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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八水災重創台灣,勵馨也成了受災戶。高雄的中途之家在八月八日開始淹水,安置在內的少女一切安好~ - gohblog發表於2009-08-18 12:04:19
February 2, 2010

「呷甜甜‧過好年」創意紅包袋限量送

我們總是知道經濟獨立對一個女人來說有多重要。

數不清多少個個案了,
在小小的臉龐上掛著兩串眼淚,告訴我們等她長大,她就要賺好多錢,帶著媽媽搬出去,搬離從小到大的惡夢;
告解式地跟我們說:「趁我先生不在的那幾天,我真的有嘗試過出去找工作,可是他們聽到我有兩個小孩,就直接請我出去。」

籌備一年多的「甜心巧克力工坊」在去年底總算開始營運,
剛離開暴力環境、正要踏上新的人生旅途,這些婦女可以先在甜心巧克力工坊學習製作巧克力,
最重要的,擁有穩定的薪水,同時能讓還沒上學的孩子在工坊裡的遊戲室中玩耍、學習,
等找到下一份她喜歡的工作、待遇更好的職位,她就可以離開我們,真正獨立。

待在「甜心巧克力工坊」的這幾個月,她們是我們的「甜心阿姨」。


甜心阿姨手作巧克力,將滿滿的愛與希望融進愛心形狀的巧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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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27, 2010

一個陰道的碎唸

桃園,我們來了!

勵馨從2005年開始,
一連參與了5年的世界V-Day運動,
為目標是「終止女性受暴」的V-Day加入勵馨的聲音、台灣的聲音、台灣女性的聲音。

連續5年以來,
我們都在大城市中舉辦這個活動,
北市、北縣、中市、高雄市、花蓮、台東。
今年,
我們離開台灣各區域的最主要城市,遇見桃園,
將在桃園演出這一自1997年以來已經在1200個城市上演過5400場的劇碼,
希望將全世界的陰道帶給桃園,
也把桃園的陰道帶給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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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8, 2010

受虐子女 免扶養施虐父母

受虐子女 免扶養施虐父母
2010-1-8  自由時報 記者曾韋禎、謝文華/台北報導

未來遭父母虐待、性侵、販運、遺棄的子女,將免除扶養父母的義務,子女也不會因而觸犯遺棄罪!

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案」及「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條文修正案」,將絕對扶養義務改為相對扶養義務。

鑑於父母棄養、虐待、性侵子女的事件層出不窮,受害子女成年後仍須履行扶養義務,否則可能成為遺棄罪被告,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之有期徒刑,並加重其刑二分之一,除有失公平,更違人道考量,因而孫大千等立委提案修法。

法務部長王清峰在法案初審時就表示,若父母違背倫理在先,就不該期待子女必須實踐扶養的義務;曾遭受家暴的子女,也應該有選擇的機會。不過扶養義務人須負舉證責任,由法院進行裁量。

依 三讀通過的修正條文,子女曾遭父母故意虐待、重大污辱,或遭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者,可請求法院減免其扶養義務;若父母曾對子女犯下最輕本刑六個月以上 之罪行,而侵害其生命、身體、自由者,或對其進行性侵、販運、遺棄等行為者,子女即便未履行對父母的扶養義務,也不會因此觸犯遺棄罪。

勵馨:打破天下無不是父母窠臼

推動修法的勵馨基金會等團體肯定立院打破「天下無不是父母」的窠臼,確認父母子女應為「相對義務」,受害子女毋須對「不是」的父母盡「孝道」,是一大突破。

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陳芬芬則遺憾修法未及「二親等」,過於保守,將造成受害子女免除扶養義務後,責任全落在兄弟姊妹或直系血親上,將繼續推動修法。

勵馨執行長紀惠容強調,法官擁有裁量受害受虐子女「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的裁量權,應接受專業訓練,了解家暴及性侵案特殊性,尤其法官審理「家內性侵案件」,應一律「完全免除」受害子女的扶養責任。

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秘書長吳玉琴說,不少年輕時拋家棄子,老病乏人照顧者,她呼籲政府應擔起照顧責任。


圖說:立法院昨日三讀通過修正民法親屬篇及刑法遺棄罪部份條文,增列家暴或家內性侵受害者扶養責任之排除條款。推動的社福團體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右)等,昨日前往立法院向立委致謝。(記者方賓照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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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7, 2010

