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14, 2008

蕭曉玲被解聘了,新白色恐怖?!

新白色恐怖已然來臨
搶救蕭曉玲,不容台北市以教育祭旗



1949年楊逵發表『和平宣言』,觸怒當局,遭補判刑十二年

1960年雷震發表『我們為什麼需要一個強有力的反對黨』引爆執政當局積怒,遭捕

1967年柏楊翻譯大力水手漫畫,當局認定該文字影射蔣氏父子,遭捕

1981年陳文成因捐款給美麗島雜誌遭警備總部約談,隔日陳屍台灣大學

1991年清華大學學生因閱讀史明著作,遭調查局幹員入校逮捕,引發社會強烈反彈,萬人遊行抗議,要求軍警特退出校園

2007年11月12日中山國中蕭曉玲老師狀告台北市郝龍斌市長,訴求停止一綱一本政策,維護教師自主權

2007年12月13日中山國中蕭曉玲老師遭中山國中以『教學不力』為由提報為不適任

2008年1月30日中山國中蕭曉玲老師遭中山國中以『行為不檢』為由直接解聘

2008年5月台北市一綱一本政策正式啟動



今天下午,台北市教育局不續聘教師審議委員會第40次會議,決議將中山國中蕭曉玲老師解聘。



這應該是一個不用害怕與當局有歧異的時代,然而我們爲民主社會奮鬥而來的法制,卻成為獨裁者『合法』制裁異議者的管道。蕭曉玲解聘案的成立,將預視著新白色恐怖的來臨與遂行。當權者要人們閉嘴的方式不僅限於牢獄和子彈。

整個解聘案的過程,充滿了制度的暴力與細緻的折磨,他們學會披上民主的外衣,在每一道依法的程序裡達成自己的需求;他們學習了中國文革的方法,用不厭其煩又出其不意的會議跟要求交代取代了刑求式的疲勞審訊,也學了紅衛兵的手段不惜撕毀師生關係,不惜鼓勵親師對立,只要「異議消失」;當權者要人們閉嘴的方式已經超越牢獄和子彈,而是融合了『制度』、『程序』以及『紅衛兵』的手法時,我們必須要覺悟,新白色恐怖已經在台北市降臨。



當權者用新白色恐怖想要封住的,不只是蕭曉玲的嘴,不只是在校園裡的其他老師,他還想要封住公論的嘴。不需要自己出手,跟中國文革一樣,只要讓『紅衛兵們』去嚷嚷『反革命』『臭老九』、貼『反革命者』『臭老九』的標籤,就夠讓大家害怕自己也反了革命了,也成了臭老九了。



當權者在制度裡行使惡意,讓尊重制度的有識之士有口難言、綁手綁腳、公理難伸;以前他們用失去生命的恐懼來控制我們,這一次她們竟然想用民主社會的果實回頭勒住我們,不許有人堅持教育的理想,不許有人說出真心話,更重要的,不許有人不聽他的話!這一切,我們怎麼能夠容許!





在中山國中蕭曉玲案裡我們看到



一、先射箭在找靶 這個制度不合用就換下一個 一切『依法辦理』

中山國中原來以家長申訴「教學不力」為由提報蕭曉玲不適任。先是提出10項不附帶證據的理由,被反駁後,又改成4項理由。依制度,應進入輔導期,但中山國中為求速戰速決,決議不進入輔導期,改提『行為不檢』,因為依教師法規定,教師行為不檢學校有解聘權,沒有所謂輔導期等過程。突然間學校不需再處理家長所投訴的教學不力,也沒有家長在意自己的投訴被『搓掉』了。反正趕走蕭曉玲的目的達到就好,哪個法可用,就用哪個法!



而新的事由也不缺乏,總之這個理由不行,就趕緊找下一個。於是蕭曉玲解聘案以「提供自由時報『中山國中測驗卷欠費14萬』之誤導報導資料,讓中山國中的校譽受到無法彌補的傷害。」為由,由教評會通過解聘。



於是,輔導期也省了。教評會速戰速決,立刻解聘,97/1/30中山國中教評會解聘公文到教育局,當天教育局也將準備好的解聘審議委員會議通知發出通知開會。



當局根本不在乎學校使用測驗卷,也不在乎積欠屬實,更不在乎學校不准輿論評析教育事務的蹣頇心態。畢竟這只是為了『依法辦理』得要照顧的程序。當局更是不在乎為何要從『教學不力』的帽子換到『行為不檢』,為什麼前案可以突然中止,另起後案,畢竟真正要蕭曉玲離開的理由都不是這些。



