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17, 2009

尊重

最近發生了一件爭議的事
謝師宴的退費
到底能不能由各班負責人決定退費的用途
亦或是該還給有繳費的同學
這件事現在應該算是個階段性落幕吧
雖然我看不懂最後的聲明有何意義
依然是收據或明細也沒出來半張
只說了句經助教查明
所有款項沒問題
原來助教這麼好用啊
跟助教熟識真好
不過既然助教敢出面掛保證
目前就暫且相信囉

現在來討論一下這件事的爭點
首先
謝師宴的退費直接由各班負責人決定
也就是說
五個人直接決定一百八十人的錢
後來決定將錢補貼三個人的電話費
理由是這三個人連絡廠商聯絡飯店很辛苦
打很多電話
導致電話費爆表
所以需要每人拿1300大洋當補貼
基本上
如果真有需要補貼
至少應該在班會提出討論
讓所有繳費的人知道
我想大家今天就不會對那不到30大洋
反彈如此巨大
而不是退了錢之後
幾個人決定退款的用途
事前並未告知
事後也未通知
完全不尊重繳費的同學
這些錢並不是你們的
你們憑什麼決定這些錢的用途
理由是什麼

再者
如果說為什麼大家要質疑你們有拿錢
這邊我要先說一個例子
某次班聚
不少人騎機車要一起去
後因違反交通規則被萬惡的警察開單裁罰
結果某人竟然說要拿班費支出
儘管後來並沒有拿班費繳納罰單
但這種想法
就讓別人產生警覺之心
或者是產生另外的聯想
讓人不禁想到
如果班費可以支出繳納個人的罰單
那為什麼退費不可以進入個人的口袋
況且
有同學曾請你們拿出班費的收據
但似乎並沒有看到
更加平添此事件不少想像空間

再次者
主辦活動的人
本來就有義務接受繳費的人的質疑
面對質疑
就該把被質疑的事項
所有有關的證據
攤在陽工下供大家檢視
以杜眾人悠悠之口
而非一味怪罪質疑的人
都是接收錯誤的訊息
還要叫質疑的人舉證證明
試問
你們收了錢
辦了活動
而所有的流程都是你們在掌握操盤
完全無外人置喙的餘地
這樣的情況下
其他人對金錢流向根本一無所悉
如此一來
還要叫質疑的人舉證
這樣的風險分擔合理嗎
所以如果你們無法舉證證明自己的清白
就該承受無法舉證證明的不利益
承受眾人的想像

最後
說句難聽點
不爽不要辦
沒人強迫你們一定要辦
不辦謝師宴會怎樣嗎
況且李浩跟周方婕都蠻想辦的
我感謝老師的心意
並不會因為沒有一場晚宴就減少
也不會因為一場晚宴就增加
而既然要辦
就要把所有單據清單準備好
接受大家的質疑
這難道不是做事的最基本態度嗎

辦活動講究的是天時地利人和
你們掌握了班代的職位
控制了活動的費用以及與老師們交好
可謂是天時與地利俱到

你們捉住了同學的心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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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onal Category: 心情塗鴉 Topic: feeling / personal / murm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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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ealed at June 19, 2009 12:53 AM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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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ealed at June 23, 2009 04:59 AM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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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ealed at July 15, 2009 12:29 AM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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