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見證臺中新歷史 ~~~ 惠來遺址
針對台中市惠來遺址於2010年1月6日正式公告為市定遺址,台中市惠來遺址保護協會理事長劉曜華於1月15日前往文化局文資科拜訪侯志翔科長,除了感謝文資科再次上呈公告遺址公文,並贈予侯科長協會T恤一件,共同見證臺中新歷史,理事長劉曜華表示,惠來遺址正式公告為市定遺址這是台灣的大事情,因為在台灣(除台北市、高雄市之外)這是第一座「市訂遺址」,很可惜文化局低調公告,或許考量不要驚動或激怒少數的地方反對聲音,所以保護協會體諒文化局的為難,於公告第三天義無反顧的在遺址現場放鞭炮慶祝,並公開向媒體公告。
侯志翔科長與劉曜華理事長針對遺址公告後之後續工作與做法也交換意見,對於地政處希望文化局編列經費購置將再進行溝通,並認為應以容積移轉方式移轉至七期以外重劃區為宜,至於牛罵頭精華區~公兼兒六案,將委請科博館考古團隊進行挖掘,侯科長表示公兼兒六成為市定遺址的可能性相當高,劉曜華則提出筏子溪文明的構想回應,期勉文化局文資科能繼續推動台中市惠來文化,讓惠來遺址早日成為國定遺址。
惠來遺址公園管理堪慮 環衛治安亮紅燈

經過三年多的闢建與整修,位於台中市西屯區的惠來遺址公園及教育導覽區終於要開放了,台中市惠來遺址保護協會理事長劉曜華表示,惠來遺址公園開放給市民參觀與導覽,是台中市政府的一大突破,但是緊接而來的管理問題令人堪慮,劉曜華特別拿岀協會日前勘查公園現場的結果,竟然發現公園草地上有衛生紙擦拭的糞便、喝完任意丟棄的啤酒罐、以及使用(吸食)後的強力膠,希望市府在開放公園參觀導覽的同時,也能夠做好環境衛生與安全維護的工作,尤其學生們來此參加校外鄉土教學,上廁所還要跑500障礙到500公尺遠的百貨公司,市政府實在沒人性。
台中市惠來遺址位於七期重劃區的「惠民段144號抵費地」,遺址最早的文化層可以上推到史前繩纹陶時代,涵蓋近四千年時間包括牛罵頭文化、營埔文化、番仔園文化,於2002年5月18日發現至今已逾七年多,台中市惠來遺址保護協會理事長劉曜華表示,七年多來台中市許多文史團體對於惠來遺址的想法已經從搶救轉變到遺址保護,甚至於思考如何增進遺址與市民的互動價值與城市發展的關聯性,而組織態樣也從過去的搶救聯盟進而成立常態性的保護協會,這是公民社會對於千年遺址的反思與進步,雖然七年來惠來遺址遇到許多公、私部門的壓力與阻礙,但是我們很高興越來越多的台中市民願意前來了解與認識惠來遺址,相信小來的朋友也會越來越多。
台中市惠來遺址保護協會日前進行惠來遺址公園及教育導覽區安全及動線檢查,除了發現教育導覽區內許多工程收尾未確實,有電線外露、工程器材未善後或清除、未設置垃圾桶以致四周髒亂、蟻蟲叢生等情事,更赫然發現公園草地上留有衛生紙擦拭過的糞便、喝完任意丟棄的啤酒罐、以及使用(吸食)後的強力膠,可見在公園與教育導覽區無人管理的情況下,環境衛生與治安情況都亮紅燈,台中市惠來遺址保護協會理事長劉曜華憂心表示,12/1(明日)即將正式開放的小來公園與遺址教育展示區管理問題堪慮,試問「學生家長安心讓學生到這樣的教學環境參觀嗎?」況且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辛苦製作的還原標本與教材,光靠文化局4座遠紅外線監視器根本無法防杜人為破壞,另外日前舉辦惠來小小導覽員活動,也發現有學童就地在樹旁如廁,劉曜華表示,如果參訪遺址導覽途中急欲如廁,市政府還要小朋友忍尿跑到500公尺之外,而且還要過一個路口的百貨公司如廁,這個市政府就實在太沒人性了,惠來遺址公園開放在即,台中市惠來遺址保護協會希望台中市文化局儘速改善管理問題,讓遺址公園與教育導覽設施發會更大的教育效果,期許台中市民都能親臨一覽古早台中人的考古文物,更深化市民對惠來史前文化了解與認識。
惠來遺址保護協會向柏台告御狀 控訴市長帶頭違法
台中市惠來遺址保護協會今日(7/3)上午趁監察委員巡察台中市之際為惠來遺址請命,由於惠來遺址於2006年3月底經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議通過為市定遺址,台中市政府卻始終無故不進行公告程序,這段期間除了發生週邊疑似遺址區145號地之文化層遭到破壞外,中央的文化建設委員會亦兩次發函解釋令要求台中市政府依據審議委員會結果辦理公告,至今已經超過三年仍無下聞,監察委員楊美鈴向前來陳情的惠來遺址保護協會表示,將要求文建會及市府文化局提出說明,全案將帶回監察院進行調查。台中市惠來遺址保護協會執行長陳秉亨表示,這次向監察委員陳情主要是要凸顯台中市政府行政程序的重大瑕疵,以及胡市長藐視法律與中央機關解釋令,尤其市長怎麼可以帶頭違法呢?這樣還被評選為五顆星市長實在令人不可思議!