一站式服務 保護性侵被害人

一站式服務 保護性侵被害人
2010-01-06    記者∕作者:史倩玲

台北市長郝龍斌(後左2)與法務部長王清峰(後左)6日前往市立聯合醫院婦幼院區,視察「性侵害被害人一站式服務」措施。中手持圖為模擬畫面。(圖文/中央社)
【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首創「性侵害被害人一站式服務」,6日開始實施。台北市長郝龍斌與法務部長王清峰,在市立醫院婦幼院區主持啟動儀式,郝龍斌表示,希望一站式服務能夠減低後續處理對受害人的傷害,並讓傷害到此為止。

採證詢問 太耗時間

過去被害人遭性侵害到醫院就醫,醫院依規定必須通報當地主管機關並協助驗傷採證,並等待檢察官通知,再到地檢署接受詢問。整個過程前後花費至少18小時,這還不包括交通往返時間。而冗長的作業時間對被害人來說,只會造成更大的傷害。

以往在一站式服務尚未實施時,光是詢問過程就非常耗時,最好的情況是院方問一遍、警察問一遍、檢察官問一遍、法官再問一遍,總共4遍。而更多的情況是警察、檢察官、法官各問3遍,加上醫院的詢問,被害人通常要重複十幾次的詢問過程,身心也受到更大創傷。

同地點服務 減低傷害

台北市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江幸慧就指出,很多受害人因為受不了多次詢問,寧願不報警,讓加害人逍遙法外。因此,從2000年時,婦女團體就要求實施「性侵害案件減少被害人重複陳述作業要點」,希望藉由一次詢問同步錄影,減少反覆詢問對於被害人的傷害。

所謂一站式服務是以醫院為中心,當被害人於警局報案或赴醫院求助後,除了員警立即陪同到醫院驗傷採證之外,立即通知婦幼員警、社工、檢察官同時前往醫院。 同時為了顧及被害人隱私,醫院也會另闢隱密的檢查室,醫師可於檢驗區進行採證,而檢察官可聆聽醫師的專業詢問。等採證之後被害人到會客區,協助檢察官了解 案情。而對於被害人身上的的相關事證,檢察官也可以就近請教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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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31, 2009

這一個十年。

今年是這十年的最後一年,
而今天是這十年的最後一天。

西元2000至2009年,
蒲公英諮商中心從兩三人草創,成長為近十人的性創傷專業諮團隊,
十年來,我們陪伴了超過一千個傷痛的生命、破碎的心,

過去的十年即將結束,
在全台灣觀賞煙火、聆聽歌星唱歌,
五、四、三、二、一倒數之際,
我們低下頭、雙手緊握,
許下我們新年的希望:願全台灣的孩子都平安長大。

搶救受性侵孩子,缺你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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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5, 2009

耶誕精神

今天是聖誕節,祝福關心蒲公英飛揚計畫的朋友佳節愉快。

勵馨基金會是一個以基督精神創立的機構,每年十二月,我們中途之家的工作人員都會盡心盡力地讓中心的個案擁有溫暖的時光,感受到聖誕節分享自己最珍貴禮物的精神,最珍貴的不是花最多錢的、不是最奢華的,一如上帝把祂自己送給我們一樣,最珍貴的就是我們會奉獻給耶穌的。那是什麼呢?

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馬太福音25章31-40節

「最小的人」是誰呢?聖經在接續幾節中提到:「他是沒有家的人,他在經濟上有困難的人,他因為犯了法服刑的人,他是乞丐討飯的人」。(馬太福音25章35-36節;42-43節)

我們知道我們能提供的雖然只是一個「中途之家」,但是這個中途之家卻能讓因為遭受家暴、性侵或是被家人趕出來的未成年懷孕少女能在人生的路途上有個稍微喘息,補充繼續走下去的能量與勇氣。

希望聖誕節這天,送禮物、交換禮物之餘,透過聖誕精神的傳布,使收禮的人對於愛的渴求能夠得到滿足。也透過更多人的幫忙,讓「最小的」也能像耶穌一樣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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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6, 2009

犯罪擬真動新聞政府皆稱無法管 民間團體忍無可忍 明赴蘋果日報抗議

2009-11-25 中國時報 【朱芳瑤、石文南/台北報導】

     「真是太離譜了!這種新聞怎麼能給小孩子看!?」兒少團體陸續接獲家長反應,壹傳媒近來主打「動新聞」,以動畫鉅細靡遺模擬犯罪事件,根本就是「犯罪教學影片」,引起公憤。多個民間團體忍無可忍,周四將前往蘋果日報大樓抗議。

