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20, 2008

Facebook正火紅!(一)


(這是老娘在臉書的顯示圖片)
(手殘,用小畫家抖個不停~~)

  Facebook?  

 
 早在今年初,艾伯特放假回來的時候,他就跟我提過Facebook了。

  他說,在美國,Facebook是相當流行的網路社交工具。功能有點像台灣的無名,又兼具雅虎奇摩的
「家族」功能。我們可以在Facebook放照片、寫東西,朋友也可以在Facebook留言給我們。甚至,只要
你願意,也可以在Facebook開個群組討論區,只要是在群組內的朋友都可以留言。

  
  當時,我興趣缺缺。

  因為Facebook雖然有趣,但在台灣沒那麼盛行,我周邊的朋友們很少聽到有在用Facebook的。
        我們有無名、msn spaces、痞客幫。
  我們有msn、skype、yahoo即時通。
  要群組留言,把outlook打開群組通信,不用10分鐘信箱就爆開了。

  那麼,Facebook的賣點在哪?
  說真的,我不知道賣點在哪。
  
  而昨天,我卻開啟我的Facebook帳號了。
  因為有人號招大家到那兒,開了一個群組討論區給大家留言交流。

  就像我上面說的,這絕對不會比outlook好用。
  我常常覺得outlook就像一個msn,甚至比msn好用,因為我們可以在outlook變換字體、字型大小、顏色…

  可是我卻發現Facebook的另一種魔力。

  我發現,當我上班無聊時連上去,會看到朋友們奇怪的留言:

      A說她家的小魚需要透氣…
      B說同事MSN太high,笑太大聲了…
      
          …
        …   
           ……
  這些小事,根本不是會用outlook喇賽的內容。
  就這樣一則一則的呈現在我眼前,讓我覺得新奇不已!

  於是我也手癢開始留言了:

  

  (金呷五告北七,號稱工作很忙,還有時間一邊留言,一邊吃酥皮濃湯。)

  難怪艾伯特說它在美國很紅,還真的有趣ㄟ!

        不過,我個人還是認為,重點是在那兒要有一個社群連結。
  也就是說,要有一群認識的人在用Facebook才有意義,否則還是用上面那些老舊的通訊方法就行了…

  
  anyway,希望我們的Facebook能長久,有一群朋友熱絡的感覺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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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onal Category: tHAt ThINg Topic: creation / literature / ghost-story

Reply
  • 1樓

    1樓搶頭香

    有趣


    改天也跟我同學來玩玩呢


    ^.^

  • sasa0326 at November 24, 2008 03:13 AM comment | prosecute
  • 嗨,sasa,看來妳是從誰來我家發現我去過妳的blog吧?!呵呵,我是在孤狗搜尋Jason Mraz,意外發現妳的blog也有介紹他的歌。我覺得他這張專輯好幾首歌不錯聽,不過好像沒什麼人在討論,可惜~^^

  • Blog Owner at November 24, 2008 08:08 AM Reply
  • 2樓

    2樓頸推

    呵呵呵~原來呢~


    好開心也有人喜歡~

    沒有什麼人討論不打緊呀~


    我們真喜歡就是一個棒呢~~


    他的音域跟音色也都好特色呢


    ^.^

  • sasa0326 at November 24, 2008 12:13 PM comment | prosec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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