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是這樣~是吧!
沒有那種立場! 沒有那種理由,
就因為這樣?我更希望我能不去了解!不去勇敢.
這樣的我有何錯誤?我不該喜歡!我也不該擁有喜歡!
因為我沒資格,不是我沒有勇氣,只是多了成面上得意義.
希望的不再是為了..........而是為了自己!
我只能說 : [ 我已不會在碰觸喜歡 ]
愛上一個人!是多麼可惜的事?
就像把自己遺忘般!受的傷在多!~
又哪能知道自己受傷了呢?可惜的是.....單身的美好!
誰又能體會那多麼和諧!愛的太少....
又要被對方嫌的一無是處,愛的太多...
又要怪對方沒有比你<你>愛的多!愛情像是空殼子!
只是裝點甜蜜進去,就可以當作愛情來使喚.
那就像把感情放在腳下踐踏般!一樣輕視感情的適用期.
感情只能當4步驟,適用期,包裝期,過度期,再來就是過期.
適用只需放點感情!不能太愛也不能太過放縱.
欣賞是時期的美學,欣賞是對人的一種肯定!
包裝期就只需要將它像禮物一樣打包,喜歡就拿出來看看!
而膩的時候將它收藏在一旁,記得那曾經的美好...
過度期呢?就是真的愛的很深很深!沒有他<她>還真的是不能一樣般,
這才是真正戀愛的感覺,不是嗎?但又有多少人理解.
但......它就像東西一般,也有期限限制.
他<她>不愛你了,你<妳>不愛他了,這就是期限了!
好的話可能不至於過期,反而可以當朋友般...
不好的話連恨字都會書寫的很漂亮!這期又何嘗沒有人不了解!
我承認我不夠堅強!但就是這樣才要自己不要哭,
就算累的需要別人抱,也不能說?
我懂....
就算關心!也都應該適可而止!
我懂自己該多努力`勇敢,反正....
感覺就是這樣,不對就說再見.
至少這樣錯的也不會是自己,到此為止.
那就停在那時候!
解釋的也許只有這樣,我又何必勉強!!又何必繼續踐踏自己!!
時間久了自然會忘記,
我已經累的夠慘了!我只是還不能垮罷了!
只是就這樣.....
該....
停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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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變不了的結果 總該有個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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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1樓搶頭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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