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力又無奈
那天上班
碰到一個案子
有一個人
民國94年勞保離職退保
當時52歲
勞保年資30多年
沒有請領勞保老年給付
去年10月開始加入國民年金
今年7月本來開開心心來請領勞保年金
結果8月5號葛屁了
第一筆錢都還沒領到
他兩夫妻離婚
小孩又成年在工作
沒人可以領遺屬年金
想一次領差額
又因為勞保斷保超過2年
不能領一次領
加上7月請領勞保老年給付
所以8月死亡當時
已經不是國民年金被保險人
連國民年金的給付也請不到
現在什麼都沒了
有夠慘的慘.......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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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1樓搶頭香
你這案例還真是極端
所以結論是商業保險還是有點意義嘛?
我從來也沒否定過商業保險ㄚ
反正保險還不就是保一個萬一
我還推薦各位商業保險從業人員
可以推薦依些社會保險不給付的部份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