     然而,民間團體的抗議到底能發揮多少作用,還很難說。因為,主管電信與頻道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迄今沒對動新聞能管不能管表 態,與動新聞手機上線簽約的中華電信和其主管機關交通部說,因為中華電信只能提供平台,「不能拒絕。」至於壹傳媒登記所在地的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則以壹 傳媒主機在香港,自認不能管。台灣竟成為管制不少猥褻新聞傳播的「無政府空間">空間」。

     對於「動新聞」引起諸多批評,蘋果日報表示,該報選擇新聞的素材多元,但對各方的意見也非常重視,將虛心檢討。

     發起抗議者來自婦女、兒少、媒體改革領域,包括勵馨基金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婦聯會、台灣記者協會、台灣媒體觀察基金會等民間團體。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痛批,動新聞模擬的多半是社會事件,情節不出性騷擾、性侵害、暴力、殺人,風格誇張、煽情,且鉅細靡遺描繪犯罪手法,容易引發他人模仿。她說,動新聞還有將犯罪者「英雄化」的嫌疑,突顯犯罪者的強壯與力量,讓人看了實在很不舒服。

     「究竟是在看一則新聞報導?還是在看限制級動漫?」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感嘆,「動新聞著重犯罪細節,民眾看了只會感到驚嚇、無力,覺得社會很亂,這些都無助於釐清社會事件的發生原因,也有違媒體社會教育的職責!」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曾昭媛說,日前她點閱一則描述性虐待事件的動新聞,畫面十足逼真,再配上打罵、哭泣的音效,讓人看了頭皮直發麻。

     曾昭媛認為,媒體過於描繪犯罪細節,沒有意義,也沒有新聞價值。她質疑:「讀者有必要知道惡徒性虐待的每一個過程嗎?」

     台北市教師會也指出,兒童學會暴力攻擊行為最主要是透過觀察與模仿,目前青少年及兒童人手一機,任憑無管制的暴力色情資訊四處流竄,等於變相助長兒童青少年暴力行為。

※立即加入
555個部落格 同聲疾呼「 缺我不行」串連行動
延伸閱讀:
   
了解蒲公英飛揚計畫  媽媽,我好痛  迷失的白雪公主  「幫ㄊㄚ說ㄊㄚ的故事」  捐款方式  免費兒保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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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5, 2009

性創傷成年婦女 — 戲劇治療團體

性侵害事件所造成的衝擊,在受創者的生命中持續迴盪著。性受創的記憶,可能在清醒的時候突然閃現,也可能在睡眠時化現為惡夢,甚至一些微小、無關緊要的事 情,也能激起這些傷痛的記憶和強烈的情緒反應,干擾了受創者正常的生活作息,同時也影響到與親子、伴侶和親友等重要人際關係的連繫。
「戲劇治療」是利用演劇及劇場上的技巧,協助個人面對及處理內在心理及其外在環境的衝突,例如:利用劇場上常用的暖身活動,使個人更意識到他╱她的身體、 情緒及環境三者之間的關係,進而使他╱她對自己的存在更有信心及掌控感。在此展現的過程中,達到情緒的抒發與管理、認知的重新調整及協助個人在生活中的各 種角色的運用更具彈性,因此,可以幫助個人較有協調的生活。

此團體將利用說故事、遊戲、肢體開發、繪圖、面具、音樂、演劇等藝術的展現方式,協助個人探索性侵害事件所造成的創傷經驗,帶給自己的影響,慢慢重建創傷 故事在自己生命中的意義,產生正向的療癒力量。在團體中將尊重個人的需要及喜好,來選擇適合自己的方式,以協助個人經歷團體治療的過程。

時  間:民國99年1/9、1/10、1/31、2/7、2/28、3/7(早上9:30至下午16:30)
地  點:延吉少年服務中心(台北市大安區延吉街246巷10號4樓)
參加對象:曾遭受性創傷的成年女性(年滿20歲)
團體人數:8-10人
團體費用:繳交保證金2000元,全程參與團體者,於團體結束前退還保證金。
團體帶領:洪素珍(英國Durhan大學心理諮商系博士,持有英國戲劇治療師執照、台灣合格心理諮商師執照,現任淡江大學教育心理與諮商研究所助理教授,專長戲劇治療、性創傷治療)
協同帶領:勵馨基金會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曾璟婷(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碩士,具諮商心理師證照)、督導鄧曉平(具諮商心理師執照,專長性創傷諮商)
報名方式:團體開始前會進行1-2次的個別會談評估,故先請電話或傳真報名,我們收到後將聯繫預約評估時間。
報名專線:(02)2362-6995轉603  吳小姐
報名時間:即日起,每週一至週五10:00am~6:00pm,至98年12/31 ,額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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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4, 2009

