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10, 2010

批評與反嗆

金曲獎落幕之後,有些人覺得陶喆得獎莫名奇妙,名列第二的陳奕迅酸了陶喆一句:「他的專輯到底有多好聽?」也有歌迷為林俊傑的落榜而抱屈。評審總召殷正洋在自己的部落格發表感言,他認為本屆金曲獎入圍的男歌手聲音不夠好聽,基於不能從缺的規定,最後把金曲獎最佳男歌手的獎項頒給陶喆;至於林俊傑歌聲雖然「比較好聽」,但是專輯「音樂厚度不夠」,成為落榜的主因。

殷正洋發表評論之後,蕭敬騰在自己的網誌放一張外型厚重的專輯照片,反諷道:「這張厚度夠不夠,開開心心做音樂就好,何必塑造一些沒有必要的專有名詞?」

華納音樂大中華區總裁陳澤杉,以「大音樂家」挖苦殷正洋,認為他的發言傷了五位男歌手的心。他反擊殷正洋:「你太久沒發片了,沒人幫你發,我幫你啦,作一張有厚度的音樂,這樣大家才知你這總召的唱片有厚度,我也可學點啦。」

無論是否同意殷正洋的評論,畢竟那是他的一家之言,聽者不以為然,可以公開論戰,但是陳澤杉的發言,涉及人身攻擊,十足的尖酸刻薄。那反咬一口的力道,早已超過「聲音不夠好聽」、「音樂不夠厚度」的殺傷力了。

這情形就好比老師批改學生作文,學生對評語不以為然,反嗆老師:「你文筆比哪一個作家好?你得過什麼文學獎?」或者落榜的參賽者質疑文學獎評審:「雖然你以前得過獎,但是現在已經和當代潮流脫節,觀念太落伍了。」

頒獎典禮上掌聲震天喧嘩,落幕之後卻是噓聲四起,参賽者、評審、唱片業各據山頭,砲聲隆隆……

到底誰夠資格批評別人?一個評審總召不夠資格批評參賽者嗎?兩屆金鐘獎歌王的身分不夠資格評論當今歌手嗎?如果他不夠資格批評,那就該怪新聞局識人不明,任命不適任的評審,這樣的比賽不參加也罷,何必加入賽局,惹得一肚子閒氣?


就算殷正洋不是評審總召,一位不在主流樂壇、久未發片的前輩歌手,就失去評鑑當紅歌手的資格嗎?那麼久未拍片的老導演不夠資格當影評評審,當然沒拍過電影的影評人,更不夠資格討論電影水平了。創作(表演)和評論根本是兩個領域的工作,久未發片的歌手換跑道擔任評審,有何不可?陳澤杉質疑評論者久未發片,不在主流樂壇,混淆了表演與評論的界線,卻無法動搖評論者的正當性。

什麼樣的批評尺度是被容許的?批評入圍者歌聲不夠好聽,批評專輯音樂厚度不夠,並未逾越批評尺度,因為歌聲表現和作品水平本就屬於評分之列。如果批評入圍者打扮老土,長得很抱歉,舞跳得不好,這才是是逾越了批評的尺度。但是許多歌唱選秀節目,不也是經常毒舌傷人自尊,難道沒有逾越批評尺度?小胖林育群不也是曾經這樣被對待過?


歌聲好就保證作品的水準嗎?就像文筆好的人,未必每篇文章都是成功之作。資質天份和作品水平分開討論是合理的。歌聲優美、作品具有深度,比賽比較容易勝出。至於「音樂厚度」也不是什麼賣弄玄虛的專有名詞,做音樂若是只求開心,那就不必考慮市場取向,更不必出版發行;做音樂若是只求開心,那也不必參加比賽,不必計較勝負得失,一切只要開心就好。

