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1 第五屆朝字輩 朝陽兒童劇團 團規
團 規
1.劇團職務設有「團長」、「副團長」、「總務」、「文書」、「器材」、
「攝影」、「美宣」、「公關」。
2.劇團三年級團員均歸屬於幼保系系學會。
3.無故缺曠達三次,即取消團員資格。
4.上課時間,不能無故缺席,若有要事請於2天前告知團長。當天請假,恕不接受。
5.遲到請以電話告知理由;若無故遲到10分鐘以上,將贈予「任務」乙次。
6.上課時間請著輕便服裝。
7.上課時間手機請調為震動或關機。
8.劇團經費之申請一律開收據。
9.不以私人用途借用劇團道具。
10.劇團道具借用,一律填寫借用單,並告知器材長和團長。
11.請帶著熱心、負責的態度加入劇團。
(以上團規若有增減,將於課堂宣告)
﹏朝陽兒童劇團 歡迎你的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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