性侵新聞「動」起來 手機不設防

性侵新聞「動」起來 手機不設防
2009-11-24 中國時報 【林上祚/台北報導】

     主打動畫新聞的壹電視新聞台,未來將登上中華電信MOD,中華電信總經理張曉東表示,中華電信受限於「黨政軍條款」,MOD被公告為「開放平台」,無法拒絕壹傳媒上架,也無權對播出內容置喙,但壹電視若被公告為鎖碼台,中華電信將配合辦理。

     壹傳媒的「動新聞」最近主打獸父性侵幼女動新聞,不僅鉅細靡遺交代性侵過程,還有真人配音,動新聞收看軟體,只要用iPhone等智慧型手機掃描「二維條碼」就能下載,「蘋果的APP Store,就有二維條碼軟體可下載」,下載後所有手機用戶,無論是否年滿十八歲,都可點選比限制級還限制級的「獸父性侵」動畫,完全沒有把中華民國的網路分級制度放在眼裡。

     中華電信行動通信分公司經理胡學海表示,動新聞的二維條碼,只要是智慧型手機都能下載,其他電信業用戶也能下載,手機用戶上網後,點選什麼樣的網路內容,就不是電信業者能夠管的,動新聞播出性侵動畫,責任不在中華電信。

     專家:這幾年新聞自律 將全破功

     但麻煩的是,壹傳媒旗下的壹電視,接下來還要在中華電信MOD播出,衛星頻道公會新聞自律委員會主委陳依玫形容,衛星公會自律委員會這幾年,好不容易對一些血腥暴力畫面,達成不予播出的共識,現在看到動新聞,居然可以把自殺新聞,從高樓跳下墜地過程血淋淋呈現,萬一壹電視這樣呈現方式大受歡迎,難保其他新聞台不會跟進,「這幾年新聞自律,不就全破功了」。

     NCC官員形容,先前雅虎等網拍網站,有網友販售日本「電車之狼」模擬性侵電玩,都被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嚴厲要求下架,壹電視新聞以後若動輒製作「模擬性侵」動畫新聞,NCC豈不是得二十四小時監看,「就像貓捉老鼠一樣,抓不勝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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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11, 2009

家暴、性侵兒反被告遺棄罪,情何以堪?



「我是媽媽ㄟ!你不養我,我就要去提告,讓大家都難看!」一位多年前勵馨服務的家暴個案現身說出媽媽警告要提起訴訟,要求她善盡扶養之責。勵馨基金會及法律扶助基金會於6/24共同召開記者會,說明家暴、性侵兒反被告遺棄罪的難堪並呼籲修法!

家暴、家內性侵個案童年時的創傷,一碰就痛,一想就悲;如今,當年的加害人,紛紛拿著法律明定「直系血親相互間互負扶養之義務」當利器,一次次地迫著他們把傷口掀開,情何以堪?勵馨基金會陸續接到多年前服務的個案求助,有的被告遺棄,有的被威脅要提告,有的因此被迫每月匯款。在記者會現場,馮寶小姐(化名)童年時遭受嚴重家庭暴力,因受暴創傷,長期與父母疏於聯絡,而其自身經濟狀況亦差,卻在今年遭其母警告提起訴訟。在勵馨服務的經驗中,相同情形亦發生於家內性侵的受害人,法令的強制規範已造成受害人的二次傷害。

勵馨基金會研發長王玥好說明,社會局安置保護家暴、性侵個案時,少有進行家庭維繫與家庭重整的工作,以致孩子返家的比例不高,多與父母家人斷絕實質關係。孩子青少年期在沒有家人支持的情況下,努力克服調適心理創傷,開展他們的新生活,但成年後可能面對當年加害人(父母)訴諸法律要求扶養,形同在傷口上灑鹽。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指出,勵馨服務21年,倖存者逐漸長大,開始面對當年的加害人(父母)要求撫養的困境,其實有很多的矛盾情緒,尤其是倖存者創傷仍未痊癒,如何善盡扶養之責?想當年這些父母並未負起扶養子女之責,反加諸傷害於其子女,何以要求子女長大後需盡扶養之義務。勵馨基金會及法律扶助基金會均認為,父母子女間的扶養行為應為「相對義務」,亦即:父母先盡義務、再享權利;子女先享權利、再盡義務。

