到言論免責權的保護。
(二)行政首長、業務主管大部分時間都得到議會接受質詢,幾乎沒有時間、精力來從事公務。
(三)在咄咄逼人的議會質詢下,行政官員只圖應付討好的言語、不經深思熟慮的即席問答,居然可以形成公共政策。
(四)盛氣凌人、出口成髒、胡言亂語的議員;奴顏卑躬、唾沫自乾的行政官員,兩者都是統治社會的新貴族,上行下效,要人民不做亂也難。
(五)議員藉由掌握審查法案、刪減預算、羞辱官員的權利,對行政部門予取予求。
(六)當要壓榨人民謀私利益時,行政、立法部門明裡互相推卸責任,暗地掛勾分贓,透過國家強制力量,以民主是「少數服從多數」的理由對擋其財路的人民各個擊破。
(七)不同政黨之間互相攻訐,造成社會動盪、分裂;在野黨千方百計阻撓執政黨施政,破壞人民對執政黨的信任,以便取代執政黨取得政權,其結果造成國家立法、施政品質惡劣。
三、施政企業化
企業經營管理觀念是這幾年來行政機關流行的風氣,它具有改善行政的官僚與僵化、增加行政效率、拉近人民與行政機關的關係……等好處,但凡事適可而止,做的走火入魔,就會造成下述的後果。
(一)顧客導向
企業者從事商業行為目的在於累積財富,「金錢交易」是唯一的方法,每一個顧客都有決定要不要買東西的權利,都是商店的經濟來源,店家對於顧客務必恭恭敬敬的討好,才能賺取顧客的金錢。
行政行為的主要目的在於維持一個有秩序的社會,普遍照顧人民的福祉。其手段通常具有強制性,少部分才為服務性。人民繳稅是應盡的義務,沒有選擇的權利。所以行政機關施政考量的對象應是整個社會,對於個別的民眾可以客氣,但是不能屈從。
舉例而言:酒醉駕車的民眾雖然有繳納稅金,但是其行為已經危及到其他人民的生命安全,公權力應該強行介入制止、處罰,不對的行為的就是不對的,總不能再說「顧客永遠是對的」吧?
趙耀東先生曾說過:「官不可僚、民不可刁」,環顧今日台灣社會,官僚風氣減少了,但卻出現了許許多多不得理又不饒人的刁民,官員遇到這些刁民就低聲下氣,政策執行自動打折扣,行政機關威信喪失,法令僅供參考,而人民則不知何所遵從。
(二)成本效益:
商業行為的成本、收益無論以什麼形式出現,最後是以金錢來衡量。
行政行為的成本、收益與整個社會人民的生活息息相關,諸如社會治安改善、照顧弱勢團體、環境保育、教育普及……等等,大多是無法用金錢來衡量的。
舉例來說:「政府刪減客運巴士的偏遠路線補貼,鼓勵人民購買小汽車」,如果單單以金錢來衡量,政府既可減少財政支出,又能讓汽車銷售、製造業賺錢,增加稅收,真是一個「節約開源」的好政策,但是偏遠地區老弱婦孺的乘車不便、小汽車增加造成交通擁塞、空氣污染、開山闢地來造路、作停車場、日漸攀升的交通意外……等等,這些負面效益是否也該算入成本效益考量呢?
(三)市場機能
市場上,對商家而言,有錢的顧客是大爺,花不起錢的人根本不用去理睬。生意的好壞,一切由商家自己承受,別人管不著。
政府施政的客體是全體人民,不論有錢、沒錢的民眾都是政府必須管理、照顧的對象;政府官員施政優劣與否,對自身的權利可能影響不大,卻會影響到許許多多人的權利。
今日的政府喜歡把「市場機能」套用在各種公共政策上,藉以避開政治責任、減少事務管理的人力、物力,同時也可讓資本家有合法介入政府施政的領域。換句話說:政府官員什麼事都不用作,不用管,什麼都要開放經營,一但出了事情,就推說:「這是在尊重市場機能下,大家選擇的結果。」,至於服務弱勢團體的政策是不符合「市場機能」的,所以能省則省,當然漫無限制的發送「現金」、「年金」之類的政策,事關選舉,是台灣最主要的社會福利制度。
(四)求新求變
商人為了促銷產品,必須不斷的改變產品來刺激消費。
政府施政應該具有穩定性,使人民能長期熟悉適應。針對施政缺失隨時檢討改進是應該的,但是如果一個政策不斷在「求新求變」、天天要求「創新作為」,是否意味這是一個怎麼改革都無法做好的不健全制度呢?
