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語
流行語的產生往往出於偶然,大約是去年夏天瑤瑤的一支廣告出現「殺很大」的字眼,乍聽之下有點怪怪的,後來大眾接受了它的怪,還覺得挺新鮮的,不久就造成流行,於是媒體、坊間口耳之間充斥著「很大」的流行語,例如:「撈很大」、「囧很大」、「騙很大」......等等。
「殺很大」為什麼乍聽之下覺得突兀呢?「殺很大」的原意可能是「殺傷力很大」,或者是「殺很多」,前者省略了太多字眼,造成語意模糊;後者則是把「殺很多」說成「殺很大」,嚴格說起來根本就是不合文法。「很大」的前面應該是名詞,例如:「問題很大」,它大多用來描述體積、面積、容量、數量、強度、深度、力量等對象,例如:「尺寸很大」、「力道很大」;所以前面加了動詞「殺」、「撈」、「騙」等字,同樣也是不合文法的。由於「很大」當紅不讓,排擠掉「很多」的出線機會,於是本該說成「賠很多」、「撈很多」「之類的詞句,也順應潮流更改為「賠很大」、「撈很大」,好像大家詞窮到只剩下「很大」這個詞彙。姑且不論文法恰當與否,一天到晚東一個「很大」、西一個「很大」,「大」聲不絕於耳,猶如五雷轟頂耳膜險被震破,實在是膩煩得讓人倒盡胃口。
第一個創造流行語的人,是別出心裁的點子王;當它變成轟動之後,那些改造句法舉一反三的人,算是嗅覺敏銳、靈活變通;過了賞味期還執意嚐鮮的人,死抓住流行的尾巴,那只能算是東施效顰,不折不扣的學舌了。
套用流行語無非是風趣好玩,或者是想證明自己融入社會生活,和時代潮流共感共振,並沒有邊緣化或落伍過時;適時溜幾句流行語增添趣味,確實可以讓聽者產生共鳴,進而打成一片。記得有一陣子因為艾蓓寫了一本《叫父親太沉重》的書,不管她是不是周恩來的私生女,這波書潮的浪濤衝向臺灣,不久整個社會沉浸在一片「太沉重」的氛圍之中。柯林頓和老布希在爭霸對決的時候,他的競選總部創造了‘It's the economy, stupid’這句口號,中文翻做「笨蛋!問題在經濟」,終於打贏了選戰,登上總統高位。此後選季一來,總是聽到敵對陣營互相叫罵「笨蛋」,就連寫書或者發表評論的人,也開始一天到晚罵人「笨蛋」,彷彿全臺灣都是笨蛋。聽眾、讀者就是不夠英明,才需要意見領袖發表高論,高談闊論已經夠拉風了,還要拉高姿態指著人鼻尖罵笨蛋,笨蛋們一旦自尊受傷太深,從此不聽不讀,必然笨上加笨,如此一來,曲高和寡的意見領袖,就更找不到「粉絲」了。
喔!對了,「粉絲」也流行很久了,如果沒有退燒的話,那可就變成日常用語了。我曾經開玩笑說:超級「粉絲」應該叫做「烏龍麵」。因為烏龍麵的寬度比冬粉還粗些。不過咱家人微言輕,並未造成流行,萬一滿街「烏龍麵」,我這個「始作俑者」可是會先行自我唾棄的。
流行語的壽命究竟有多長呢?"IN"已經被「夯」和「潮」取代了,「太超過」也流行了大半年,現在比較少聽到,想起第一個說這句的人那張嘴臉,我是不樂意向她學舌的。如今「仿冒品」變成「山寨版」,好像滿街都是山寨大王或是押寨夫人了。
我對流行語並非照單全收,可以說是龜毛外加挑剔,看來我已罹患了流行語挑食症,不但病情不輕,而且是不治的絕症!
201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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