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定之年 搖滾之歲 你活夠本了嗎?

不必刻意的尋找,就可以找出一雙手數不完的搖滾樂界留名的人,
死在他們的27歲前後,
翻找資料的時候,好多問題閃過我的腦中,不單是27歲實在太短(to me),
也因為我混到今天也才27歲,只是一事無成,
根本上連生活中的基本幸福(或苦悶後的昇華享受)都看不到,
好多問題想問他們,問Kurt Cobain (nirvana),
問Jimi Hendrix, Jim Morrison(the door),
Janis Joplin(big brother and the holding company),
問Brian Jones(rolling stone), Tim buckly,
Marc Bolan(T. rex), Lynyrd Skynyrd,
Sid Vicious(sex pistols) Randy Rhoads,
以及其他許多20歲出頭就成名,隨即殞落的明星們,你們活夠了嗎?
這27歲的生命之中,你們已經達到你們曾經想做的所有事情嗎?
在你失去生命的時候,你還在汲汲營營的事情是什麼呢?
你們在27歲時,就確立了你們人生最主要的價值觀嗎?
你嚐過什麼滋味我們沒試過也沒機會試呢?
吸毒是什麼感受,不顧別人眼光是什麼感受?
怎麼做可以做到不必理會別人眼光?
如果問你們幸福嗎,你們怎麼回答?還是這問題毫不重要?
27歲的人生這麼匆促,對你們而言又如此多采多姿,
在你走的時候還能記住什麼事情呢?
數個月前,廖和我出門走在誠品外面的街上時,忽然提起我生日,
面對我即將到來的生日,廖除了祝福我生日快樂外,
還問了我活夠了沒?
她看了我一眼,就說,27歲也活夠了吧,Kurt Cobain也27歲死的,
我當時只有問那Elliott Smith不會也27歲就死了吧,她說,不是,
他活到34歲,就在前年,當時廖也因此留下左手腕上的傷疤,
她繼續說,說了好幾個誰誰誰也是27歲就死了,
除了邱妙津以外我一個也不記得了,
但是她說,這年歲太誘人,等她到27歲,也許也夠了,
到時候或許那刀疤不會在手上,
(當時有點後悔某天裸身時居然聊起全身表淺動脈數處)
廖那時與某樂團主唱同住,暫稱SANT好了(因為我也忘記哪團了)
SANT說,所有她想要做,想嘗試的,全都做過了,
出過唱片,開演唱會,又出唱片,好像還拍過電影(?)
不用說sex, dope, alcohol了,可以刺激可以放肆的事都做過了,
她覺得,什麼時候死去也沒有關係。
當時我在想,
幾個depression, suicide-attempt, substance abuse的人住一起,
實在有點危險,雖然也有可能督促的效用,
但是現在最讓我驚訝的是,
他們怎可如此自然自在的與自古以來最基本的哲學問題相處而無半點做作?
可以直切的貼近他們心中更深切的欲求,希望,願望,
最讓我自嘆不如的,是偏偏他們如此以自己的方式接近美,
(你可以不同意我的看法,但建議你認識幾個文藝圈的朋友再下結論)
我27歲了又三個月,
至今無法建立讓自己覺得足夠成熟的價值觀,
我欲求的東西,我奢想做的事,不要說沒得到或沒做到,
連沒有嘗試過的都一大堆,
我如果今天死了,我會留下一堆遺憾,
會怨恨至今沒能得到夢想中的幸福,
我活著得盯著別人的眼睛活,而不是活自己,
我汲汲營營於太過渺小又沒有意義的事情,
唯一了不起的,我記得很多事情,大事小事,好事壞事,
但這,也不過是抱著不怎麼樣的回憶罷了,
我27歲,一點都沒有活夠,也活的沒個樣子,
這是我等平凡小輩若死於27歲與搖滾傳奇們死於27歲最大的不同。,
最後,還是要向這些英年早逝的ROCK STAR致意,
沒了他們,我們的生命就要更猥瑣更空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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