評論他人作品有尺度規範,同樣的,回應批評也應該謹守就事論事的理性態度。對於他人不恰當的評論,只須針對其謬誤加以澄清、辯駁,無須涉及人身攻擊,謾罵、詆毀都不是恰當的回應之道。陳澤杉並未緊扣「音樂厚度不夠」的觀點加以回應,只說「歌聲不夠好聽」傷了歌者的心,好似入圍者歌聲完美無暇,容不得批評。歌聲好聽與否,本是見仁見智的主觀感受,別人覺得不好聽,那也只能尊重,無可申辯。他集中火力在質疑殷正洋的身分,極盡調侃、挖苦之能事;最後還仗勢自己音樂總裁的身分,以施捨的口吻羞辱他人過氣失勢。這些言論不僅偏離主題,實在有失音樂工作者應有的素養和風度。

任何一種比賽都和考試一樣,往往是經由評審來決定最後的總分和名次,如果不能接受批評和審核,那就不該加入戰局。參加比賽而志在必得,這是個人主觀意願;但是得獎與否卻取決於客觀因素──主辦單位的評分標準、評審老師的鑑賞眼光等條件,所以參賽者要有面對成敗得失的心理準備。歌唱比賽如同運動競技,尊重裁判,遵守比賽規則,這才合乎運動精神。落榜了固然失意落寞,認敗服輸,才是參賽者應有的風度。

面對他人的批評,即使聽來刺耳不以為然,做不到虛心接受或是反躬自省,但至少不該酸言酸語的反嗆。現代人說話只求爽快,一聽到話語刺耳、不順心,立刻反嗆回去,好像為自己平反,出了一口怨氣;結果往往是損人損己,卻渾然不覺。除了反嗆之外,難道沒有更好的應對方式?有時候,保持緘默也不失為一種表現風度的對應之道。

人處世間,隨時都活在各式各樣的審核或評量之中,面對惡意的批評,不必在意,欠缺中肯的批評,也不必使勁全力痛擊反撲。力道過猛可能會拉傷筋骨,耗損元氣;泰然處之,保持緘默,才是上策。

201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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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onal Category: 新聞評論 Topic: creation / literature / pr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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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
  • 1樓

    1樓搶頭香

    我喜歡你的部落格 很有特色~

  • dwvkwqk at October 30, 2010 05:52 AM comment | email Homepage | prosecute
  • 感謝!

  • Blog Owner at October 31, 2010 05:04 PM Reply
  • 2樓

    2樓頸推

    一篇很棒的文章分享喔!

  • gbuldtes at November 3, 2010 02:35 PM comment | email Homepage | prosecute
  • 謝謝您的欣賞 !

  • Blog Owner at November 4, 2010 08:33 PM Reply
  • 3樓

    3樓坐沙發

    您的部落格很棒,我好喜歡喔,<我用行動支持您喔>

  • ncc2885800nv at November 4, 2010 06:23 AM comment | email Homepage | prosecute
  • 感謝你的支持!

  • Blog Owner at November 4, 2010 08:42 PM Reply
  • 4樓

    福樓

    哈樓~過來打聲招呼^_^

  • egtdnlclwa at November 6, 2010 06:17 PM comment | email Homepage | prosecute
  • 6樓

    6樓

    哈樓~過來打聲招呼^_^

  • gpktlfhahe at November 13, 2010 02:44 PM comment | email Homepage | prosecute
  • 9樓

    9樓

    一篇很棒的文章分享喔!

  • mcqwolbnx at November 19, 2010 06:52 PM comment | email Homepage | prosecute
  • 10樓

    10樓

    祝大家都有個好開始,人人健康,事事順利。

  • puthhcobajst at November 25, 2010 07:49 AM comment | email Homepage | prosecute
  • 11樓

    11樓

    好友早安,謝謝即時好訊息的分享喔

  • lgiopviwxjs at November 26, 2010 12:00 PM comment | email Homepage | prosecute
  • 13樓

    13樓

    HI
    希望下次能看到更好的作品~

  • yplnirsnnttu at December 2, 2010 11:52 PM comment | email Homepage | prosec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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