法扶基金會秘書長郭吉仁律師則質疑「遺棄罪」規範的不對等,其源自傳統儒家禮教思考,在天下沒有不是的父母的前提下,父母子女權利義務的規範明顯不對等,以致子女犯遺棄罪須加重1/2刑期,然對遺棄子女的父母卻無此規定。實務上,政府亦少對其棄養子女之父母提出遺棄罪之訴。另一方面,鑒於老人、家暴性侵子女皆屬弱勢,此類遺棄案件皆可至該會求助,實務上即有可能兩造雙方皆有法扶義務律師協助辯護。

紀冠伶律師以國外立法例為例指出,法國民法第207條所規定,父母子女間所生的扶養義務應為互惠對等,如扶養人嚴重違反對被扶養人人之義務時,法官得免除被扶養人負擔扶養義務之全部或一部。再參考外國立法例,有增列扶養義務人之排除條款。德國民法則規範,若受扶養權利人對扶養義務人有故意重大侵害行為者,扶養義務人只需給付合理公平之扶養費。如對扶養義務人所提出請求顯失公平者,扶養義務人之扶養義務可完全免除。

我國民刑法皆明定子女應有扶養父母之責,其中,民法親屬篇撫養章規定,直系血親相互間互負扶養之義務;刑法第294條遺棄罪規定,「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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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tember 28, 2009

中台灣第一個專為性侵受害者服務的諮商輔導中心成立了!

中台灣第一個專為性侵受害者服務的諮商輔導中心成立了!

十五年前,全國第一個專為性侵受害者成立的諮商輔導中心在台北設立;十五年後,所有關心兒少福利的人士,包括內政部兒童局主任秘書陳坤皇等人及長期捐款人均聚集在一起,共同見證在中台灣成立的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

勵馨基金會長期關注家庭暴力、性侵害等議題,提供有需要的兒童及少年安頓身心與療傷止痛的地方。在二十一年的服務歷程中發現,性侵害的創傷對孩子的影響深遠,ㄊㄚ們說不出也不明白自己所受的傷害,沒有及早發現並接受治療,可能造成一輩子的傷害。然而,根據勵馨基金會統計,目前中部地區平均每位性侵受害者須等候近一個月才能接受心理諮商服務,每年僅約一千人次性能夠接受心理諮商協助,還有一些尚未求助以及準備求助的倖存者也亟需心理諮商,資源及人力的嚴重不足,讓勵馨心焦不已。因此,自95年起,在募集了第一階段的經費後,買下了當時是法拍屋的現址,之後陸續募集相關設備的資源,雖然歷經了近三年,但終究回應了受創婦幼的需要。

台中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的成立,來自社會正向力量的匯聚。蒲公英飛揚計畫在全台北中南東設立性侵害服務據點的目標又往前進了一些。感謝一路支持勵馨的朋友,與我們一同關心兒童性侵害議題,一起守護孩子遠離性侵害的威脅!

 

台中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沙遊室一角


藉著台中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感恩禮拜,再次感謝一路上支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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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tember 4, 2009

2009.09.04「5歲女遭『愛之吻』 性侵逆轉無罪」、「冰塊塞下體 竟因『處女膜完整』判性侵無罪」

5歲女遭「愛之吻」 性侵逆轉無罪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
2009.09.04 04:09 am

苗栗縣張姓男子被控以冰塊塞進女童下體,逼女童口交,造成女童嘴唇紅腫瘀青,一審依強制性交罪重判八年;但高院更一審認為女童處女膜完整,嘴巴傷痕經法醫鑑定是常見的「愛之吻」,逆轉改判無罪。

熱戀男女激吻在對方脖子留下血痕,叫做「種草莓」,本案「愛之吻」一詞,法醫的定義是「嘴巴對嘴巴吸吮到瘀青」。

本案改判無罪,台中高分檢檢察官謝岳錦直言,二審法官簡直不食人間煙火,等收到判決將提上訴。醫院界人士也認為,對五歲女童「愛之吻」 吻到瘀青,有點不可思議。

蕭姓法醫昨晚受訪表示,每年相驗案件太多,他已記不得有這件驗傷案,更不記得有無用「愛之吻」三字。

台中高分院行政庭長吳火川解釋逆轉原因表示,合議庭採嚴格證據主義,因女童處女膜完整、無口交證據,加上女童對冰塊塞進何處,證詞前後不一,因此判無罪。至於女童嘴唇瘀青受傷,有可能是遭「強吻」,檢方可起訴強制猥褻、傷害等罪追究。

