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26, 2006

有學問無止境的感覺

認知恐懼為何,在正面克服的過程中剛強
知,不知,知,不知.

從方法論上試著去解構原本自以為認識的法體系,
才發現其誕生與成長的痕跡 其實經歷了許多數不盡的苦思與努力,
絕非簡單輕鬆地由邏輯推理與預設價值即可得出公式化的結論.

在分析性思維與規範性思維的法學方法二元論架構之下,我希望能細細地去體會其中的奧妙.
很貪心地想學會怎麼從錯綜複雜的事實之中進行概念化與區隔的動作,
對法律關係如何發生 可能涉及的所有法主體 以及法律上有意義的行為,進行法規範的設計.
突然覺得法學學術研究也挺有趣的,可以讓人鑽一輩子都不會膩,
因為社會變遷的腳步永遠停不下來,原有的法體系永遠需要upgrade,甚至delete並重新建構.

從行政行為形式理論的不敷使用 以及法律關係理論的觀點提出和發展,就是最佳例證.


正在讀幾篇關於行政法體系定位的文章 加上剛好又在上法理學
害我最近有法學方法中毒的傾向...滿腦子就是分析解構再結構&觀察對象的轉換
腦子都快打結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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