惠來遺址於2002年5月18日在西屯區惠來路、市政路附近原衣蝶百貨大樓興建工程基地發現,因位於西屯區惠來里,故名為惠來遺址。經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考古學者鑑定確認文化層為史前繩紋陶時代,2003年9月30日挖掘岀距今1300年之完整俯身葬兒童遺骸。2004年3月市府同意科博館於144號抵費地進行遺址挖掘,後來陸續共挖掘23具約為番仔園文化時期骨遺骸,及涵蓋牛罵頭文化、營埔文化、番仔園文化時期的古文物。2006年3月底台中市政府文化局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6條規定,召開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議,經與會委員一致通過為市定遺址。而依文資法第40條規定:「遺址依其主管機關,區分為國定、直轄市定、縣(市)定三類,由各級主管機關審查指定後,辦理公告。」惟台中市惠來遺址至今已逾三年多尚未完成法定公告程序。
惠來遺址保護協會認為,台中市政府除了未依法行政,即未依法定程序辦理公告之外,行政人員借職務之權力造成遺址刀受破壞,恐有涉及刑責問題。2006年11月,建商在144號抵費地旁之145號私有地開挖千坪土地約2-3公尺深度興建樣品屋,經民眾通報後科博館考古人員緊急到場勘查,確定為1500年到3000多年前之遺址古物,市府方才勒令停工,該案件就是台中市政府應公告而未公告造成遺址遭到人為破壞,此舉違反文資法第94及100條規定:「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造成遺址全部、一部或其遺物、遺跡毀損,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公務員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再者,根據文資法第101條,「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法應作為而不作為,致危害文化資產保存時,得由行政院、中央主管機關命其於一定期限內為之;屆期仍不作為者,得代行處理。但情況急迫時,得逕予代行處理。」惠來遺址保護協會於2009年1月9日拜訪文建會文資總處籌備處時,得知針對「惠來遺址保存案」文資總處於2006年4月及6月曾發布兩次解釋令,明文「對於審議委員會依其專業能力所為之審議決定,除非審議正確性有問題或審議過程違法等二種情形之外,各級主管機關應即受審議委員會審議之結果之拘束,監察委員楊美鈴對此案件相當同意文建會所提之解釋令,現場要求市府文化局應提出說明,由於雙方意見不一致,監察委員楊美鈴裁示協調未果,全案帶回監院調查,台中市惠來遺址保護協會執行長陳秉亨表示,中央解釋令已發佈三年,台中市政府依舊視若無睹,難道文資法與中央文建會解釋令到台中市就失效了嗎?
一個施工三年的簡易公園-河南路惠來遺址公園88水災報導
台中市惠來遺址又泡水 2009.8.10
台中市惠來遺址逢雨必淹水,這次颱風來襲更是躲不過
nownews 記者黃志政/台中報導
台中市惠來遺址逢雨必淹水,這次莫拉克來襲也不例外,遺址保護協會成員與市議員劉國隆10日上午前往現場勘查,發現不僅圍籬全倒散落在公園四周,教育導覽區內因缺乏遮風擋雨的設施而淹水,一旁角落雖有一台抽水馬達,積水仍舊未退。
位於七期重劃區內的惠來遺址被發現的三年來,不斷重演泡水遺址的戲碼,一遇到颱風豪雨,區內必成水鄉澤國,惠來遺址保護協會理事長劉曜華10日陪同劉國隆勘察時表示,市政府對遺址的重視程度從淹水的情況來看就不言可喻,文化局規劃9月初完工後開放民眾參觀,這樣的教育展示區難道是要看遺址泡水嗎?乾脆改名為「遺址泡水區」豈不更貼切?其他協會成員也痛批,一個「文化國際城」竟會這樣對待千年遺址。
遺址保護協會指出,7月3日該協會曾向監察委員陳情惠來遺址一再遭受淹水的問題,凸顯市長胡志強及其市府團隊延遲公告市定遺址的嚴重性,也依監委楊美鈴要求,將遺址的詳細資料整理寄出以利調查,這次颱風來襲再次證明市府的疏失,希望監委能夠還惠來遺址一個公道。
劉國隆表示,市府既然答應將惠來遺址規劃為教育展示區及小來公園,就應虛心檢討政策上與管理上的缺失,盡速改善,否則花那麼多錢蓋公園卻一再讓遺址泡水,只是浪費公帑,他希望9月份惠來遺址教育展示區暨小來公園開放參觀,可以看到一個設施完善、古文物完備的教育展示區,不是「虛應故事」的工程。















Sealed (May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