惡臭掩蓋起來,將來有瘟疫的是全社會。



二、用民意爲上意護航 儼然紅衛兵手法



蕭曉玲的解聘看起來是由家長會發動的。然而,在96/12/13一天之內完成了『申訴陳情』『督學與家長會長去課堂查看』『教評會通過查證屬實』『發文教育局』『通知成立輔導小組』。三方的配合,十分順暢。這時的指控,蕭曉玲都拿不到任何證據。



蕭曉玲的解聘案看起來也像是學生的不滿。然而,96/12/16蕭曉玲第一次召開記者會的同時,校長來電說證據準備好了。媒體到達學校時,陳情的學生知道該去哪個教室等待媒體出現;學校也準備好了學生幫忙準備的『上課錄影證據』。倒有一個學校該準備的出勤紀錄漏掉了,主任趕緊去電腦前打字,印出蕭曉玲的遲到紀錄。當這些所謂證據一一被駁倒,接著的就是上課時,蕭曉玲直接面對這些曾經在電視上說:『他的課還不錯,比較活潑』的學生,在課堂上的挑釁。



96/2/13教育局審議會議決議組成調查小組的隔天,部分家長會成員、十餘名學生在中山國中拉白布條要求蕭曉玲老師應該立即辭職。活動消息稿由台北市教育局傳真機發出。有媒體詢問拉著抗議布條的學生,「這些布條是你們自己做的嗎?」孩子天真的說:來的時候就有啦,有人拿給我們。這些孩子也天真地說:我們都是自動自發的。家長也是這樣說。



當年的文革紅衛兵,在破四舊時,在鬥跨臭老九時,他必然認為自己是走在一條正確的道路上吧,他必然是熱血彭湃,也自認在聲張正義,其實,他還以為一切是他自己決定的。他可以置人的尊嚴於不顧,愈是加以踐踏愈是展現了他對革命的忠貞程度。這個『革命正確』是不容質疑的,否則就是反革命。這個『革命正確』自然是不需要對話,只要聽話。紅衛兵一直以為是在為建設新中國而努力,是為整體社會而努力。然而,毛澤東從來不需要自己出手,就清除了許許多障礙,也樹立了許許多地位。



我們一向主張家長參與教育,至今主張未變;我們一向堅持學生發聲,至今仍然堅定。但我們堅決反對當局的操弄、利用、與製造。





我們認為,不能允許新白色恐怖在社會中蔓延,尤其不能允許台北市以教育為祭旗。蕭曉玲案從來不是個案,此案的影響也不會是個人。在這個案子裡,不僅有白色恐怖的手法,而且是利用制度遂行的新白色恐怖,同時還有紅衛兵的手法,可以說是集兩岸極權手法於一案。此例一開,不難想見後患。我們唯有結合社會中公允清明的力量,用最靈活的行動,阻撓當局的各項手法;用最積極的行動,維護台灣社會的民主自由;用最實際的行動,開創台灣社會免於恐懼的未來!

0推薦此文章
Today's Visitors: 0 Total Visitors: 309
Personal Category: 森林大事紀 Topic: learning / education
歷史上的今天:
[Trackback URL]

Reply
  • 1樓

    1樓搶頭香

    Sealed

  • Sealed at March 19, 2008 03:59 PM comment
  • Sealed

  • Blog Owner at March 19, 2008 04:06 PM Reply
  • 2樓

    2樓頸推

    Sealed

  • Sealed at March 19, 2008 04:35 PM comment
  • Sealed

  • Blog Owner at March 19, 2008 04:53 PM Reply
  • 3樓

    3樓坐沙發

    感恩!
    我引用好了
    好有效率的版主:D
    很謝謝你們為台灣教育付出那麼多
    希望有機會能和你們一起改善現在的教育問題^^

  • shiuan8979 at March 19, 2008 04:56 PM comment | prosecute
  • 4樓

    福樓

    記者根本在亂寫!
    不要不明白真相就亂講好嗎?
    我們中山國中的學生你隨便問一個
    大家都知道她是那種講電話等著領錢的
    記者都是她朋友
    一群記者都認識她
    她的休息室裡你知道有什麼嗎?
    有茶壺、小型冰箱、電視、床
    這是一個老師該有的行為嗎?
    我們班進教室後
    他講了十分鐘的電話才從休息室出來
    放了影片
    又進去休息室
    甚至下課還沒看到他走出來
    還要我們去叫!
    她的課一學期有十分之九都在看影片
    甚至她還撥了八次一模一樣的片段給我們班

    你覺得她有在乎我們的課嗎?
    上課有時候還會說校長的壞話
    在別班還討論政治!
    自從學校傳出要解聘她
    她裝乖的不得了
    連直笛所有指法還重新教了一次
    (我們國三了!)
    甚至上課還要錄音
    要罵人時還會特別把錄音暫停!
    把寫他教師日誌在看影片的文件撕毀
    甚至把同學叫來罵了一節課
    以前直笛吹不好就罵我們是音痴
    現在還耐心的教
    作做的要命
    不知道她的本性不要亂連署好不好?
    人本根本連屁都不知道
    也沒來問過我們
    學生看的最清楚了

