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29, 2008

點點名

點名規則:
被點到名字的要在自己的 Blog 寫下自己的答案,
然後丟掉一個你最不喜歡的問題再加上一個你的問題,仍然組成 20 個問題。

傳給其他 8 個人,列出其他 8 個需要回答問題的人的名字,
還要到這 8 個人的 Blog 裏留言通知對方→ 你被點名了…
被點名者不得拒絕回答問題,完成遊戲的人將會永遠得到大家的祝福。

這 8 個人要在自己的 Blog 裏註明是從哪裡接到的,並且再傳給其他 8 個人,
讓遊戲繼續下去,不得回傳。被點到名字的人將會得到大家的祝福,
並且所有美好的願望都會在不久的將來實現。






- - - - - 開始 - - - - -

【問卷來自: 學姊】




01. 你認為分手後的男女朋友還能做普通朋友嗎?
A: 可以押

02. 最近最鬱悶的事?
A: 很多.

03. 最近一次的接吻時間是?
A:在夢中

04. 最近最快樂的事情是什麼?
A: 回家

05. 當你看到愛慕的人,你的行動是?
A: 目前0

06. 最喜歡什麼樣的異性
A: 不告訴尼

07. 說出點你名的人的 3 個優點。
A: 人很nice.學姐對我真好.

08. 你最愛的那首歌的名字。
A: 英文歌

09. 愛人和被人愛,哪一種更幸福?
A: 被人愛

10. 你覺得點你名的人是怎樣的一個人?
A:同前

11. 如果可以選擇回到過去最想改變的事情?
A: 認真讀書,就不會來到華ㄧㄌ

12. 愛情、親情和友情你最重視哪個?
A:親情,友情
13. 忘記一個人需要用多久的時間?
A: 梅

14.最近欣賞的人是誰?
A:i don't know

15. 你 (妳) 為什麼會想寫這份問卷?
A:當然是被點名ㄌ~無聊就來寫一下囉︿︿

16. 如果已經分手很久,對方過一陣子說要復合,會答應嗎?
A:沒經驗

17. 你曾經為了誰掉眼淚?
A: 家人,朋友,電視劇.......等等

18. 說出平常你日常生活最享受的三樣事?
A: 吃~ 玩~ 睡~

19. 說出自己的一種怪癖。(定義:別人都覺得很怪,但是你個人很愛)
A:布告訴尼

20. 如果可以為他付出,最想要付出什麼?
A: ....只要ㄊ開心就好

- - - - - END - - - - -


本次開獎的人名是>>> 

1.宜婷
2.瓊瑩
3.盈慈
4.小薫
5.雅婷
6.思珊
7.錦慧
8.靜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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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
  • 1樓

    1樓搶頭香

    你終於填寫ㄌ
    ㄎㄎ

  • yypop888 at March 29, 2008 07:30 PM comment | prosecute
  • 2樓

    2樓頸推

    我到認為愛與被愛都是痛苦
    不如不愛

  • mon5135566 at June 8, 2008 08:51 PM comment | prosec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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