謝岳錦反駁說,被害人是五歲幼女,案發時根本不解陰道、口交定義,如非親身經歷,如何能清楚描述冰塊放入下體等行為,更一審判決有違社會認知。

張姓男子(廿七歲)受女童母親請託代為照顧女童,女童母親指控說,張於九十四年三月趁機將冰塊放入她女兒下體,並以陽具塞進女兒嘴巴抽動,致使女兒嘴唇紅腫、瘀青,直到她返家察覺才報警。

張姓男子否認對女童口交,也否認有親吻。一審苗栗地院根據女童證詞,認為張惡性重大,依性侵罪重判八年。更一審法官為查明女童嘴部瘀青、紅腫是否因口交造成,請蕭姓法醫鑑定,結果認為傷勢有對稱性,應是嘴對嘴吸吮常見的「愛之吻」。

法官查出,女童母親警訊曾稱「女兒告訴我,被叔叔嘴對嘴吸到黑青」,與法醫鑑定「愛之吻」相符,加上女童處女膜完整,因此改判張無罪。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51167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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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28, 2009

在網路世界標記蒲公英「飛揚」的座標

  2006年的最後一期《時代雜誌》早已告訴我們,「你」有多重要。也是從2006年底至今,近一千個日子,二千五百多個串聯,一百多萬的瀏覽人次,一 百多則尋求幫助的訊息,六十五個生命故事的分享,這是發生在勵馨蒲公英飛揚計畫部落格的故事,一個努力倡導性侵害議題的公益部落格,透過web2.0的力 量讓更多人正視性侵害議題。

  200612月蒲公英飛揚計畫部落格設立。第一年,透過許多部落客的影響力,讓更多人知道在台灣「每五個性侵受害者就有三個是孩子」、「近八成的加害者是熟人」及「每27分鐘可能就有一個孩子被性侵」。也因此連結到志工,完成了《大野狼看招!》兒保手冊,專為12歲以下兒童量身訂做的親子共讀手冊。為了讓更多網路世界的朋友了解「兒童性侵害防治」,我們也製作了「七隻小羊大戰大野狼」、「搶救受性侵孩子缺你不行」影片放到youtube。慢慢地,有一些網友會不定時地來到部落格留言、諮詢、試著尋求幫助。

  第二年,我們舉辦了「幫ㄊㄚ說ㄊㄚ的故事」徵文,讓遭性侵害的朋友有機會說出埋藏在心中的祕密,有機會透過文字書寫出心中痛苦與憤怒。短短的兩個月徵文活動,我們收到了六十幾個活生生血淋淋的故事,進一步讓許多人知道,性侵離我們不遠,一點也不!

  第三年,我們持續在網路世界宣導正確的性侵害防治知識, 持續透過部落格回應網友們的線上諮詢。一直透過部落格與我們互動的網友,開始走進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在專業諮商師的陪伴下訴說自己的遭遇、經歷過的傷痛與掙扎。蒲公英飛揚計畫部落格給了所有性侵受害者一個飛揚的機會,對於這群網路使用者來說,在這片匿名的世界裡,ㄊㄚ們不扮男、不扮女;不裝正、不裝酷; 不謊報年紀、不捏造背景。相反地,ㄊㄚ們知道,這是ㄊㄚ們誠實面對傷痛、做自己的唯一安全園地。

  歷時三年的經營,透過蒲公英飛揚計畫部落格,我們在網路世界努力標記一個讓每一個性侵受害者都有機會「飛揚」的座標,所有需要的性侵害倖存者可以找到我們,看見部落格裡倖存者的生命故事,知道自己會被支持,就像其他在這裡訴說生命故事的人一樣;看見性侵害的相關知識,知道可以尋求援助的管道;看見一則則鼓勵支持的回應,知道在世界的某個角落有人關心自己的遭 遇,甚至因為自己的遭遇而難過。ㄊㄚ們在這裡穩住自己的腳步,等著一陣風,一陣讓ㄊㄚ們安心的風,躍起,並隨之飛揚。

  「有時候,我真的希望自己是一棵蒲公英。可以自己選擇一個安全的角落,安靜地躲進土裡、安穩地呼吸、安穩地長大;不管是再親近的血脈,落了地,就毫無瓜葛、互不干涉。」——Mia ∞ 古墓(幫ㄊㄚ說ㄊㄚ的故事──〈蒲公英的速度〉)

  每一個人都有可能是那一陣風,撐著ㄊㄚ們,讓ㄊㄚ們勇敢飛揚;你可能就是這一陣風,讓ㄊㄚ們安心的一陣風。搶救受性侵孩子,缺「你」不行!

