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菸運動

標題:
- “解菸”
(國語發音與“戒菸、解嚴”接近,台語發音與“戒菸”相同)
目的:
- 以部落格串連貼紙發表“為吸菸者爭取設立吸菸區”主張。
文案:
- 解菸:解放禁菸空間。身為吸菸者,我們深知吸菸對身體及他人的影響,因此我們需要合理且適當的吸菸環境,請支持公共場所設立吸菸區;請維護我們的權益,正如我們尊重非吸菸者,並將此視為義務。如果您認同這個理念,請與我們一同加入解菸串連。
響應方式:
- 請於“StickerAction! 貼紙串連網站
”取得串連語法,將解菸貼上您的網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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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不管抽不抽菸,這都是一件值得關心的時事。
菸害防治法是好的,保護非吸煙者的人權是一定要做的,但是這樣的新法到底是不是對的呢?
這樣的菸害防制法到底有沒有真的保護到人權呢,無論是吸菸者的人權還是非吸菸者的人權。
(『三人以上的工作場所不得吸菸』,如果三人都抽菸的話呢? 還有兩人的工作場所但其中一人抽菸一人不抽呢?
餐廳必須禁菸,那我想開一間吸菸餐廳不行嗎?餐廳就是可以吸菸,你來不來是自己決定的阿。)
很奇怪不是嗎?
科科。
非吸菸者的人權該被保護,當然吸菸者的人權也該被保護。 吸菸並不違法。
抽菸不好,戒菸不難,所有人都知道。
可是抽不抽或戒不戒,應該是自己決定的吧,這是自主權阿。
在沒有妨礙到他人的情況下,做這件不犯法的事,不管它好不好,都是自己的選擇吧。
總是掛在嘴邊的人權人權,到底是"我的權利"還是"人的權利"?
還是國家以保護國民健康之名,行擴張公權力之實阿? 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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