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27, 2009

轉折

反覆想了很久,在這幾天裡。
終於悟透了,也放下了自己暗戀別人的這一份心,畢竟這樣是最好了。
我記得我常講過一句話,也是看偶像劇學來了,應該是《愛情合約》吧!裡頭說了一句:『朋友是一輩子的』,與其自己在哪邊暗戀,何不如就把對方當成朋友來看待,這樣走的路也會比較長久~是不是呢!
所以就這樣吧!我會把※當成朋友來看待的。
畢竟※已經有戀人了。
或許對於路過我部落格還是我那些朋友,根本不知道※是誰?
就當※是一個虛擬的人物,對我來說很真,但對於其他人來說不是。
自己想通了之後,就有點開朗了點   。
我有個朋友失戀,她過度期度過來長一段日子,我都不知道怎要安慰她。
有天說:『他想要復合,但我不想要』。
度過最難熬的日子之後,事情似乎就有那麼點通了。
愛,不就是那樣嗎?
我不知道※知道知道我喜歡他,但選擇用這種匿名的方式來打網誌,也算我對自己情感的一種釋放,畢竟情感是不需要隱匿的。
以前我比較不會隱匿自己的情感,我喜歡誰就去說、就去告白。
當然也常被打槍啦。雖然我自信心一直都是朋友中最不足的,但我卻很努力的想要讓自己的自信多一點。
烘培對我來說是興趣之一吧!
最近成功了做了一個『巧克力布朗尼』頗受親戚朋友的好評,這讓我多了不少信心。
人好像要往自己的興趣去發展,才會有信心吧。是唄...
還要講些什麼了?
最近打網誌想朝向,想打什麼就打什麼...(應該不會很懶吧!)


我的心境已經調整好了。
所以啊!現在不會喜歡※了... 要把他當成朋友!

 
P.S 為自己曾經喜歡的人祝福幸福,也會感到些許的幸福... ※幸福 C幸福 ...我暗戀過的都要幸福 (講的自己好像暗戀很多人似的,其實也才只有3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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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onal Category: Uncategorized Articles Topic: feeling / personal / murm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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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樓

    1樓搶頭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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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ealed at November 29, 2009 02:59 PM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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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log Owner at November 29, 2009 04:55 PM 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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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樓頸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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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ealed at November 29, 2009 08:01 PM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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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樓坐沙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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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ealed at November 30, 2009 12:54 PM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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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log Owner at November 30, 2009 08:19 PM 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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