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檔案1
這個真實的案例
一對情侶在一起 而以男方劈腿結束
卻以個性不合為理由 欺騙女方 沒有第三者介入
男方並強調 我還是喜歡著妳
事隔多月 當女方 發現當時被腳踏兩條船
質問男方 為什麼不說
男方回 "我這是為了你好 怕你想不開"
男方回 "怪只怪我心太軟 不忍心跟妳說"
男方回 "我跟她在一起 但是還想跟妳當朋友"
這是多麼可笑
男方說自己 心太軟 不忍心傷害女方
卻還沒分手 就急著跟別的女人上床
這就叫 為妳好?
這就叫 不忍心傷害妳?
若是真的為女方著想
首先就不會做出劈腿的行為
那就算已經做了 也會有 羞恥心吧
就跟女方斷乾淨 而不是放著 然後說自己最近很忙
除非 男方覺得這種事情是家常便飯
然後腳踏兩條船兩個多月了之後分手 又說也許我們過段時間再在一起
在那邊刻意隱瞞 不勇於承認
不面對自己犯下的錯 從頭到尾 張著眼睛說 沒有第三者
當事情揭穿 卻 口口聲聲說 為妳好
但是做出來的行為 根本就是在為自己好
為了自己的私欲
為了減免自己的錯 甚至正當化自己的行為
把一切的發生 歸類到 自己太善良 自己心太軟
善良的男生 又怎會選擇一個 對自己傷害最小 對女方傷害最深 的分手方式?
也許讀者你會問
但是他們又還沒結婚 結婚前不是有任何交友的自由嗎
對 但是當他選擇了劈腿 選擇了跟第三者在一起 這個決定
就應該無情的跟 女方說 我不再愛妳 而不是說 "也許我們之後再在一起"
這種行為 相信大家很聰明 為什麼他會這麼說
這種男方 是防不慎防 抓準女方的念情 自私的為了自己打算
廉恥心 都到哪去了?

Sealed (Jul 16)
1樓
1樓搶頭香
什麼人都有 什麼都不奇怪 ya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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