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29, 2006

[戒愛日記]我好了

我以為愛一個人多久就得用十倍的時間來忘記他。

但,我想我得修正這個觀念。

對於背叛而終結的愛情,雖然分手時叫人難堪,不過卻不失為一種不錯的處死方式。快狠準。

至少被甩還可以用憎恨和控訴來淡化分手的痛楚。

雖然會產生不信任他人的後遺症,但至少不必懷抱著這種敗絮其內的感情,或在分手後還想著如何復合。

http://www.wretch.cc/blog/fay88&article_id=1867280

分手後請託人家做事連一句謝謝也沒有,真沒禮貌。你還以為我有什麼義務要為你付出嗎?

謝謝你讓我看見你的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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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恩.. 晚上發神經.. 看了些文章... 又讓我腦力激盪一番...

  • 引用! 【失戀心得?哈~!】 at August 30, 2006 06:18 PM Trackback | prosecute
  •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 我好了 【☆靜〃我遠離世界★〞】 at August 30, 2006 11:30 PM Trackback | prosecute
  •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發現的 看看吧

  • 引用-戒愛日記 【沒有然後的然後..】 at October 3, 2006 08:50 AM Trackback | prosec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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