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16, 2010

生命尊重

今天全家一起去釣魚,老實說只有媽媽和我,爸爸必須去工地工作,哥哥必須準備未來的大學學測。

咱們一起去鹿角溪溼地釣魚,因為從前那裡是條大水溝,所以現在河裡大部分的魚都是小吳郭魚or琵琶鼠魚(俗稱垃圾魚),但我認為釣魚不是在執著釣到什

麼種類的魚,我覺得這只不過是一種休閒運動,又不是真的拿它來謀生。我們不是漁夫,所以我們不會真的把那些令人憐愛的小魚判處死刑,並且讓牠們上刀

山下油鍋,也不會讓牠們寄住我們的五臟廟。說實在的,我只會把牠終生囚禁,並讓牠住在我們「溫暖的窩」,或許這樣可能依舊太殘忍了,不如一刀斃命般

的痛快,這或許是當魚的悲哀吧!

但換個角度想一想,如果我們是魚的話,是別人俎上肉的話,我們並不會那麼消極的想。我們會為了能夠脫離苦海而努力,絕不會像縮頭烏龜一樣的退縮,如

果他們神經系統發達的話,他們的想法應該也是如此吧!或許也會引發一些世界性的革命吧!

牠們有屬於自己的自由權,但我們人類總是以自身的強勢欺壓弱勢族群,原來人家所說的「萬物平等」只是說好玩的罷了。但卻有另外的一群人認為這一

切都是根據「適者生存」的原則運行於天地之間;但也有另外一群人認為眾生平等,所以只能吃齋念佛,並不可「殺生」,這是由佛道教的信徒們的內心想

法,「殺生」意思是殺了某種具有生命的一切,這就是一種衝突以及矛盾,在我的認知當中,我認為植物也是一種生命,那豈不就是一種殺生了媽?若什麼都認

為是殺生的行為,那不如不要吃,當沒有食物的話,也是一種「殺生」---殺了自己。而前者則是過於冷血殘酷,只顧著自己能夠生存,而做出無謂的殺生,簡直

是罪大惡極;而後者若走火入魔的話,亦罪惡也!
 
   所以在殺與不殺之間必須取得合理的平衡,才可以兼顧各種萬物構成的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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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onal Category: Uncategorized Articles Topic: feeling / personal / murm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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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
  • 1樓

    1樓搶頭香

    哇!! 果然是第一名啦!

    打的文章都是這種的

    不愧是要考板中的>口<

  • joe90277joe at July 17, 2010 12:16 PM comment | prosecute
  • 謝謝誇獎

  • Blog Owner at July 17, 2010 02:34 PM 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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