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會不是拍賣會
之前有人問我,如果原生家庭情況特殊、曾經離婚有小孩、有某種特定疾病之類的情況,是否要在認識對象的一開始就說明。
這個問題,其實在《規則女郎》裡面就已經有答案:在認識初期不需要透露太多個人資訊(這也是為了安全考量),如果已經約會幾次,就可以再不經意的情況下透露。書上也舉例,如果對方打電話到家中,聽到鋼琴聲,可以說「那是我兒子在彈鋼琴。」舉一反三,如果當事人罹患先天性糖尿病的話,就說「注射胰島素的時間到了,我要先離開。」我想不必多講,就可以讓對方知道自己的情況。
我覺得很可惜,很多女生不花時間欣賞自己的魅力,卻擅長找各種原因降低自己的價值。結過婚又怎樣?有小孩又怎樣?有病又怎樣?就是因為自己覺得因為某些因素降低自己的價值,把自己看成瑕疵品,所以才會認為,一定要把自己認為的缺點(但我覺得事實上並不是),先跟買方說明清楚,這樁買賣才不會成為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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