※立即加入
555個部落格 同聲疾呼「 缺我不行」串連行動
延伸閱讀:
   
了解蒲公英飛揚計畫  媽媽,我好痛  迷失的白雪公主  「幫ㄊㄚ說ㄊㄚ的故事」  捐款方式  免費兒保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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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28, 2009

妳有法律諮詢的需求嗎?

妳好不容易把小寶寶生出來,誰知道男朋友的父母寄來存證信函?
帶孩子逃離了充滿暴力的家,前夫卻要告妳遺棄?
多年前鄰居對妳的傷害,現在還在追溯期中嗎?

勵馨基金會為妳連結到法律扶助基金會的法律諮詢資源,
希望在妳努力奮鬥的過程中,陪妳面對法律,
更讓妳有法律當靠山!

服務費用:免費!
服務對象:所有需要「性侵害」、「婚姻暴力」與「未成年懷孕」相關法律諮詢服務的民眾
服務內容:法律諮詢、社工資源、諮商服務
服務時間:每月第二個星期三下午(下一次的法諮日期:8月12日)
服務方式:面談諮詢(每次限5位,每位30分鐘)
服務流程:來電預約(02-2367-9595)=>留下基本資料(名字、電話)=>確認預約成功=>當天面談
服務地點:勵馨基金會北區辦公室(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75號8樓,捷運古亭站4號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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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13, 2009

請不要擔心,有我們在!

蒲公英飛揚計畫部落格開版已經兩年半了,
將近一千個日子以來,
我們回應了四五百則留言,
更線上提供了超過一百人次關於性侵害的留言服務。

但或許網友們還是無法想像,
在蒲公英飛揚計畫部落格後面,到底有誰?
是哪些人在觀看、在回應您的留言?

首先,當然要先介紹勵馨基金會北區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的諮商師們!

蒲公英飛揚計畫希望能夠將諮商資源帶到相對而言資源較缺乏的中部、南部與東部,
因此我們一直很努力地在籌措足夠的資金,
讓勵馨基金會全台各區都有諮商師駐點,
今年中區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也即將開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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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6, 2009

~從家庭關係到人際互動~

性創傷成年婦女--關係工作坊 ~從家庭關係到人際互動~

我們從小到大都生活在各種關係裡,父母、兄弟姊妹、夫妻、子女、朋友、同事、師生、……,置身在這些關係星座中,你建構出怎樣的人際互動?
這個工作坊提供你──探索自己生命裡重複的人際主題,重現並演出自己的故事,
給自己人生旅程一個駐足、體驗的機會,在重複的議題裡,開創新的可能性。

主辦單位:勵馨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
團體帶領者:施如珍 (現任頭陀心理工作室負責人、私立輔仁大學臨床心理系兼任講師,持有國際TA協會合格心理治療師(CTA)執照、台灣合格諮商心理師執照,專長人際溝通分析諮商、婚姻/家族諮商、創傷諮商)
協同帶領者:鄧曉平(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督導,持有台灣合格諮商心理師執照,專長性創傷諮商)
活動時間:民國98年8/15、16、22、23、29、30(週六日,早上9:30-下午16:00)
活動地點:延吉少年服務中心(台北市大安區延吉街246巷10號4樓)
招募對象:曾遭受性創傷的成年女性共招募8-12名。
活動費用:保證金2500元,全程參與團體者,於團體結束前退還保證金。
報名方式:將進行1-2次的團體前個別會談評估,請來電報名,預約評估時間。
報名專線:02-2362-6995轉608魏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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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29, 2009

我只能抱著她,為這如此受傷的生命禱告

家對大部分孩子來說是一個溫暖歸屬,可以安心、分享的地方,無論是在學校學了甚麼新的東西,或是受到了挫折,孩子都會趕回家跟他最心愛的家人訴說。家庭讓這些孩子毫無後顧之憂地成長、長大。然而「回家」對很多勵馨的孩子來說代表著「恐懼」、「噁心」或「戰爭」。這些孩子沒有辦法回家,因為傷害她們的人就住在家裡。來到勵馨的中途之家,孩子慢慢感受到「家」應該提供的溫暖與安全,也是在這裡,她們慢慢學習接受愛,也慢慢學習給予愛。

在勵馨工作已經邁入第十四年,「生活輔導員」這個角色早已成為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感謝神,讓我可以目睹並參與生命的美好改變。十四年來,服務過四百多個孩子,其中有個女孩兩年前已經離開勵馨展開她全新的美好生活,但是我每天還是會為她禱告,特別祈求上帝眷顧她…