  • 我是被蕭老師教過的學 at April 29, 2008 09:38 PM comment
  • 在網路上發表文字是言論自由,但也必需注意不涉及毀謗,依據學校的記錄和證據,前述發言的內容絕大部份與事實不符。例如:一學期有十分之九都在看影片、撕毀教室日誌…等。要質疑人本不清楚事實就對外發言,就要提出事實,不應當惡意中傷? 如果您真的是蕭老師的學生,你可以發表你的感受,但涉及客觀事實的部份,就要尊重真相,以免以身試法。

  • Blog Owner at December 8, 2008 03:18 PM Reply
  • 5樓

    專業的5樓

    本案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老師.學校.市府三方都對,也都錯.但是結局是學
    生.老師.學校.市府四方皆輸.以下本人就網路各方資料綜述如後:
    本案學校及市府未依行政程序處理之瑕疵,在此本人不作綴敘,僅就老師方面提出評
    論及建議.第一,當事人蕭老師是音樂老師,平日上課遲到早退,上課時接電話談論私
    事,連續播放錄影帶代替上課,不教樂理正課卻批評時政,剝奪學生學習音樂權益,嚴
    格說是不務正業,是可議之ㄧ:其次,蕭老師是音樂科任老師,卻去告發市府不得使用
    一綱一本政策,這是音樂老師應該做的事嗎?另外檢舉學校與書商購買測驗卷金錢糾
    紛,而且是不先循體制內逐級檢舉,而是向自由時報報料,不但沒有幫學校.學生解決
    問題,反而節外生枝擴大事端影響校譽,這種己身不正,卻想扮演正義使者.是可議之
    二.第三,學校藉故整治蕭老師時,蕭員應先循體制內依規章逐級爭取本身權益,而不
    是先找報社電視記者.人本人員去壯膽施壓,擴大戰場事端,最後造成無法善了,是可
    議之三.最後建議蕭老師本案只有循行政訴願.訴訟,由法律規章才能根本解決,找記
    者.人本只會愈幫愈忙,徒增困擾.

  • sabrina121 at December 3, 2008 11:22 PM comment
  • (一)您說:
    第一,當事人蕭老師是音樂老師,平日上課遲到早退,上課時接電話談論私事,連續播放錄影帶代替上課,不教樂理正課卻批評時政,剝奪學生學習音樂權益,嚴格說是不務正業,是可議之ㄧ:。

    回應:
    依據學校的記錄,蕭老師平日上課沒有遲到早退,也沒有連續播放錄影帶代替上課,也沒有不教樂理。以上這些證據,學校不提出就直接解聘,這就是蕭老師打嬴訴願的原因

    ***

    (二)您說:
    其次,蕭老師是音樂科任老師,卻去告發市府不得使用
    一綱一本政策,這是音樂老師應該做的事嗎?

    回應:
    音樂課一直是採用一綱多本,教學上也都沒有問題,為何數學、國文…等考課就要用一本,由音樂老師提出這種質疑,就是對升學主義最好的批判。

    ***

    (三)您說:
    另外檢舉學校與書商購買測驗卷金錢糾紛,而且是不先循體制內逐級檢舉,而是向自由時報報料,不但沒有幫學校.學生解決問題,反而節外生枝擴大事端影響校譽,這種己身不正,卻想扮演正義使者.是可議之二.

    回應:
    學校明明違法使用測驗卷,但校長卻說沒有,教育局事後調查也說沒有,上下聯手做假。此時還有人口口聲聲說要循體制檢舉,真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

    (四)您說:
    第三,學校藉故整治蕭老師時,蕭員應先循體制內依規章逐級爭取本身權益,而不
    是先找報社電視記者.人本人員去壯膽施壓,擴大戰場事端,最後造成無法善了,是可議之三.最後建議蕭老師本案只有循行政訴願.訴訟,由法律規章才能根本解決,找記者.人本只會愈幫愈忙,徒增困擾.

    回應:
    蕭老師的訴願已經勝訴,但台北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卻仍然做不出決議,可見本案法律的部份很清楚,就是解聘不合法,只是因為台北市政治介入教育,才讓蕭老師無法回到學校。

  • Blog Owner at December 8, 2008 03:23 PM Reply
Post A Comment









Yes No



Please input the magic number:

( Prevent the annoy garbage messages )
( What if you cannot see the numbers? )
Please input the magic number

誰來收藏
Load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