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一日遊
前幾天我之前的老闆娘打電話給我
希望我可以為公司業務侵占貨款這件事出庭作證
雖然我沒收到傳票
不過基於以前的情面
還是答應出庭幫忙
畢竟她很照顧我
開庭前
我們先去跟律師碰面
讓我更了解案情
然後再搭車前往地檢署
去報到的時候
才發現原來有傳喚我
可是我並沒有收到傳票啊
真是怪![]()
開庭後
照慣例要確認身分
就是要你交出身分證
問你身分證上的資料啦
然後法庭只剩雙方律師與法官跟書記官
不過我們這個案件是由檢察官負責的
可是卻是由事務官開庭審問
之後就一個一個叫進去問
每個都花了30分鐘以上
害我們其他人在外面等好久![]()
偏偏法庭外的走廊又沒冷氣
還看到幾個帶腳鐐由法警押著的犯人
讓人真是越等越煩燥
等到輪到我時
我才發現原來速度這麼慢是因為
書記官是隻菜鳥書記官ㄚ
每問完一個問題
事務官就要教她剛剛那句要怎麼打那個字是哪個字
速度整個拖很久![]()
基本上出庭當證人不算難
可能是因為我是提告人這邊的證人
所以只要實話實說就好
法庭上都是事務官提問
我照實講
知道就說知道 不知道的事我就說不知道
最後再由雙方律師看看還有沒有要再提問的問題就行了
全部都問完以後
就會全部叫進去
他會給你看剛剛你問我答的紀錄
確認無誤後就簽名
拿回身份證
然後再給你一張證人領車馬費的單子
就可以離開法庭囉
拿著單子去出納組領車馬費
他要看我的傳票
可是我並沒有收到
他還是給我了
有530ㄟ
跟我之前只因為我跟要傳的人名字同音而傳錯人的烏龍傳票
害我大老遠跑去新竹出個不到5分鐘的庭
也才領4百多比起來
台北市的法院大方多囉
難到車馬費也有城鄉差距這玩意嗎![]()

1樓
1樓搶頭香
出庭作證哦
這算滿難得的經驗耶
我只有為了改名上過一次家事法庭而已cc
的確是難得的經驗
而且我還出庭過2次勒
不過基於我第一次只因為名字同音跟性別都是女的就被傳喚的經驗看來
哪天被傳喚都別太驚訝喔
畢竟咱們的司法機關是秉持著"寧缺勿濫"的精神在辦案的-.-
2樓
2樓頸推
我想等待的時間應該很難熬吧!!
不過還有車馬費可以領~
這倒是讓我上了一課呢!!
只有證人才有車馬費可以領
因為是法官要傳喚你的
總要給些補貼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