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航空城
桃園航空城為馬總統愛台十二項建設之旗艦計畫,為推動桃園航空城發展,桃園縣政府已積極擬定「桃園航空城區域計畫」,該計畫歷經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多次審議,終獲內政部於99年4月28日核定,桃園縣政府並預定於99年4月30日公告實施,將成為國內由縣政府擬定區域計畫之首例。
本計畫公告實施後,重要效益包括區內非都市土地開發許可審議案件,由本縣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即可,可縮短開發審議時程;有助推動捷運車站周邊土地變更及整體開發;既有都市計畫區可檢討放寬使用管制,吸引投資開發;有助於爭取中央政府補助相關重大建設計畫…等等。另外,桃園縣政府目前正積極向衛生署爭取區內規劃設置國際醫療園區。縣府團隊並將以本計畫之指導內容積極對外招商,以達成計畫目標。
桃園航空城區域計畫面積達6150公頃,規劃八大功能分區,包含機場專用區、自由貿易港區、航空服務生活地區、機場相容產業區、經貿展覽園區、農產加值展銷地區、濱海遊憩地區及生活機能地區等。其中機場專用區、航空服務生活地區及自由貿易港區將由交通部依「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及「機場園區綱要計畫」擬定特定區計畫辦理整體開發,作為航空城發展之核心;其餘功能分區將由桃園縣政府主導發展。
圖片 相簿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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