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5, 2008

我的

這裡算公共場所嗎?
公開場合?
我還仔細去查了一下定義
但可能是我的關鍵字輸入錯誤
我找不到相關的定義

就我覺得
我可以自由揮攉這裡
只要不犯罪
不鼓勵自殺
應該都不犯法吧
沒錯
這裡是讓我想PO啥就PO啥的地方
直到無名把我的帳號刪掉
再怎麼說
我沒付費
他們也沒義務
所以勒
我可以在這裡抒發情緒、想法、論文


上班有很多事要作
常常需要想破頭
不算是輕鬆的工作
特別是很多事情同時進行著
下班又常要跑加工商那裡
然後再趕回家準備晚上上課
白天、黑夜
各有著不同的壓力
還好
我還挺屌的

很容易把工作留在PM18:00前
不帶進家門

喘口氣
呼呼
我想
從我退伍以後
壓力
這個東西
會一直跟到我退休
或是死亡吧

我想
我該讓自己活的開心一點
或是瘋狂玩線上遊戲
或是出去走走
或是跟朋友瘋
或是打個球
或是陪爸媽
或是喜歡一個人
或是...
總之
能讓我快樂的事情
感覺還不算少


很多事
還是要衝一點
沒錯
沒人能規定我要幹嘛
當然
不被當掉、不被警察抓
不造成別人的困擾
這是基本的

我是有想過和妳再一起
但如果沒把握
就讓曾經的那一段
感覺不算太差的回憶

成為~END~
應該也不錯
如果妳願意
就讓我們一起努力
有一句話說
『婚姻的條件
-找到適合的人
-把自己變成適合的人
缺一不可』
不管是不是為了現在的對象
就算是為了以後的對象
一樣能很受用的

好了
上班很忙的
跟牛仔一樣忙
我要去趕圖了
(茶
對了
周董牛仔很忙那首歌
我手機都不能播放是怎樣
『青花瓷』那首歌也挺讚的

但一樣不能聽ㄚ


不能於公開場合播放給大眾看
公開場合定義我還不太清楚
大眾
非特定的人,無限母體(統計學講法)
這樣說吧
陳A能夠來看
林B也能來看(聽起來很像你爸...哈)
這樣
就犯法了
因為沒管制
當然
是社交圈的人
或是家族成員
(即使是五代同堂,五百多人...真可怕)
在一起看正版的DVD
是不犯法的
因為他們不是大眾
人員有過濾
這也就是為啥
不能在網站播非自創音樂、影片的原因了
為啥要寫最後這一段
因為我臨時想寫ㄚ
哈哈哈


又要選全站分類
真的很無聊耶
無名
我不想紅不行嗎?
(茶
話說回來
你們發表文章也要選嗎?

對了
忘了講一件事了
我家大翻修了
就目前的進度
我猜
我房間應該很快就ok了

大概這禮拜天之前
我晚上就能上線了
感動
我房間就要跟榴槤一樣大了呢
很奇怪的比喻
這只是個說法而已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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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onal Category: 那就都擺這吧! Topic: creation / video / photogra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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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
  • 1樓

    1樓搶頭香

    建議你打個砲壓力會小點
    哈..................

  • yu711028 at March 13, 2008 09:06 AM comment | prosec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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