她要我們叫她「小花」,這是她幫自己取的名字,她常常告訴我們:「別以為像我這樣的人每天都會哭哭啼啼的,我一點也不髒,我可是又美又香!」

小花的媽媽在她九歲時過世,爸爸只要想到媽媽,就會打罵小花出氣,而且不准小花哭痛,否則打得更兇。每次被爸爸打後,小花就會跟天上的媽媽說爸爸也很想媽媽,所心情又不好了,但是自己很勇敢,雖然又被打了但是都沒哭。之後,爸爸開始持續性侵小花,罵她是賤人生下來的賤貨,說她應該替賤人償債。小花不懂爸爸為什麼那麼生氣,她覺得自己跟爸爸沒有媽媽都很可憐,她想讓爸爸心情好一點,但是她覺得爸爸罵媽媽賤人很過份。小花覺得也許有一天爸爸心情變好,一切就會不一樣了,但是,這樣的生活持續到國三,小花再也受不了,逃離那早已不算「家」的家。在街上生活了將近一個月,後來小花在神的奇妙安排下來到了勵馨。

「反正這個世界上沒有人會永遠關心我,我去死好了!」
    
小花住進了勵馨少女中途之家,考上了離勵馨中途之家很近的某高職夜間部,開始她半工半讀的高中生活!小花班上有幾個四五十歲的中年婦女知道她半工半讀都特別關心她,本來小花覺得跟年紀差這麼多的人成為同學很奇怪,但後來發現她們都很熱心也很好相處,即使考試考不及格她們還是很開心地來上學!她們常常帶自製的滷味或情人冰來學校請大家吃,連老師也跟大家很開心地吃成一片!這段時間小花過得很充實、也很開心。

某天晚上,我跟往常一樣等著夜間部的孩子回來,一個一個問候迎接她們,突然小花氣沖沖地走進家門,不像往常一樣迫不及待地分享學校發生的事,反而衝進廚房,拿著菜刀架在自己的脖子上向我大吼:「妳以為我需要妳等門、需要妳關心嗎?我不需要妳,我什麼都不需要!反正這個世界上沒有人會關心我,你們都是假的、全都是假的!我乾脆去死好了!」我向來不是一個聰明人,更不是一個反應快的人,小花情緒爆發得太突然,我完全沒有辦法了解發生了甚麼事,但是突然之間,神賦予我無比的靈感與智慧,在我自己還來不及意識前,我的嘴巴就已經說出:「小花,我不是妳媽媽,妳這樣對我,妳的媽媽還是不會回到妳身邊的。」

「為什麼他們都說天下無不是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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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22, 2009

歡迎索取「兒童性侵害之重要他人陪伴手冊」及「性侵害倖存者自我陪伴手冊」

為了協助性侵害倖存者周圍的親友及專業人員等,對性侵害倖存者有更多及正確的了解,並提供倖存者所需之資源,勵馨基金會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特別針對性侵害 倖存者及其重要他人編撰了《邁向療癒之路-性侵害倖存者自我陪伴手冊》及《復原路上你和ㄊㄚ-兒童性侵害之重要他人陪伴手冊》,希望重要他人在陪伴過程 中,能帶領性侵害倖存者接受專業資源之協助,並期盼建構性侵害倖存者友善支持的環境。

                         
  「兒童性侵害之重要他人陪伴手冊」             「性侵害倖存者自我陪伴手冊」

索取方式:函寄10元回郵信封(18cm×24cm 以上),至106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2段75號7樓,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註明欲索取之手冊名稱。因數量有限,每人每手冊至多索取一本,若有資料填寫或是回郵信封不完整的狀況,我們將無法處理。學校、機構等團體索取請洽勵馨基金會聯絡專線

聯絡單位:勵馨基金會北區辦事處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
聯絡專線:02-2362-6995轉601余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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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9, 2009

送蒲公英給媽媽!

上個月「今年母親節不只送康乃馨,更要送蒲公英」活動共吸引了98位民眾參與,
他們用行動資助蒲公英飛揚計畫,
讓受性侵害的孩子更有機會獲得諮商服務!

其中有19個人希望把這份善心分享給自己的母親,
因此他們用親愛的媽媽的名字捐款,
用這樣的方式,讓蒲公英飛揚計畫的愛與希望綿延不絕~

方林彩娥
王錦月
吳哲維
吳雲郎
李林碧照
李素麗
李高婕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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