(五)廣告行銷
商人為了銷售產品,往往利用廣告誇大產品的效能。
政府機關首重信用,商鞅藉由「一木千金」的宣示來強調變法的決心,雖然也是一種廣告行為,但他的廣告是名符其實的。 今日台灣的政治也特別重視廣告行銷,但是和商品廣一樣,通常是誇大不實的廣告:
1.政客花費鉅額金錢製作漂亮文宣、舉辦活動、操控媒體,製造民意,從而影響人民思想,操縱選舉的結果。而選民就像消費者經由動人的廣告、精美的包裝購買商品,買到的產品究竟是好貨還是爛貨,只能靠運氣了。
2.製作與事實完全相反的廣告:
舉例來說:某些機關為了消耗經費,製作諸如:提倡種樹、愛惜水資源,節約能源……之類的廣告來播放,而政府實際上的施政卻又到處破壞環境,這種廣告只會讓人民覺得政府心口不一,毫無信用可言。
四、言論自由
台灣經常以「言論自由」的社會來自我誇耀,但是我認為現在的社會和以前一樣,沒有言論自由,社會的統治者,依然不容許人任意批評:
(一)「金錢」箝制言論自由
在封建時代,國家的統治者是君主、是貴族,所以批評不得。
今日國家真正的統治者是「金錢」,至於總統、地方首長、法官或民選代議士這些社會領導者只不過是「金錢」所掌控的新貴族,對他們而言,金錢是生命的全部,至於禮義廉恥、自尊心等觀念,他們只認為迂腐,視之如糞土。所以這些新貴族可以犧牲尊嚴打扮成小丑,終日作秀,任人笑罵亦不在乎,反倒還洋洋得意自許為「民主」、「親民」,但是假若你的言論擋到他們的財路,文明一點的就利用司法系統來折磨你,野蠻的就勾結流氓黑道來對付你。
即使在平常的社會交際,同親戚朋友交談,仍然不可以得罪「金錢」,否定「金錢萬能」的人雖然罪不致死,但是在強勢的價值觀下,將被視為「瘋子」、「不知上進」,遭到身邊的人百般排擠歧視,比死還難過。舉例而言:漢人在侵略原住民時,總會透過各種方法嘲笑原住民懶惰,賺多少錢吃多少錢,不知努力工作存錢致富,用金錢至上的價值觀否定原住民的一切。
綜而言之,今日言論自由被箝制的本質並沒改變,變的是社會的權力中心,由「王權」轉為「金錢」;變的只是人心,除了金錢外,什麼名譽、禮義廉恥都可以不要。
(二)強者才有言論自由
目前新聞媒體看似開放,百家爭鳴,然而深入來看,這些媒體都為有錢、有權的人所操控,他們可以肆無忌憚的醜化敵對派系的政治人物,污辱平民老百姓。
污辱政治人物時,所提出的理由是:「政治人物應該有容乃大,接受輿論公評。」
當那些整人、偷窺的節目傷害到個別民眾時,誰要是膽敢提出抗議,媒體業者便利用黑道人物或律師對付,逼使小老百姓不敢反抗,這是強者欺壓弱者的言論自由。
五、人權治國
就「物質不滅定律」而言,物質的總量是固定的,當一種物質增加,必是由另一種物質減少而來的。當每一個人都可以毫無限制的主張自己的權利時,表面看來,統治者的權力被削弱了,而人民的權利普遍增加了。深入觀察後,我們發現統治者還是照樣在當官,一樣在享用人民的納稅錢,差異只在於他們現在可以以「人權」為藉口,不管理、不執行政事,放任社會每個份子自行其是,在無政府狀態下,弱肉強食,犯罪被害人、沉默的民眾或社會上其他相對弱勢的人只能任由強者欺凌,喪失了生活的基本權力。
(一)少數人把持的人權:
一九四八年聯合國的「世界人權宣言」對於「人權」的基本精神和限制作出以下的規定:
第一條:
「所有人類與生俱有自由,並享有平等的尊嚴與權利。人類具有理性和良知,行事須有同胞愛的互助精神。」
第二十九條:
「1.所有人對使其人格自由與完全發展的社會負有義務。
2.所有人在行使自己的權利和義務時,必須承認及尊重他人的權利和自由。同時為了維持民主社會的道德和公共秩序,及滿足一般福祉的正當要求,必須服從法律所制定的限制。」
在台灣「人權」卻有著完全不同的解讀,雖然社會上人人都在喊「人權」,但是「人權」的定義和適用卻只能由極少數的特權份子把持操縱,他們對於「人權」理論不管見解為何,基本精神都是:「政府施政時,事情管的越少越好,最好讓社會成員完全自由競爭。」,而議題的重心則擺放在爭取犯罪者(或可能成為犯罪者)的權利上,至於被害人或守法人民因為太懦弱,還不夠資格被當成「人」來探討權利問題。
(二)為資本主義服務的人權
有人說:「人權問題不會這麼狹窄吧?也有包括原住民生存權、兒童權利、婦女解放……等各種議題啊!」,我從兩方面分析來回答這個問題:
1.配合資本主義社會制度的發展,現代婦女擁有了教育平等、經濟獨立、婚姻自主的權利,甚至可以參與政治,的的確確是由男人、家庭中解放出來,但從另一方面看,婦女走出家庭以後,為了負擔自己或家庭的生計,必須進入職場,日以繼夜的為資本家工作。
不可否認的,兒童的人格、身體、自由意志……等基本權利也受到相當程度的尊重與保障,兒童不再絕對的從屬於父母或其他長輩,但是換個角度,今日的兒童必須犧牲童年的歡愉時光,終日苦讀以求日後在資本主義制度下取的較好的工作,倒不折不扣的成了資本家的附屬品。
至於原住民現在必須放棄原有的生活習慣、語言、尊嚴、價值觀……等民族特性,努力使自己變成一個「文明人」,才能討得一口飯,基本上正逐漸走向滅絕,所謂保障原住民生存權益只不過是騙人的空談吧!
2.對台灣的人權專家而言,為〝關懷弱勢團體〞所發表的文章、舉辦的活動恐怕佔所有人權議題的比重不到五分之一,在他們眼裡,那只不過是一個美化人權問題的花瓶。
六、金錢政治:
當「追求金錢」成了全國上下唯一的生存目標,賺錢的手段也不用受到限制時,「工程發包」讓政府官員、民意代表都有錢賺,同時也解決了不少工人的失業問題,於是變成當前施政的重心。這種皆大歡喜的分贓政策,雖然造成了國庫的損失,嚴重破壞生存環境,但是人民關心的是個人立即的金錢得失,擋人財路是不道德而且危險的行為。在長期的積非成是下,「爭起建設經費、工程做的多」竟然成為政客自我標榜和人民稱讚的政績。
上行下效之下,建商在山坡地、水源地蓋房子、開高爾夫球場;農人在山坡地種檳榔、水源地種菜施農藥;農地開放了,蓋房子販售固然好、提供高污染工廠使用也不錯。時機好時,大家紛紛開店當老闆,時機不好,偷、搶、拐、騙也無妨,「只要我喜歡,只要我賺錢,有什麼不可以?」
這個社會再也沒有秩序、沒有規範,政府以自由競爭為藉口,不需再負照顧、管理人民的責任,放任自己貪污瀆職,放任強者欺壓弱者;放任今日的人民侵奪剝削下一代的生活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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