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5, 2007

[抄襲事件]我得公開道歉?


收到對方出版社寄來的存證信函

要求我在三天內刪除這起抄襲事件的文字

因為已經引起網友群憤、誤解

造成該公司及作者名譽的損壞 涉嫌違法

.................




標題說明:「抄襲」一詞非法律用語,故此披露不代表法律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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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
  • 1樓

    1樓搶頭香

    真好奇出版社是怎麼看待「誤解」兩個字?
    遲遲不肯出面說明
    只丟了個MSN的帳號
    就要被害者自己去跟對方聯絡
    太消極了吧!
    現在又寄存證信函
    半威脅被害人出面道歉
    好像本末倒置了...
    感覺上像是出版社要表明
    「自己也是受害的一方」的立場
    根本就是居心不良嘛!
    (整個就是大怒)
    搞不好就是吃定霏姐個性好, 就一直欺負霏姐
    今天如果是抄刀大的, 對方一定是低聲下氣來道歉

  • sphinx0907 at June 5, 2007 05:49 PM comment | prosecute
  • 2樓

    2樓頸推

    這叫誤解是吧
    簡直是目中無人....

    道歉了事不是比較快解決嗎
    居然要被害人道歉..
    這是什麼道理?

  • lydiayan1218 at June 5, 2007 06:20 PM comment | prosecute
  • 3樓

    3樓坐沙發

    他們是 「涉嫌違法」而該公司名譽的損壞吧!

    噁爛的政府產生噁爛的人民...(吐)

  • FrEeDoMsTaR at June 5, 2007 07:39 PM comment | prosecute
  • 4樓

    福樓

    出版社憑什麼?

    太過分了!!!

    千萬不能跟他們道歉

    這樣就間接承認文章不是妳寫的了!

    找間可信任的律師事務所

    不要平白無故背上莫名的罪名

  • jazzhelg at June 5, 2007 11:16 PM comment | prosecute
  • 5樓

    專業的5樓

    也千萬別刪掉原有的文章

  • jazzhelg at June 5, 2007 11:16 PM comment | prosecute
  • 6樓

    6樓

    嗯,你遇到難纏的角色了。

    不要怕麻煩,這是做賊的喊抓賊,也不要想說社會自有公
    理,弄不好你真的得啞巴吃黃連,出來道歉。也不要怕花
    錢,花這一點小錢,贏了告訴可以叫對方賠。

    找律師告對方出版社與抄襲者,兩個都告,跟律師商量要告
    什麼罪名,重一點沒關係。

    這時候先不要急著找報社記者或者壹週刊之類的媒體揭露,
    因為類似壹週刊的媒體,會去挖對方瘡疤,對方到時候會有
    一些辯解的方法,我的朋友就是這樣,逼得他要告就得連壹
    週刊記者一起告,最後他只好打消告訴的念頭。

    夏霏小姐,你是國內網路作家的一個典範,而且還是女性典
    範,難能可貴,千萬不要在這時候向那種惡質人士低頭!

  • donlien at June 6, 2007 04:08 AM comment | Homepage | prosecute
  • 7樓

    7樓

    只能向律師請教要如何回應他們的威脅了,學姊加油!

  • sorasky at June 6, 2007 02:21 PM comment | prosecute
  • 9樓

    9樓

    不要跟小偷道歉

    霏姐,加油!

  • chemistr at June 6, 2007 05:09 PM comment | prosecute
  • 10樓

    10樓

    送給水果報~~~
    他們應該會報這種
    反正霏姐也沒錯啊~~鬧大只會突顯那出版社的無知罷了

  • mydarkheart at June 6, 2007 06:01 PM comment | prosecute
  • 11樓

    11樓

    太不要臉了吧
    自己做錯事還硬拗要求別人道歉!
    臉皮也太厚了吧ˋˊ+
    抄襲人家還會怕自己公司名譽損毀
    他們這是自己損毀自己公司名譽好不好
    過分

  • devil7566 at June 9, 2007 06:17 AM comment | prosecute
  • 12樓

    12樓

    她們他們(指)
    都是壞蛋
    破壞別人家的名譽

    就好比
    第三者指控元配是第三者一樣

    明明是她們抄襲
    大壞蛋
    沒人性

    不要理她們

    我支持你

  • arashi2993 at June 10, 2007 05:34 PM comment | prosecute
  • 13樓

    13樓

    Sealed

  • Sealed at June 13, 2007 08:31 PM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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